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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作为一名车间干部,在现场检查中要力戒好人主义,不能总想着大家都不容易,只提示,不考核、不上报。今后我要认真履责、严格管理,及时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并认真加以克服,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保证车间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下面是由网友整理上传的“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供您参考,欢迎阅览。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一】我是杨洞供电所一名一线职工,从事电力维护和抄表工作。按供电所规定的抄表周期,按时回抄片区各用电户电表底度,及时缴销票证,向供电所领取电费结算清单及电费发票,然后到片区蹲点收取电费。另外还负责本所辖区内用户信访、上访的协调工作,从来信来访中了解群众的疾苦,认真恰当地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实际问题,真诚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9月30日,我所通过集中开展事故反思日活动的学习,学习了五起人生伤亡事故案例,故此次安全活动使我深刻体会到现在农电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现在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对电网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工作也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首先是电网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再就是人员素质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专业人员技术素质和业务技能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电力的实际需要,一线技术骨干不足,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一线人员的培训,现在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一线职工任务重,没有时间参加学习科学知识,二是电力企业在一线技术人员培养上的投入小,甚至于根本没有,造成了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不能跟上电力设备技术更新的发展需求。今年以来基建和农电人身事故多有发生,这再次验证了第一线职工技术素质和技能素质存在的差距和各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真切体现。本人岗位所涉及的管理工作中,首先显现的不足之处就是在抄表、用电检查时,一线人员的安全工器具配备不够完善,还有人员不够充分,一般性抄表工作只能是一人操作,这就奠定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本人对当前供电所的管理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要引起领导层的重视和一线职工本人的思想高度重视,再次就是完成各个环节的协调,首先在安全工器具装备的投入上要有充足的资金铺垫,良好的工器具装备是安全的一个有力的保障,定期的试验机制要健全,工器具损坏后的更新要跟的上,再就是一线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一线人员是事故的第一触摸者,事故总是发生在一线人员身上,通过这次学习和本所人员的定性上看,农电工的后续保障存在严重的缺陷,首先是收入低、无劳动保障金,如果一旦发生了事故,其人身伤害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作为一名普通的农电工,每个月除了抄电表,追收电费和维护自己责任片区的线路外,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和领会上级领导的精神,因为只有不断地持之以恒的学习,才不会被南方电网淘汰,对得起我赖以生存的咸丰电力公司。让自己成为素质好、水平高、义务棒的南方电网主人翁,就要做到“严、勤、细、实”四点,下面我用粗略的见解谈谈。第一点“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能敷衍和马虎,特别是我们从事的电力行业,不严格要求自己,危险随时都会出现,《安全工作规程》是用无数血的教训写出来的,只有认真地把书面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正所为理论联系实际,一切安全事故都能避免,另外领导也要对下属严格要求,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护短。第二点“勤”,古人修身治人的方法离不了勤劳,胸怀宽广的人,哪怕是奸雄,也离不开勤字。我们杨洞供电所的全体员工收入甚少,不能与正式职工相比,但为了家庭幸福,就用一个“勤”字对待人生,农村的同事工作之余回家搞农业,而没有土地的就找一些其他的活干,如为别人安装室内用电之类,用汗水换取报酬,争取更多的额外收入来补贴家用,让自己的家人高高兴兴的生活每一天。第三点“细”,主要是细心和细致,作为农电工,我们应细心地分析事故原因和细致地解决各种问题,努力地工作和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在工作上尽量地做到循规蹈矩。第四点“实”,我觉得对人要实在,不虚伪,对待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讲假话,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包括领导干部,能办的事就办,不能办的就要说明原因,这才是君王风度。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建议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在实际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更新上形成长久性的有效管理,老化、损坏及时得到更新,让使用者能够完全无后顾之忧,用得放心。还有就是体制改革的深化,让在一线工作的职工能够在一个无后顾之忧,无意识危险的企业工作,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劳动保护机制,在学习上加大投入,不仅仅是金钱的投入,更要是学习技术含量的投入,让一线职工真正学到知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电力事业更好的服务。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二】这世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一是要将“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四是要重点部位重点抓。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五是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最后,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三】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四】20____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起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知道“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3)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大量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形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2
本文标题: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与收获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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