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建筑学常识——户型部分2011年12月世联顾问开发咨询事业部出品2目录INTRODUCTION第二章相关知识点第一章基本概念第三章相关规范第四章发展方向31、户型:1.1户型概念户型,是在现代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对房屋住宅类型的新的简称。1.2户型分类常见的户型有平层户型、跃层户型、错层户型、复式户型;而按照面积又可分为小户型和大户型;按房间数量分类又可分为零居、一居、二居、三居、四居等。第一章基本概念4平层户型户型的一种,一般是指一套房屋的厅、卧、卫、厨等所有房间均处于同一层面上。第一章基本概念5跃层户型所谓跃层就是指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连接。跃层住宅是一套住宅占两个楼层,有内部楼梯联系上下层;一般在首层安排起居、厨房、餐厅、卫生间,最好有一间卧室,二层安排卧室、书房、卫生间等。其优点是每户都有较大的采光面,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销售时按两层面积计算)第一章基本概念6跃层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空间示意图+平面图空间示意图7跃层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平面图平面图8错层户型错层式户型,其正规学名应该是“多层面梯级跃升式住宅”。即一套住宅有两个或以上的层面,但又不同于一般划一的简单的上下两层跃层式住宅房型。每套住宅房型的平面,其不同使用功能不在同一平面层上,形成多个不同标高平面的使用空间和变化的视觉效果。不同的错层形成了不同的功能区。第一章基本概念空间示意图9错层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位置示意图位置示意图位置示意图10错层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平面图平面图11复式户型复式户型在概念上是一层,复式户型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户型(通常层高2.8米x2),高于平层户型(通常层高2.8米),户内设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虽然复式住宅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上有部分户型朝向不佳、自然通风采光较差,层高过低、隔音、防火功能差,房间的私密性、安全性较差等缺点,但其精巧实用,经济性较明显,在有限的空间里增加使用面积,提高住宅的空间利用率。第一章基本概念12复式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空间示意空间示意13复式户型第一章基本概念平面及空间示意141.3产品分类别墅—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双拼别墅第一章基本概念享有六个面,天、地、四方独栋享有五个面,共用一个山墙双拼享有四个面,共用两个山墙联排户外专属程度越来越低15类别墅—叠拼别墅、花园洋房、空中别墅叠拼别墅:由多层的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成,下层有花园,上层有屋顶花园,一般为四层带阁楼建筑,这种开间与联排别墅相比,独立面造型可丰富一些,同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联排别墅窄面宽的缺点。第一章基本概念上叠带露台下叠花园入户16类别墅—叠拼别墅、花园洋房、空中别墅叠拼别墅:(三叠)第一章基本概念17类别墅—叠拼别墅、花园洋房、空中别墅叠拼别墅:(平跃结合)第一章基本概念18类别墅—叠拼别墅、花园洋房、空中别墅花园洋房:2003年,万科推出“情景花园洋房”,获得专利。花园洋房的概念是指将景观体系引入建筑体内,融入建筑肌理,保证每一户私有景观。其最典型的设计手法是退台处理。第一章基本概念退台手法,建立立体绿化结构。19类别墅—叠拼别墅、花园洋房、空中别墅空中别墅:空中别墅发源于美国,称为“penthouse”即“空中楼阁”,原指位于城市中心地带,高层顶端的豪宅。一般指建在高层楼顶端具有别墅形态的跃式住宅。这种空中别墅发源于美国,以“第一居所”和“稀缺性的城市黄金地段”为特征,是一种把繁华都市生活推向极致的建筑类型。它要求产品符合别墅的基本要求,即全景观,目前这类产品主要存在于成立的高档公寓顶层,在别墅区中还比较少。第一章基本概念20普通住宅(层数划分)—低层、多层、小高层、中高层、高层、超高层低层住宅为1~3层多层住宅为4~6层小高层住宅为7~11层中高层住宅为12~18层高层住宅为19~33层或100米以下超高层33层以上或100米以上第一章基本概念211.4户型组成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餐厅、书房、交通空间、入口玄关、室内花园等卧室bed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起居室(厅)living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第一章基本概念222、户型评价标准:·采光要好,通风流畅,最好能有穿堂风,朝向的选择通常以朝南最佳,朝东西次之,朝北最次,除了朝向,窗景也非常重要·交通空间、流线简洁顺畅为宜,尽量减少不可利用的交通空间面积,交通流线组织应考虑清洁度由外到内逐渐清洁。·尽可能重视卧室的采光效果。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采光效果依次类推。·客厅卧室分离,厨房餐厅分离,但要相互挨着,户门不宜直接对着客厅·客厅中的门尽可能减少,还应宽敞、明亮、通风、有较好的朝向和视野第一章基本概念232、户型评价标准:·卧室应当安静、舒适、私密、安全,主次卧区分严格,主卧室最好有好的朝向,窗户朝阳,采光通风要好·卫生间干湿分离,与主卧室的位置要近,不宜正对客厅和餐厅,不宜与厨房紧连·厨房直接对外采光、通风·阳台最好与客厅相连,如果条件允许,阳台应大一些,能有两个就更好了·面积较大的套型应设有储藏空间,储藏室可不采光通风第一章基本概念24户型鉴赏第一章基本概念25户型鉴赏第一章基本概念26户型鉴赏第一章基本概念27户型鉴赏第一章基本概念28户型鉴赏第一章基本概念291、户型有关专业术语:开间、进深、朝向、采光、标准层、层高、净高、使用率、公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第二章相关知识点开间:一间房屋的面宽,即两条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进深:一间房屋的深度,即两条纵向轴线之间的距离。朝向:朝:门的位置;向:房子的方向。朝向一般是指房屋或门窗坐落的方向。采光: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光环境,使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取得的天然光照度满足使用、安全、舒适、美观的要求的技术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梁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01、户型有关专业术语:开间、进深、朝向、采光、标准层、层高、净高、使用率、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第二章相关知识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共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房屋按套计算建筑面积,不包括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注: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使用面积:指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以使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面积和阳台面积。使用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311、户型有关专业术语:开间、进深、朝向、采光、标准层、层高、净高、使用率、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第二章相关知识点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32第二章相关知识点2、户型解读:33第二章相关知识点2、户型解读:34第二章相关知识点2、户型解读:35第二章相关知识点2、户型解读:36第二章相关知识点2、户型解读: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3基本规定3.1民用建筑分类3.1.1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3.1.2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注:本条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4.1建筑基地4.1.5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4.2建筑突出物4.2.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注: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5场地设计5.1建筑布局5.1.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6建筑物设计6.7楼梯6.7.3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6.7.4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6.7.5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6建筑物设计6.7楼梯6.7.10楼梯踏步的高宽比应符合表6.7.10的规定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章重点规范条例解读本通则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通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4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
本文标题:地产建筑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85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