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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电视机、碎纸机项目询价文件项目编号:FZGY-CGLQ20140421、422、507、502采购人: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集中采购机构: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2014年8月2第一章询价文件一、询价公告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电视机、碎纸机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电视机、碎纸机项目1.2项目编号:FZGY-CGLQ20140421、422、507、5021.3采购人: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1.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1.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6包段划分:本次询价项目共划分四个包段,第一包段:办公设备1;第二包段:办公设备2;第三包段:视频会议系统;第四包段:电视机、影碟机、碎纸机。2.供应商资格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3.询价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2014年8月20日起可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局()网站下载询价文件。33.2询价文件第一、二、三包段售价0元,第四包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4.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联系方式采购人: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联系人:王岩电话:0558—6516617集中采购机构: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王秀英电话:0558-22308052014年8月20日4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电视机、碎纸机项目项目编号:FZGY-CGYS20140421、422、507、5022采购人:安徽省临泉县地方税务局预算金额:第一包段:8.59万元;第二包段:7.8万元;第三包段:3.8万元;第四包段:15.53万元。3集中采购机构: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356号网址:供货地点:合同约定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按照填报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供货5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帐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账号:2080101021000425368备注:1、采购响应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办理。2、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采购响应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采购响应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5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采购响应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采购响应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5、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采购响应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报价文件递交至: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日9时00分7询价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询价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8评审方法:有效低价法9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封面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包别,密封在档案袋中。(注明“请勿在北京时间2014年9月1日9时00分(询价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密封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提交。)101、集中采购机构凭以下资料在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法定代标人或被授权人按时到达询价会并签字确认。2、询价文件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照、业绩、证明、说明等文件原件的,包括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证明等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开标室一次性提交,并写明清单,由项目责任人提交询价小6组评审(所有提供原件的复印件胶装到报价文件内)。供应商自行承担应提交而未提交所造成的后果。三、供应商报价须知1、报价应含有所报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单价报价的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3、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7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4、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5、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自行承担。6、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8四、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经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后生效。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9五、评审方法及废标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低价方法评审。有效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及规格、质保期以及询标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的报价文件中,同等的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下,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以质优与服务优的优先,如质优与服务优相同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单位。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3、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报价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3)询价时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4)相互抄取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标价嫌疑的;5)供应商对同一询价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询价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7)询价保证金不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8)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11六、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入报价文件内。12七、合同格式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货物类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供货人(乙方):签订地点:合同编号: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总合计大写:小写: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提供的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2、到货地点:3、产品交货期限:第四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小写):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在乙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支付相应的货款。13货款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0%,其余作为质保金于13个月内付清。第六条验收方法乙方提供货物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5、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备案附签且收到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乙方应提供完善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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