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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2021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为方便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商业门店恢复经营,现就第四批恢复经营门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恢复时间:从2021年4月3日8:00起。二、商业企业和门店类别:堂食类餐饮、书店、美容店。三、其它限制经营的商业企业和门店暂不开放其它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空间相对密闭、容易交叉感染和噪音扰民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健身房、培训机构、活禽交易店、废品收购店、钢窗加工店、石材加工店。四、有关要求:(一)相关商业企业和门店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佩戴口罩上岗。(二)所有营业场所对顾客查验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店消费或购物,监督顾客佩戴口罩,控制顾客数量,保持顾客适当间距,提倡使用支付宝等无接触式付款。(三)恢复营业商业企业和门店若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要及时劝阻,不予接待,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以上3类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后,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履行职能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相关商业企业和门店有序、安全经营。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擅自营业,将按疫情期间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特此通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丹江口市文化和旅游局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4月2日
本文标题:2022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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