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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1兴安盟考生王迎萍: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2兴安盟考生霍堂风: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3兴安盟考生敖斯琴: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4兴安盟考生曹春辉: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5通辽市考生郑寄昊: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6赤峰市考生张海涛: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7赤峰市考生王玉明: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8赤峰市考生赵彬彬: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09赤峰市考生张莉: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10赤峰市考生刘艳芬: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11赤峰市考生刘晓远: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12赤峰市考生朱化民: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13赤峰市考生李宏斌: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8号楼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邮政编码:010050联系人:李凤英联系电话:0471-6957817当事人签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008]14赤峰市考生王海丽:你参加200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违反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第八条。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
本文标题: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蒙古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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