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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三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3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一范例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报如下:一、请各位返乡人员提前在微信小程序申领“山西健康码”、在“国务院客户端”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本人所在地和目的地风险等级。二、返乡前,请主动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详细了解返乡政策规定并提前报备;返乡后,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少聚集、常通风、勤消毒、一米远”的健康生活习惯。三、从省外(河北省除外)其他低风险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向现在居住的村委、社区申请,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五、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六、从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七、从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八、入境隔离期满后返回我市的人员,由居住地县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九、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晋中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十、返乡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因此,我们建议您非必要不返乡、不流动,留在工作地休假过节,可以使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家人和亲朋好友拜年,避免返乡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风险。如确需返乡的,我们提醒大家,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守护健康晋中,确保全市人民共同渡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二范例随着2022年春节即将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对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连日来,南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按照工作部署,瞄准风险隐患、紧盯重点环节,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发力、严监督,全面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此次检查重点对前期医疗机构整改落实监督意见情况、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与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规范化处理情况等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的检查。经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对整改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了相关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对仍存在落实不力现象的医疗机构,符合立案标准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春节期间,南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疫情防控的督查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证辖区就医环境安全有序,为居民安度佳节保驾护航。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三范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3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入境人员,《通知》要求,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6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对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通知》要求,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本文标题: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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