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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提纲安全生产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下面,我围绕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省委、省政府密集部署、逢会必讲。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要重新修订完善机构改革后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力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落靠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相关要求,提高全员特别是生产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有效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抓安全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抓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各行业领域是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省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责任有效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紧急通知》,将防疫部门的防疫验收作为复工复产的必备前置要件,未通过防疫部门验收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二)坚持分区分类管理。组织引导在双央企、省企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技术优势,严格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复工复产。矿山、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各类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以推行安全承诺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可先自行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暂缓复工复产,实行“一企一议”“一企一策”,严防“简单化”和“一刀切”。(三)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大力推行在线审批、容缺受理、数字化监管等方式,通过信息化平台、视频调度、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隐患整改治理情况,采取调阅现场照片、远程视频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所有隐患整改销号。(四)做好精准服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实行“点对点”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达产达效。三、突出重点领域抓安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狠抓煤矿安全生产。一要严格实施分类监管。按照严管开工煤矿、守牢停产煤矿、盯住关闭煤矿的原则,制定实施差异化、清单化、动态化监管措施。对系统复杂、入井人员较多的煤矿实施重点高压监管。对停产煤矿,市、县(区)两级监控平台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远程在线巡检,严防停产煤矿擅自生产建设。对关闭煤矿,公安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利用无人机开展全域巡航,坚决杜绝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二要着重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突出煤矿“一正四副”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动态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强制调岗。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对岗位职责不清,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一律不得上岗。要强化班前教育培训,一线工人必须熟知岗位风险,广泛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坚持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三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未经复工复产验收合格擅自生产、借技改建设或整改维修之名私自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四要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排查治理。强化瓦斯抽采达标管理,落实矿井水害防治“一矿一策”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矿井水害普查治理。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严防煤层自然发火。五要突出抓好小煤矿改造升级。扎实推进全市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煤管等部门要对煤矿扩建保留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拟扩充资源未达详查、储量与服务年限不匹配、不符合安全、环保、城市规划布局的煤矿纳入淘汰关闭处置,坚决杜绝利用整合代替关闭。(二)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领域要以严厉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惩戒力度,做好节日长假错峰出行、交通分流,以最大努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和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防领域要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商场、市场、医院、养老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巡查,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建筑施工领域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细化施工作业现场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管理措施,提高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种设备领域要做好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监督使用单位搞好日常维护和检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城市燃气领域要对燃气站、燃气管网、燃气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商务、粮食、民政、文旅、邮政、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前,全市已经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高风险期。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重点压实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有林单位的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户户签订承诺书,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确保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共同织密扎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网。要突出火源管控,对野外非法用火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各类扑火队伍靠前驻防,精准部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各类扑火装备,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做好扑火队员自身防护工作。四、健全机制抓安全(一)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把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将风险辨识结果与企业的安全管理高度融合,根据风险辨识所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找企业在管理上的不足,建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二)建立完善宣传教育机制。要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日”等为载体,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一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讲法律法规、宣讲政策标准、宣讲安全常识、宣讲灾害事故案例、宣讲防范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三)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带班领导遥控指挥,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迅速处置,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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