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一、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审判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搞好行政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各级法院现代法治意识高低的重要标尺。各级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务必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落实求真务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积极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行政审判工作搞好。二、大力加强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建设。行政审判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展现人民法院法治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求行政审判法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级法院务必结合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加强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建设,按照法律规定配齐行政审判人员,尽快消除当前存在的“一人庭”、“二人庭”等不能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现象。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长的配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行政审判人员要有相对的稳定性,要注意保留业务骨干。行政审判庭庭长要进入审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级法院的积极性,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整体职业化水平。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制度创新。行政审判具有不同于其他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各级法院要按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改革和创新行政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诉权保护,完善诉讼程序,强化行政审判的亲民便民措施,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争取短期内使行政审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各级法院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定期专题汇报、采取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自觉地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支持,依法排除各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工作的现象,杜绝“官官相护”,认真清除妨碍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的各种“土政策”,优化司法环境,确保司法公正。务必时刻注意维护行政审判的中立性和独立性,遇有当地要求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等现象,要积极向有关方面做好说服工作。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稳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要建立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挂帅,县有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并落实专人负责,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积极配合,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等为平台做好宣传,各镇利用墙报、广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氛围,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3、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根据我县目前财力、人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借鉴周边县(市)的经验,加快出台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及个人缴费类别及财政补贴标准。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各镇政府是完成这项任务的直接操作者,从镇、村、小组层层落实人员,扎实抓好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以及财政的支撑力度,制订计划,逐步扩大其覆盖率,稳步推进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造福于嘉善县人民。4、加强力量,完善机制。在工作操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方面要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参照嘉兴市的做法,可将卫生局的医疗保险、民政局的低保、社保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这次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四块合并在一起,组成一个操作机构,这样可以资源共享,便于参保人员信息查找和处理;另一方面要建设一个完善的可操作的信息网络平台,将信息网络延伸到镇,在各镇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保证参保人员信息不出差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透明度。5、加强考核,奖励为主。为了很好地完成本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里要成立一个由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检查和考核小组,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励办法。要随时检查各镇完成情况,对完成进度慢的镇及时督促,对超额完成的镇,按照超额的数量,做好奖励表杨,做到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二、对策和建议(一)建议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并将组织培训工作制度化,对重大事项以及影响较大的个案能做到及时沟通交流。各行政机关提高重视程度,和法院形成配合态势,加大案件协调力度,法院对判决、裁定的案件加强判后释疑工作。(二)强化“以点带面”的强制执行工作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理解法院的执法,确保做到以一案的强制执行带动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区的同类案件的自觉履行,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三)加强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诉能力的建设。着重在证据收集,执法程序完善等方面加强培训,对于人员更换频率高的部门,更要做到及时培训,必要时,组织多部门执法人员到法院开庭,加强切身感受,提高感性认识。(四)严格审查,统一执法尺度。对于涉及到全县各乡镇的执法类案件,应该由县有关部门统一负责,牵头把关,统一处罚金额、执法期限等指标,并对被执行人执行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执行案件件件有效果,建议适时组织全面范围内的联合大执法。(五)大力提倡学习风气。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目前,很多涉案群众对法律法规钻研力度很大,虽然在理解的角度上可能有偏差,但是其在信息收集的广度、理解的深度上,达到了一定层次,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在开庭时无法准确回答群众的提问,表现得很被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的形象有负面影响。(六)端正执法动机,彻底摒弃挟私报复的现象。各行政机关应全面强化政治学习,教育执法人员以国家利益为重,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秭归县人大:听报告提建议力促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司法公正,进一步增强司法效果;强化能动司法,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和谐司法,进一步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这是在2010年10月26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与会组成人员针对《秭归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与此同时,组成人员还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满意率达100%。据悉,秭归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0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3件,涉及移民行政管理、房屋登记清理、土地征收、土地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领域。审查非诉行政执法案件218件,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00件,有效执结185件,执结率为92.5%,案件包括土地征收、城市管理、计划生育费征收、卫生行政管理、自然资源等方面,圆满地完成了行政审判工作任务,为促进“法制秭归”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针对本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建议,县法院院长王新华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行政司法理念,提高行政审判能力,处理好维权与监督、司法公正与改革创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服务发展与服从法治之间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有效的工作,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关于我县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法院:10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章军所作的《关于我县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强化和拓展行政审判职能,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行政案件,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存在行政审判工作宣传力度不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有待加强等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加强行政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开展审判工作。要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切实发挥行政审判的纠错功能,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继续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对重大行政案件,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二、加强监督与支持,实现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县法院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营造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支持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案例专题报告、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等途径和方式,向政府及其部门建言献策,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要根据办案实践,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向行政机关提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实际、具有较高质量的司法建议。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行政诉讼制度良好运行。要加大对行政诉讼制度及相关法律的宣传,增强公民的行政诉讼意识,让更多的公民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要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为行政审判人员的审案进行指导,为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进行示范,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提供借鉴。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要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稳定行政审判队伍。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积极鼓励行政审判业务的研讨,总结行政审判和执行中的经验,拓宽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不断提高驾驭庭审、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武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也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量化分解责任,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二)密切协作配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要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积极参与。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公安、民政、人口计生委、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参保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宣传、广电、新闻等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三个100%(即入户宣传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城乡居民知晓率达100%)的宣传要求开展宣传工作,使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要通过电视、报刊、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养老保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乡镇、村街干部和协管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逐家逐户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账要算细,引导群众踊跃参保。(四)注重工作方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分步实施、分龄办理、先易后难”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工作中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把政策界线,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参保群众,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和县直部门包村工作机制,协助各村街做好宣传动员、参保缴费,确保分包乡、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五)严格督查奖惩。按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要求,县政府将把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的业务经办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参保工作,确保平稳推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
本文标题: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077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