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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制度1、目的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工作是学院管理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定岗、定编达到组织机构设置和教职工配置合理化,改善学院办学条件和提高学院管理效益。2、原则2.1定编、定岗体现“精简”、“高效”,定员配置达到优化,提倡一专多能。2.2定编、定岗本着依事设岗,依工作量定编,依编配人原则。3、范围凡能够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学工、行政、招生、就业、后勤、工会、党务等工作运行的各项管理组织机构,并有明确职责范围,都属于定岗、定编范围。4、程序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学院设置标准(暂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号《民办高等学校管理若干规定》及有关文件,由人事处根据院长办公室的决定,制定学院的相关的管理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状况,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管理职责,编制组织机构图,进行定岗定编,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执行。4.2各处室、科室根据学院下达的编制情况,本着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目的合理设岗。4.3各部门对所设置的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4.4各处、室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任职条件确定并聘任工作人员。4.5对个别技术性强、工作量特别大的岗位,由院长办公会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特154批编制。5、无编制的人员不能计为学院正式职工,不可享受学院正式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6、以下人员不设岗、不为编。6.1长期非教育主管部门外借的人员。6.2休长假的人员。理事长(董事长)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职责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理事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贯彻落实。2、召集和主持学院理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方针、年度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聘任学院院长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监察人员、工会管理人员,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理事会同意和教育厅批准后备案。5、定期审阅学院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把控全校系统的财务状况。6、审查院长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7、签署批准学院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及专业特长人员。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9、处理其他由理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10、组织办学所需的资金来源,确保办学所需的校舍、行政用房、教学设备、实训基地、校园环境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及教学用的资金。11、监督院长办公室对外来单位有关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业、宣传、财务等部门文件收发、通报、登记工作及有关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业、宣传、财务等部门对口来客接待工作。定时协调155好有关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业、宣传、财务等工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12、审定实施学院房屋、土地、固定资产按程序办理产权。院长岗位职责1、工作内容与要求1.1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1.2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1.3履行理事会赋予的职责,配合理事会建立统一的办学管理指挥系统,统一领导,设立必要、精干的管理机构,分层管理。1.4接受督导专员的指导和工作监督,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1.5健全各院部管理标准和人才培养方向,明确各级行政领导和教职工的岗位职责,按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1.6主持制定学院办学方向与目标,根据国家政策和民办教育有关法规,制定学院工作目标,提出年度教学、招生、科研、学工管理、后勤管理等目标和一定时期学院发展方向,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1.7提出学院发展规划、规模计划和各项专业计划,不断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依靠全体教职工,全面完成理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1.8抓好教学质量管理和招生管理等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办学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开展全面办学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学生在学院毕业时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历毕业生标准,不断提升办学条件。审批教学管理办法及工作报告,处理重大教学质量管理问题及考务事故。1.9负责组织监督、推进学院的科研、学科建设和现代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学院办学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1.10确保校园安全,抓好校园环境保护,做到整洁、优美,不断改善学院的办156学条件。1.11关注国家教育新政策,抓好学科建设和“六点”(方向、教学、科研、实训、学工、后勤)管理工作。1.12在学院办学规模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1.1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智力投资和人力资源投资及人才开发,正确评估和合理使用人才,经常组织教职工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1.14组织开展科研、办学创新和“双增双减”活动,增强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质量,减少行政管理安全损失、减少其他收入流失。支持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1.15每周(旬)召开一次副院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院长办公会,讨论和研究学院教学、学工、后勤、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并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1.16定时参加理事长(董事长)主持的会议。1.1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各种具体问题。1.18负责处理教职工提出的有关行政方面的提案。1.20执行审批理事会会议通过的办学费用(行政、教学、教育、学工、后勤、招生、就业、党务、工会、人事、科研费用),为努力实现办学条件目标,严格计划把控范围内开支(除固定资产资金、无形资产支出及院级领导业务费)。1.2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改革,不断提高学院管理水平。1.22加强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校风校纪,搞好精神文明建设。2、责任与权限2.1责任1572.1.1院长是学院的第一行政负责人,对学院的行政、教学、教育、学工、后勤、招生、就业、工会、人事、科研和办学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2.1.2对实现“学院目标责任制”的工作和目标负责。2.1.3对在没有不可克服的外部原因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负主要领导责任。2.1.4对因忽视办学质量而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2.1.5对由于指挥不当、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教学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2.1.6在院长职权范围内,对学院的办学经济效益无盈余负行政领导责任。2.1.7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院、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2.1.8负责履行本学院对外签订的联合办学合同。2.1.9对本学院违反财经纪律负行政领导责任。2.1.10配合理事会协调学院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出现重大事项及时向理事会请示汇报。2.1.11负责审阅学院分管副院长提交的上报材料及有关学院教学管理、学工管理、后勤管理、招生就业管理以及科研工作汇报材料。2.1.12对在校学生拖欠学杂费行为,影响学院事业收入负行政领导责任。2.2权限2.2.1有权提出对学院办学管理工作的决策性方案和招生方案。2.2.2有权提出学院院级处级人选建议方案。2.2.3有权提出按国家规定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调资晋级、行政处分、辞退的建议意见。2.2.4有权拒绝学院外部任何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调用学院的人员,无偿占用学院的资金和物质。2.2.5在院长权限范围内,有权合理调度和处理学院的财力、物力。2.2.6享有行使国家规定的学院管理工作方面的其它权限。2.2.7有权提出合理的学科建设所需的固定资产添置。2.2.8组织院办公室对外来单位有关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158业、宣传、财务等部门文件收发、通报、登记工作及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业、宣传、财务等部门对口来客接待工作。努力协调好有关教学、科研、学工、后勤、人事、招生、就业、宣传、财务等工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2.2.9领导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职称、社保),指导财务处有关办学费用审批。2.2.10提议学院长远规划、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2.2.11对教学、科研、人事、分配、保卫、后勤、招生、财务等行政工作有行政指挥权,对学院发生重大事件有奖惩建议权。2.2.12审批以学院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2.2.13根据财务非固定资产材料超年度把控费用,院长“一枝笔”签批原则。学院教学、行政各项开支、借款、报销一律由分管院级领导在年度计划内签批。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1、工作要求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主管领导负责监督执行。2、职责与权限2.1收集各部门制定的学院年度目标计划,包括财务预算、人力资源规划、科研与教学研究实施计划、安全管理实施计划、教职工培训实施计划、图书馆建设实施计划、实验实训建设实施计划、学术报告会议实施计划、专业建设实施计划、校园建设实施计划等,对各单位行动日志进行考核。2.2根据学院工作需要,起草、校核学院行政文件,并编号、打印、下发,鼓励各部门对有关文件下发代拟稿,对代拟稿标注“征求意见稿”,进行民主征求意见后最终定稿。2.3当好院长参谋和助手,学院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后,159会同人事处拟定新机构的工作范围、职权、职责。2.4制定本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了解全院各部门工作完成进度,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行政命令执行有力,发现问题及时检查,不断修正,不断完善全院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2.5负责学院档案管理、小车管理、基建行政管理等工作。2.6监督学院院内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和教职工福利等工作执行情况。2.7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院办工作人员及各二级学院秘书、职能部门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2.8负责上级及外单位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保管、保密工作;2.9对本部门管理的各项工作的质量负责。负责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选聘、日常管理、培训、奖惩、晋级考核等工作。2.10审核各院部、各院级领导的上报材料、有关办公室管理工作的汇报总结材料。2.11合理使用学院办公室接待经费和车辆经费。做好学院来宾接待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好学院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2.12组织协调学院各项大型庆典活动的安排,做好学院的定期会议与专题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2.13严格执行印章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好学院的公章。2.14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好学院的各种突发事件。2.15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教学、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1、工作内容与要求1.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针对高等教育、学院制定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1.2负责学院教学管理计划的制定,并检查、督促教学有关部门实施。1601.3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教学大纲,形成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督促专业管理人员把好教学质量关。1.4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活动,落实学院有关规定。1.5实施培训:要求教师树立“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教学质量第一”的观念。倡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各环节上保证教学质量,并要求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1.6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尤其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1.7掌握外部信息,了解人才市场需求,按照社会需求进行专业调整、设置和教学改革。1.8协助院长做好教学人员、辅导员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热情。2、职责与权限2.1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学院购进的教学设备、实训设备、教材监督管理。2.2监督相关部门对考生违规、违纪的行为严格处理。2.3组织有关部门对实训、实验、培训的办学质量体系进行评估。2.4定期召开教学、实训、实验质量分析会,确保教学质量。2.5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学生到课率的统计管理工作。2.6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工作。2.7审定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教师出现重大教学质量问题,坚持一票否决制度。2.8审定实施: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设备计划、教材计划、科研项目计划、专业培训计划、教室用房、教师资格审定、引进人才、课时计划
本文标题:第四部分行政管理文件(15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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