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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1.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律环境调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优化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汉南汉南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怀和关爱青少年,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紧迫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就“全区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与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座谈。现就如何净化、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如何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考。一、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现状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各学校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学生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全区33所中小学校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成立了警校共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制副校长27名,有15所学校还配备了城管副校长,并定时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初步形成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三位一体”的格局。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缺乏合力。表现为,学校讲一套,家长讲一套,在社会上看到的又是一套,教育口径相互矛盾,让青少年无所适从;教育责任不清,价值导向扭曲,部门配合难,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在校青少年的品行可谓问题多多,上网、抽烟、喝酒、打架、偷盗、擂肥、早恋、结帮等劣迹恶行屡见不鲜甚至有逐渐蔓延之势,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前兆,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影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的反思。二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由于利益的驱动和部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的缺失,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绝、黑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即使经整治也容易反弹,家长对此既恨但又无可奈何。发生在我区某中学的一位在校学生因迷恋网络而逃学“泡吧”达7个月之久,学校、家庭毫不知情,网吧的未成年人准入机制形同虚设,后经媒体曝光后才引起社会的关注,由此可见,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消极因素不容忽视,建立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已是迫在眉参考资料,少熬夜!睫。三是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制教育难有时效性。在应试教育大环境影响下,在中考、高考指挥棒影响下,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分分是学生的命根,考考是老师的法宝”这一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重智育、轻德育,重成绩、轻能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造成在学校“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导致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难有时效性。四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不容乐观,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学校周边的一些个体工商户把学生当作摇钱树,将香烟拆散零售给学生,甚至容留旷课的学生抽烟、喝酒、赌博;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在学校门前出售不卫生食品,对学生的健康构成威胁;大量的学生在放学后进入网吧,沉溺于聊天、游戏,荒废学业;学校周边居民将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学生,少男少女们将此作为聚集地,谈朋友甚至同居,等等。这些问题虽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进行过专项治理,但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在整治上仍然存在着主管部门一家唱“独角戏”,少数行政主管部门甚至“重收费、轻管理”,缺少其他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缺乏综合治理机制。五是社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基本还是空白。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环境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古训,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来说是适用的。当代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是一个开放式的环境,随着社会的转型、体制转轨和开放程度的扩大,青少年受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缺乏精神支柱和主流思潮,一些不良的风气和不健康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可忽视的因素。(二)学校教育的偏向。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摇篮,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与学校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向。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的压力使学校不得不追求升学率,以提高影响,扩充生源,给学生在学习和思想上带来许多负效应,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重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三)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贫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参考资料,少熬夜!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单亲型”的家庭由于家庭结构不健全,使青少年缺乏正常的家教氛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受到严重的影响。(四)综治合力的不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约束,食品卫生、饮食摊点、占道经营、文化图书等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卫生责任制、食品准入制、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者没有照章执行。责任不具体,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在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上往往是一阵风,突出时有一定效果,特殊阶段一过,又容易死灰复燃。(五)管教制度的缺失。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无业人员在我区青少年犯罪中占据多数。近三年(2002年至2004年)来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无业人员有67人,占受理青少年犯罪总人数的83.3%。九年义务教育后,使一批初中毕业没有升入高中的未成年人脱离学校,流向社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难以就业或不愿从事体力劳动而成为社会无业人员。因社会管理的缺位,无业青少年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六)青少年自身素质的不足。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迅速变化的时期,是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渡转变的特殊时期,被称为成长中的“危险期”。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身体生理“早熟”与心理“晚熟”的反差越来越大,他们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约束力差,又缺乏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三、对策与建议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营造和谐、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关心和关爱,为此,我们建议:(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青少年是未来、是希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优化社会环境,为我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一代有为青年,是构建“富裕汉南、生态汉南、和谐汉南”的长远战略和现实需要,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领导。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对营造健康、和谐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检查。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针对青少年犯罪趋势、特点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探索有效措施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努力加强法制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区委、区政府要加大对这两个法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普法工作,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划,努力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宣传体系;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参考资料,少熬夜!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要建立预防和挽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现机制、预防机制、挽救机制和再犯预防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积极关心弱势群体。积极关心流动人口家庭、贫困家庭、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家庭等特殊群体子女的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支出保障机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救助、保护工作。四是重视活动场所建设。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校外教育的管理,要将校外教育象学校教育一样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大对校外教育的资金投入,重视校外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参与青少年文化设施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1、净化社会环境,构筑社会防线要加大净化文化环境力度: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二是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三是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日常管理,任何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这里尤应强调的是,要从制度建设上为净化文化环境提供保障。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譬如规定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查处和关闭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的网站等等。区政府要着眼与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可适时联合综治、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电信等部门采取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广泛宣传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教育引导与打击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区范围内清理、整治电子游戏机、网吧、学校治安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等。特别是对不按有关规定经营,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有所作为,对其实行“一次性死亡”的严厉制裁,坚决关闭取缔,绝不能简单地以罚代法。同时,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黑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政府奖励制度,区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社会有效举报而不作为的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行政问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强化法制教育,构筑学校防线一是端正教育态度,转变教育观念。学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努力克服和扭转重智轻德的不良倾向。学校在抓好智育的同时要注重抓好德育,对德育工作者在评职、晋级任用、物质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教育行政部门在对校长的任用、教师的晋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定时,都要把德育工作是否有成效作为重要指标。对“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不能动辄采取“劝退”和“改变环境”的做法,将他们逐出校门,要耐心进行疏导教育,向他们倾注更多的爱心,帮参考资料,少熬夜!其消除自卑感,让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师长的关爱,促其转变。对于那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应送工读学校重点加强帮教,制定相应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工读学费问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文明行为。要加大学校法律常识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比重,把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工作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计划,努力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华
本文标题: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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