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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六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四)监督工作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监督站的发展历史:•起源于1984年建设领域改革“16条”;•2001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志进入新阶段;•历经26年,走过多个阶段:贡献大,责任大;•目前全国监督站2659个,41941人(不含铁路、水利、军队等另外14个行业的监督站约2000个,约2万人)。监督方式的改革与发展:•监督站直接对工程实体进行监督;•监督站直接验收工程,发《工程质量合格证》;•监督站改为对竣工工程进行核验,发“核验单”;•改为由甲方组织验收,监督站“三到位”;•监督改为抽查+巡视,竣工验收只参加不签字;•监督改为抽查实体+行为,出“监督报告”;•政府对工程竣工实行备案(审批性?告知性?)住建部5号令简要解读目录4制定计划目的及监督流程1对工程质量行为的抽查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4相关要求5其他事项61.制定本计划及告知的目的为了规范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5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工程报监登记6工程确定项目监督联系人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及告知有无桩基工程桩基分部监督验收基础分部是否带地下室地下室监督实体抽测现场进度申报工程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抽查监督联系人第一次到现场行为质量抽查施工资料审核住宅分户验收公建、厂房等观感检查竣工验收或联合竣工验收监督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和竣工备案整改处理2.对工程质量行为的抽查1.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要求2.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3.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程序及要求7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8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9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0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11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2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13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4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5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16发现违规行为监督工作程序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报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责任主体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或《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监督联系人复查,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17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检查其同步性、真实性和完整性;18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19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20工程实体监督的主要方式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控制点抽查工程监督抽测监督抽检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准备21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质量监督抽查申报控制点□(1)桩基子分部工程(地基处理);□(2)地下室底板钢筋隐蔽前;□(3)地下室顶板钢筋隐蔽前;□(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5)各层楼面钢筋隐蔽前;(目前为标准层和转换层)□(6)钢结构(木结构、预制构件)吊装前及吊装铺板前;□(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8)门窗进场安装;□(9)烟道全数进场;□(10)幕墙施工封板前;□(11)节能外墙保温开始施工;□(12)装饰装修吊顶封板前(土建);□(1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22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以上控制节点中分部工程需提前3个工作日申报至项目联系人,并提前报送资料;其他控制节点提前2个工作日申报至项目联系人;我站将统一安排监督小组进行抽查。原则上桩基子分部工程都将到场监督;钢筋隐蔽在2个工作日内未与现场联系,现场各参建方在自验合格情况下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时,现场验收组要求建设、监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参与验收;其中桩基子分部和地基基础分部验收要求勘察单位派人到场;观感验收设计单位可不参加。23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督抽测建设工程项目在主体完成80%以上时(混凝土龄期已到),建设单位应向项目监督负责人申报基础及主体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我站在接到项目申报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两人以上)对现场进行抽测。监督抽测内容:□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3、现浇楼板厚度;□4、砖混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24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督抽测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时,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有代表参加,参建方配合抽测工作并对监督抽测结果签字认可。监督抽测无异常或质量问题处理结束的,在主体分部完成后,参建方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监督)通知单及施工监理资料,项目监督负责人审核后对项目进行主体分部的监督验收。25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督抽测基本流程监督抽测工作计划监督抽测数据采集监督抽测数据处理分部监督验收监督抽检实体处理26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理经强度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及数据所测项允许偏差合格低于80%(保护层厚度项低于90%)或最大偏差项超标或其他情况,项目监督负责人应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书》,并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仍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出具技术核定意见或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构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的程序进行处理。27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准备资料准备1现场应留置通过吴中区审图中心图审合格后盖审图章的一份图纸和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包括审图回复及变更。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验通过。3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验收申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4监理单位提供现场实测实量数据:(1)桩基: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桩边距等;28资料准备(2)基础:轴线、标高、基础尺寸(长、宽、高)等;(3)主体:构件强度回弹值、构件尺寸、板厚、层高(层净高)、钢筋直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由检测机构检测);(4)钢结构:板材厚度、焊缝尺寸、构件尺寸、高强螺栓终拧值、拼接处节点板总厚度等;(5)门窗:型材厚度、中空玻璃厚度等;(6)节能:保温板材厚度等。29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准备现场准备1重要分部抽查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设计单位由结构专业(节能分部由建筑专业)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参验。2主体分部抽查时建筑构件(包括伸缩缝)的模板、建筑垃圾清理到位,主要受力构件全部暴露、涨模部位可凿除但不可随意修补。3为方便抽查,建筑轴线、标高、实测实量数据等应在构件上标注清楚,墙体拉结筋部位应预留扎丝。4抽查时需要准备的检测及辅助工具:30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准备质量监督抽查现场准备现场准备(1)桩基:水准仪、钢卷尺等;(2)地基与基础:水准仪、钢卷尺、靠尺等;(3)土建主体:回弹仪、测距仪、榔头、凿子、托板、靠尺等;(4)钢结构:钢卷尺、游标卡尺、焊缝量规、扭矩扳手等。(5)节能:铁钎或钢针等。314.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2要求参建单位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资料审查资料安排观感验收开具观感检查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整改回复提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质监站开具观感检查整改通知单(未达合格标准)责任单位整改回复(一个月)组织竣工验收或联合竣工验收单位(子单位)竣工验收监督流程图33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原材料检测异常数据的处理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的检查报告应有建筑节能内容);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记录;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34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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