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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瓮府办发〔2010〕70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2-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以下简称《质量振兴纲要》)、省人民政府《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黔府发〔1998〕4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质量兴州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09〕28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发〔2009〕57号)文件要求,制定瓮安县201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强县为中心,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促进全县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服务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我县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目标(一)产品质量方面。1.质量稳定提高。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残留平均下降1%-2%;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98%以上;工业产(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重点-3-工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省、州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2.食品质量安全监管。100%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10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缔率100%;从事食品销售、批发的经营者(企业、个体户)力争100%建立食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县城的食品超市、商场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销售者力争100%建立台帐并实行进货索证索票;集体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责任书完成率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辖区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4.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创省名牌产品1-2个,农业标准化体系项目1个,省著名商标1个,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2个,省级名牌农产品1个,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1个。5.所有产品都必须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地方名、特、优产品要制定企业标准,并严格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消灭无标生产。(二)工程质量方面。1.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要按国家和省以上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要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4-2.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房产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30%以上;施工工地原材料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三)服务质量方面。1.各类公共服务企业、中介服务业、卫生服务业、电力通讯服务业、商业服务业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用户满意率达到85%以上;重点公共服务贯彻实施《GB/T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认证率达到30%以上。2.进一步巩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有选择性地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活动,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带动全县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四)环境质量方面。加快全面提升县域环境整体质量的步伐,加强县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县城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三、工作重点(一)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体系。1.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质量兴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质量兴县”工作发展规划,讨论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及时调整和充实质量兴县工作领-5-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县工作制度,切实把质量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要把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辖区内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2.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今年“质量兴县“工作主要目标,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今年的“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围绕所确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将全年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目标责任书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考核。(二)加快瓮安品牌战略实施。1.加强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突出地方产品特色。一要以重点企业、名优特产品为重点,扶持一些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挖掘品牌优势,努力打造一批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二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落实对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政府奖励措施,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加快我县品牌经济的转化。2.加大重点品牌的微观服务。积极引导本地具有一定质量基础的企业,增强品牌辐射能力,扩大品牌效应,引导优势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三)强化质量兴县工作措施。1.加大“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社会对质量兴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民质量的法制观念。继续加大对《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反-6-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兴县活动,自觉参与质量监督,营造全社会“质量诚信、品牌消费”的良好风气。2.继续做好“打假保优”工作。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以产品标准作为切入口,开展行业质量整治工作。做好食用植物油、面粉、大米等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需国家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3C”认证标志的产品;抓好水泥、人造板、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生活用品的专项打假工作;继续抓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标准生产或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3.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认真引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计量技术、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引导1-2家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指导企业完善实验室检测能力,促进2-3家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督促企业完善计量管理基础工作。4.注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提高。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医疗卫生、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供电供水、旅馆餐饮、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业,要按示范窗口标准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建筑工程业要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建筑工程最终验收合格率100%的成果。5.进一步推进强制标准和强制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做好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成果。加强对各类衡器、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住宅水电表等-7-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和强检工作,开展对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检查。四、工作要求实施“质量兴县”工程是提升瓮安形象和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发〔2009〕57号)文件规定的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始终把“质量是瓮安经济的生命线”作为开展工作的指针,切实加快质量强县步伐,用质量塑造我县新形象,用品牌增添诚信新优势,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附件:2010年瓮安县“质量兴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8-主题词:经济管理质量兴县△计划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27日印发共印80份92010年瓮安县“质量兴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目标目标任务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组织保证组织有效,目标明确1、制定质量兴县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2、质量兴县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分工明确。3、质量兴县工作纳入部门、乡镇政府目标管理,有具体的考核措施并定期考核。4、成立以部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设立“质量兴县”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兴县日常工作。5、把提升质量纳入各乡镇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质量兴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6、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7、“质量兴县”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0.6二、措施到位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发展质量1、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农业局、2010.112、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农业局、质监局、水利局、农机中心、农办3、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农业局、质监局、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4、开展有机产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CAP)、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业局、畜牧局、农办5、加强动植物疾病防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畜牧局、林业局、农业局6、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的监管。畜牧局、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交通局7、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场)限制使用农药,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高毒农药。畜牧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0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1、建立政府负总责,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质监局、卫生局、农办、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10.112、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取得相应资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均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持证上岗。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3、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工商局4、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农业局、畜牧局5、超市、商场、乡镇逐步完善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工商局6、所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的卫生符合国家要求。卫生局7、县城定点屠宰率100%,县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逐步实现定点屠宰。经贸局、工商局、畜牧局、各乡镇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9、出口食品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符合备案要求。质监局、农业局1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全部退货或销毁农业局、
本文标题:质量兴县工作计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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