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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公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审的基础上,经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南通市司法局、陈建国等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在12月9日前,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1139。江苏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集体1、南通市司法局:该局以“求是求实求发展、创新创优创一流”的南通司法行政精神为引领,创新构建以“普法惠民润心田、化解矛盾解心结、社矫安帮医心疾、法律服务暖心窝、素质提升树心碑”为核心内容的“心防”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律协党委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南通市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市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在全省系统排头兵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被司法厅和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各一次;三年来,受到省市以上集体表彰28项,16次在省以上会议交流经验。2、江苏省盐城监狱:该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13年实现“四无”。民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以来有274人次获得省厅、局以上表彰,9人荣立二等功,89人荣立三等功。监狱于2008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二等功,2009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3、江苏省太湖劳教所:该劳教所深入推进平安场所建设,连续13年实现“六无”目标。积极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所内改好率、难改人员转化率达到100%和90%以上。大力提升民警队伍综合素质,核心专业民警273名,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民警103名,中级以上职称56名。2008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4、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该中心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真情服务群众。法律援助服务规模、窗口建设、经费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9年至2010年办案数连续二年位居全国第一。2010年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先进工作者1、陈建国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江阴市司法局局长。他创新了法律服务中心“一条龙”服务模式,被江阴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新政府功能性服务项目和江苏政法创新奖;他推行农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星级化、专项矛盾纠纷调解行业化的“三化”经验,基层司法所实战能力大大增强。他坚持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获得全国先进,江阴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优秀司法局、勤廉示范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他本人也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马传亚女,回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环城司法所所长。马传亚同志自2005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以维护地方稳定为己任,立足基层,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近年来,她用自己的爱心、热心、恒心和真心长期照顾辖区4位孤寡老人,帮扶刑满人员126人,帮教社区矫正人员98人,参与矛盾调解697件,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267起,长期照顾服刑人员的女儿,多次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去年被中国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3、张红星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泰兴市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2年,创新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宣传效果明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所在镇多年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对待矫正和帮教对象,以心换心,两类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有力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第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十大杰出人民调解员”、记“个人二等功”等多项荣誉。4、宋洪兴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江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在他的领导下,江宁监狱保持持续安全稳定,连续7年实现“四无”目标,关押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监狱顺利实现3个关押点向2个关押点的收缩。因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06年、2011年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5、王志鸿女,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政治处副主任。该同志在监狱筹建初期的综合办、管教部、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办、基层监区等工作岗位上均作出突出贡献,尤其是在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上成绩显著,工作过的监区或部门在监狱工作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该同志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手、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6、许科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龙潭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该同志先后组织制定了10多项监管工作制度,先后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5个,落实对247名具有脱逃、行凶、自杀等现实危险罪犯的管控措施,成功预防罪犯企图自杀6起6人,侦破罪犯负有重大余罪案件1起,为确保监狱连续5年实现“四无”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于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被评为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7、张丽女,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来,积极探索艺术戒毒模式,创建“博艺苑”大队特色,大胆实践“三期三评一延伸”强戒模式,2010年165名解教回归人员操守率达86.7%,其个人跟踪帮教对象操守保持最长7年。经常忘我工作、致力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被矫治对象亲切称呼为“张妈妈”。先后被评为全省劳教系统十大杰出青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1、张林祥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为江苏省溧阳监狱轴承厂企业管理部技术员。该同志先后参与完成37项技术成果,其中:《小圆锥套圈毛坯塔形工艺》、《大锥角圆锥滚子轴承的优化设计及经济评价》获得司法部科学技术进步四等奖,《新型车工内夹弹簧夹具》获得国家专利,其论文在《轴承》杂志上发表。因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19次被省厅局和监狱评为先进生产者,2009年被评为江苏省机械工业技术能手,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陈扬女,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该同志一直以解决特定时期内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工作主线,化解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同时也努力推动新型商事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扩大律师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仅化解了众多重大经济纠纷,更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决策与系统性工作。此外,她还积极探索律师管理和培养体制上的革新,将公司化治理引入律所建设中,有针对性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律师,更通过强化律师所党支部建设,促进了全所律师对公益及民生事业的服务热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2、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发挥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基础建设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3、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位置,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称赞。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积极为党和人民工作,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群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长期保持先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堪称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楷模。5、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
本文标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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