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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T省的八四,八五年》优选观后感电影《T省的八四,八五年》优选观后感新的电影未必是好作品,有灵魂,有思想,现在很多电影都是用钱刷屏,搞好评论,给满分,可结果一看完,便觉得要呕吐,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有时候老电影更有人性,更容易启蒙大家,现在看一些老电影,真是石破天惊,超过今天的想象,那种独白,直面现实,敢于呐喊,大胆,叛逆,已经不是今天能够形成的艺术张力,新时代的思想不见得比过去要优越。昨天偶然在视频中看到一部老电影《T省的八四,八五年》,可能是缘分,我把电影看完后觉得很震撼,电影太强大了。故事以一家国营企业的党委终止了承包人合同引起了官司,为什么要终止合同,因为承包人开除了不干活拿工资的闲人,招聘了被社会歧视坐过牢的人,又拿出很高的福利与工人分红,所以引起党委不满。企业开始属于亏损,是被承包后才开始盈利,既然已经承包给别人,那么在承包期间就是承包人的权限了,他有权开除闲人,也有权拿钱给工人分红。官司引起社会各界的讨论,所讨论的中心是当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当,当是不是可以凌驾于陷法之上,社会因为改哥开放形成了新思想与旧保守的冲突,保守的充满了官辽竹义。一些人把权力当成自己的,可当是服务于大家,还是服务于少部分人呢,一些人面对别人的质疑,辩论,立即理解成有阴谋,别有用心,这是很普遍,很恐怖的搞运冻观念。承包人虽然胜诉,但是他被形容成异端,合同到期后直接驱逐,连工厂也不想让他呆下去,那个维护法律精神的审判长,本来准备市里接班工作,却因为他信任了法律,最后被流放到小县城去。电影很敢说,比如上面什么文件,指示一下来,可下面就什么都也没有了,电视台故意装睡,反对拍真实题材,鼓动拍武侠片来娱乐,一些报刊拒绝发表官司的新闻,大概是自己人不能自相残杀。看完这电影真是佩服八十年代的环境,那代人很觉悟,敢于探索民族未来的命运,其实八十年代就是当代的黄金时代,启蒙时代,是短暂的文艺复兴。在后来一场事故后,中国的思想也进入了死胡同,很少有去挖掘人性,直面现实的作品,即使现在也是举步维艰,开放,包容程度远不如过去。电影《T省的八四,八五年》优选观后感这部电影第一次上热搜的时间是2月13日。豆瓣网友也很懵,眼看着在一众热门影视剧里混进了奇怪的东西,一部1986年的电影。原因自然得从电影和现实里找。所以2月13日前后发生了什么?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众号还发了一篇锐评《谁是我们的敌人》,毫不不留情,直接点出:战“疫”时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病毒一样,都是我们的敌人。OK,掌握了现实背景后,再回到这部神秘的电影,你或许就能明白它上热搜的原因————[T省的84·;85年][T省的84·;85年]剧照[T省的84·;85年]跨域三十余年与当下呼应,不外乎两种可能。要么是批判性?不存在的,这在当年可是主旋律电影;那只能是另一种可能,前瞻性。网友本能的担心是条目会被“404”点开[T省的84.85年]的评论,“超前”和“领先”是出现最多的两个词。按照网友们5年前的说法,“领先30-50年”,那么当下恰是它兑现的时刻了。除了日本的[阿基拉],预言未来的电影咱也有。[T省的84.85年]是一部全景式反映改革的主旋律电影,故事发生在1984年到1985年的T省C市。以纪实性的手法,拍摄了T省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重大事件,违章圈地,高价购买无用设备,高官家属打人等。采用非线性的叙事,多时空交叉剪辑,立体并进。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是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影片开头是在xx最高法召开的全国经济审判会议。会议上代表提出,杜绝以政代法的现象,直接推出改革的宏阙背景。接着再具体到T省C市的一起案件。这个骑摩托车的追风少年叫作程戈,是T省机械总公司一厂厂长。1983年4月,他和机械总公司签订合同:承包每年亏损40万的一厂,任一厂法人代表,为期两年。程戈接手一厂,立刻实行厂长责任制,打破多年来厂长无权,党委包办一切的制度。效果立竿见影,扭亏为盈。但他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冲击了老一辈革命家的观念,他们选择主动出击,总公司党委决定单方面提前解约,撤销程戈厂长职务。程戈为此诉诸法院,把机械总公司告上法庭。C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本案的审判长是经济审判庭的庭长郭刚,他已被内定为下届院长。机械总公司的党委三大成员将出庭受审,有公司经理李涛,党委书记马玉,党委副书记丁峰。一场新旧观念的碰撞,人治与法制的博弈,维护法律尊严的斗争就此打响。第一宗罪:资本主义歪风1984年5月3日,关于程戈的经济合同纠纷案,第一次开庭。一厂盈利后,程戈上缴各种税收外,为员工安排了浮动工资和奖金。工人们多劳多得,最多的每个月有400多块钱,最少的一分钱都没有。这是党委毁约的一个理由,也是给程戈的第一宗罪:“这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搞资本主义。每个月补贴几十块可以,但补贴了几百块,那就是搞金钱刺激。”程戈反击:“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是宪法里规定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我这么做是为了把工厂的生产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调动工人们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生产能搞得更好。不搞大锅饭。”第二宗罪:滥用职权第二次开庭,总公司给出毁约的另一个理由,程戈擅自辞退国营企业职工。在被开除的5名职工里,其中一个是省委书记的小舅子。“自己搞了一套,简直无法无天,我们党委成了他的后勤部。他竟然开除5名国营职工,滥用职权,所以我们要停止合同。免去他的厂长职务。”程戈反击:“厂长在承包期内,有权处分本厂不服从分配,违法乱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关键时刻审判长郭刚又补了一刀:“马玉,你知道《经济合同法》吗?请你回答第6条的内容。”“请回答”马玉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郭刚继续逼问:“看来你不知道或者忘了。其他两位你们知道吗?看来你们都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个法律。《经济合同法》表示: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和变更合同。”马玉勃然大怒,感觉受到了冒犯。第三宗罪:破坏队伍纯净性程戈为一厂招收了15名解除劳教的待业青年,总公司党委认为这些人会严重影响工人队伍的素质。程戈反击:“我认为一个企业不仅要为国家创造财富,还要为国家培养人,改造人。对于这些失足青年,如果这个单位不要,那个单位不要,那岂不是会给我们的社会增添更多的麻烦吗?”马玉又质问程戈:“招收劳教人员是出于个人动机,想在社会上捞取名誉,也想趁机以权谋私。”这倒是戳中了程戈的痛处,他也只好坦白:“捞取名誉那是污蔑。说有个人动机,那我承认。我儿子曾经因为劳教过一年,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第四宗罪:无视上级进入最后一轮庭审,审判长问马玉:“总公司党委单方面终止合同,你认为是对是错?”马玉理直气壮:“我们是程戈的上级,当然有权撤销他的职务。我不认为这样做是错的。”审判长不厌其烦地普法,洋洋洒洒又说了一大段:“《经济合同法》规定,工商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才有权解除合约,总公司党委既不是工商管理机关也不是法院,怎么能发出这样的文件?这么做是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庭审从始至终被压制的马玉,终于拿出了杀手锏,他眉毛一挑,反问道:这个问题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噎住了。连法官也有点慌了,他甚至焦虑地想要点上一根烟,而镜头扫过党委三巨头,他们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虽说勉强扳回一城,但党委成员心里也开始含糊。因为单方面解约,已经给总公司造成了57万元的经济损失。社会上的舆论一面倒,都认为程戈是一个有胆识的改革家。这时候总公司党委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想要寻求私下和解。程戈再一次拒绝私了,大范围的公开审理已势在必行。最终结果自然是程戈完胜:诉讼费被告出,一厂亏损的钱由总公司付,继续延长他的合同,确保两年任期。公开审理的现场掌声雷动,判决结果得到一致好评。此案虽然结束,但是它在T省所造成的影响是空前的。在多次的法庭辩护中,全方位透视了改革中的种种矛盾。“以政代法,以言代法”,再加某些上级官员观念的陈旧和老化,都是改革的阻碍。1985年,来自T省电视台的导演为敏,决定把“程戈案”拍成电视剧。在筹备剧本的阶段,他特地去采访了当时的审判长郭刚。他们约在一个靶场见面,为敏问了郭刚一个尖锐的问题:郭刚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拿过来一把枪,亲自向新兵示范该如何开枪。然后才开口说:“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为敏继续问他:“我们做到了吗?”郭刚继续沉默,一路踱步到靶场之外,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其他人之后说:“如果说过去没有做到的话,那么现在一定要争取做到。这是历史的要求。”轰轰烈烈的“程戈案”过后一年,眼看着程戈的两年合同即将到期。电影的结尾,郭刚被调到郊区法院,没能成为中院院长;程戈一厂厂长任期已到,被“合法”免职,停职查看;为敏拍摄的电视剧拍没能过审,台里要求删改;全国的改革浪潮汹涌袭来,他们都有美好的未来。[T省的84·;85年]的导演是杨延晋,原先在谢晋手下当场记。杨延晋之前的作品,都关乎私人情趣,风花雪月,以细腻见长,是一些离现实很远的艺术片,[小街][夜半歌声][苦恼人的笑][两个少女]等。[T省的84·;85年]对他而言是一次重大突破,拍摄这部片的初衷是,“今天的时代是改革的时代,我们的电影应该反映这个时代。”[T省的84·;85年]不是简单的政治任务,拍出了改革的气势磅礴,既有纪录片式冷静克制的叙事,也有艺术片的镜头语言。当法官最终宣判时,镜头先是对准礼堂里的所有人,气氛被烘托至高潮,再推至法官身后;随着审判结果一条条被念出,镜头突然摇向国徽,又徐徐往后拉,再次回到礼堂众人。当拍摄马玉的住所时,镜头一个横摇,从马玉他家破旧的平房到几十米旁的高层建筑。这种对比更是象征意义上新旧两种观念的对比。马玉这样的老同志,革命了一辈子,赤胆忠心,为人民服务。T省省长也说了:“我们应该永远是人民的仆人。如果有朝一日人民不满,那就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当做了主人,而不是仆人。”但好同志不一定是好的决策者。因为思想观念的老化,他撤了程戈的职,不能说主观动机不好,但确实是做错了。政策不是法律,方针也不是法律。影片中那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被问到了两次,两次都被挡了回去。答案就在嘴边,但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影片提出了问题,也不回避现实矛盾。用法制代替人治,这是新旧观念的较量。新的想胜利,旧的也不想败。于是一场思想上温和的冲撞不可避免,而这个阵痛的过程,同样可以是惊心动魄的。虽然这是发生在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厂的故事,却也是八十年代中期改革大潮中的一个缩影,且辐射至今。到底谁更大?三十多年前的那个问题,答案至今还是没能说出口,答案在风中飘扬。
本文标题:电影《T省的八四,八五年》优选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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