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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一、時間:99年5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二、地點:行政大樓A605教室三、主席:黃教務長嘉雄紀錄:馬文和四、出席人員:各學院院長、進修學院院長、師資培育中心主任、各學院專任教師代表各2人、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及教學發展中心主任五、列席人員:提案單位主管、洪組長鶴芳、教學發展中心同仁。六、會議議程:(一)主席致詞(二)工作報告(三)討論提案(詳如目錄,共7案)1.提案1……………………………………第4頁2.提案2……………………………………第18頁3.提案3……………………………………第80頁4.提案4……………………………………第83頁5.提案5……………………………………第133頁6.提案6……………………………………第156頁7.提案7……………………………………第164頁七、臨時動議八、散會2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提案目錄案由內容決議結果提案單位頁次1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課程架構修正案,提請審議。一、建議修正:(一)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的課程架構與教學科目表中的「臺、本所簡史發展特色」修正為「臺、本所簡史與發展特色」。(二)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的課程架構與教學科目表中的「伍、申請論文計畫審查」與「陸、畢業要求」合併為「伍、畢業要求」說明即可。二、修正後通過,提教務會議審議。理學院、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42自然科學教育學系大學部、碩士班、教學碩士班及博士班99學年度課程架構修正案,提請審議。一、建議修正:(一)大學部:1、「壹、本系簡史與發展特色」部份請進一步說明目前不分組情況。2、「伍、教學科目」下:(1)「二、選修59學分」,請修正為「二、選修54學分」。(2)選修科目建議作適度的分類,使課程計畫表能夠結構化,且容易閱讀。(二)碩士班:「壹、本系簡史與發展特色」中的說明「於2007年起本所設置博士班」,請刪除「本所」。二、修正後通過,提教務會議審議。理學院、自然科學教育學系183建請將通識教育課程「民法概要」、「刑法概要」、「行政法概要」、「法學緒論」四門科目移至人文藝術學院規劃之領域,提請審議。一、本案四門科目由人文藝術學院參酌改列入人文藝術學院規劃之「文學與文化領域」中。二、提教務會議審議。教育學院804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擬修訂99學年度大學部課程計畫表,提請審議。一、建議本案(附件一)「參、學生應具之基本能力指標與教學目標」比照本次提案1的撰寫方式修改。二、修正後通過,提教務會議審議。教育學院、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8335生命教育與健康促進研究所99學年度課程結構與教學科目表,提請審議。一、照案通過。二、提教務會議審議。教育學院、生命教育與健康促進研究所1336台灣文化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碩士班課程架構,提請審議。一、照案通過。二、提教務會議審議。人文藝術學院、台灣文化研究所1567文化產業學系暨藝文產業設計與經營碩士班「國外藝文產業參訪研究課程實施要點案,提請審議。一、建議本案實施要點第八點修正為「八、符合本課程實施要點第五點,特例者向系務會議提出申請由國內藝文產業機構實習替代,其國內藝文產業機構實習內容為:、、、」。二、修正後通過,提教務會議審議。人文藝術學院、文化產業學系暨藝文產業設計與經營碩士班164附帶決議:各系所規劃之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內容,請從「課程地圖」理念作進一步修正與發展。並請教學發展中心,於最近就本案召集各系所作細部說明。(以下空白)4提案編號:1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提案單案由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課程架構修正案,提請審議。說明一、本案業經(99年3月29日)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課程會議及(99年4月26日)理學院98學年度第4次院課委會通過在案。二、檢附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修正課程架構各乙份如附件一、二。辦法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送教務會議審議。決議一、建議修正:(一)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的課程架構與教學科目表中的「臺、本所簡史發展特色」修正為「臺、本所簡史與發展特色」。(二)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9學年度日間班及在職專班的課程架構與教學科目表中的「伍、申請論文計畫審查」與「陸、畢業要求」合併為「伍、畢業要求」說明即可。二、修正後通過,提教務會議審議。提案單位:理學院、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5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9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97.11.14)所課程會議修正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98.01.10)教務會議通過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98.11.21)所課程會議修正9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98.12.18)所課程會議修正98學年度第2學期第第1次(99.3.29)所課程會議修正98學年度第4次(99.04.26)院課委會通過壹、本所簡史與發展特色本所奉准於民國89年8月1日成立,為國內首創之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本所為連結性的學門,整合教育、傳播與科技三領域。以專業、實作取向,培養具科技與人文理念,並嫻熟資訊與傳播技能的人才。學生畢業後,畢業生能從事教育訓練、數位內容研發、資訊工程師、多媒體企製與編輯、以及中小學資訊教師、系統師等工作。工作之就職場域包括公民營之政府機構、工商企業界、學校中小學、傳播界平面及電子媒體、學術研究單位等。貳、課程願景本所課程架構願景有四:(1)奠定基礎學科能力「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學習應循序漸進,然由於教育傳播科技跨領域的特性,故學生需具備的基礎能力面向較單一領域廣。哪些是基礎學科?包括教學設計、學習心理學、多媒體影音設計、網站設計與經營、專題演講等。唯有具備基礎學科的知識技能,方能進行稍後其他類別較為專精、特定的學習。(2)重視教學設計能力教學設計(ID,instructionaldesign)為教育傳播與科技之核心,強調透過各種形式的分析、活動的安排與評量,促進學習者的學習,以達成預定目標。故舉凡傳播理論、學習心理、教學策略、組織行為與績效、媒體的屬性與科技應用需求評估、組織行為與績效分析、學習者特性與學習脈絡、教學策略、教材研發、學習評鑑、修正與改進等悉數涵括。教學設計的知能不僅培養學生能分析、診斷問題,更能活用方法策略解決問題,達成組織的任務與宗旨。教學設計並非靜態知識,而是動態、問題解決,也就是不僅培養學生能分析、診斷問題,更能活用方法策略解決問題,達成目標完成學習任務。(2)培養資訊與媒體專家透過教育傳播與科技的實作課程,讓日後有志於從事數位學習與資訊科技相關工作者,除對教學設計原理、傳播理論、教學媒體製作、電腦資訊應用、網路學習等知能有所了解,對學習資源之運用與管理也能掌握,如此方能勝任中小學資訊教師、系統師與媒體專家的角色,為師生提供資訊與專業諮詢等服務。(3)加強教材的設計與研發好的教材可充分發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效用,使得教學附件一6或訓練更得心應手。設計良好的教材不僅是教師的好工具,也有助於學習者自學。現今無論在學校、家庭,可供個人使用的教材包括各種形式,不僅書籍、影音光碟與電腦軟體、學習網站等均是教材來源。適切的教材需經妥當的分析與設計,再經實驗、試用、修正,方臻理想。坊間原就對各類補充教材有一定之需求;現今高中、國中、國小等各級學校教科書市場均已開放;且現今網路、數位學習的方興未艾,均顯示對於教材設計專業人員的需求日殷,本所畢業生當能因應各界對此的需求。(4)學術推廣及服務本所兼重理論與實務,本諸學校為一學習團隊的理念,樂於與校內同仁攜手合作進行教師專業發展,或提供專業服務。在校內方面,曾協助電算中心進行宿舍網路維修;提供人文藝術學院進行新學程的設計規劃;協助教務處建構本校學習系統與教學改進方案;提供本校圖書館及視聽中心網路資料庫之建立及剪輯訓練,支援師生學習。校外方面,曾協助本校輔導區(台北縣教育局)規劃教師網路進修課程,另所內老師以個人身份協助教育部、故宮、法務部、台北市教育局進行多項計畫或宣導理念等。根據上述特色及教育理念,本所課程結構共分下列領域:基礎、教學設計與發展、資訊應用、媒體及傳播、及研究方法課程。(3)強化資訊傳播科技(ICTs)知能資訊傳播科技(ICTs,InformationCommunicationTechnologies)是所有處理及傳送訊工具的通稱,雖包括資訊科技之前的印刷及其他媒體,但通常是指設計或運用資訊、數位科技,為工具,或藉此傳遞的以達成學習、溝通或商業等目的。教育科技的濫觴為視聽教育、教學媒體,旨在教學上應用媒體以提升學習成效。現今遠距學習應用的媒體已擴及資訊網路,無論線上學習、數位學習的廣泛應用均顯示ICTs的受重視。由於近年資訊科技進展一日千里,以及媒體匯流的影響,ICTs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許多學者以為,在資訊社會及知識經濟時代,ICTs雖未必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但如人們熟悉且會運用,可改善教育、經濟甚或社會問題。學生強化ICTs能力有助於日後從事資訊科技相關工作,如網路管理人員、中小學資訊教師、系統師、資訊諮詢,以及圖書資訊及媒體專家等。(4)熟悉研究工具與研究方法身為學習社群的成員,無論閱讀學術文獻,或進行個人論文研究,都需瞭解研究依據的派典、研究的歷程、研究主題與方法的擇定等。換言之,學生需對如何做研究,包括其要旨、個別方法的優點與限制,及可運用之研究工具等嫻熟,故研究方法、統計、實驗設計、質的研究、論文寫作等相關課程應含括其中。參、學生應具之基本能力指標與教學目標7本所學生應具之專業能力如下:1.具備教學設計能力2.具備程式設計能力3.具備數位內容專案企畫與管理能力4.具備執行設計與製作數位內容產品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整合運用數位學習專業知識,分析表達數位內容專案之問題且完成解決方案之能力向度基本能力指標1.專門知識(知識層面)1.具備當代教育傳播與科技理論之專業知識2.具備教學設計能力3.具備資訊應用與程式設計能力4.具備網站設計之能力5.具備多媒體影音製作之能力2.認知過程能力(認知層面)1.具備教育訓練專案企畫能力2.具備執行設計與製作各類型教材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3.具備教材製作之專案管理能力4.具備專案規劃、設計、發展、運用及評鑑之能力5.具備學術研究能力3.博雅關懷(視野養成/社會關懷層面)1.具備與製作團隊成員溝通協調之能力2.能整合相關知識、資料,尋找資源,以解決學習或組織績效問題3.能主動提供學校或企業、政府單位、研究機構成員對學習需求之相關專業諮詢4.能瞭解社會變遷與科技發展趨勢進行相關研究4.社會實踐(職能發展/社會貢獻層面)1.能整合所學知識與技能於實際情境,以解決問題2.能分析組織、方案之優勢與限制,並試圖發展更具創意與效能之運作方式3.具備推動產官學研數位學習及建置系統之能力5.倫理精進(信守倫理/專業精進層面)1.具備媒體與傳播基本素養2.具備資訊科技基本素養3.能認同並肯定多媒體及資訊技術應用於學校或企業、政府單位、研究機構之價值與效益4.具備智慧財產權相關知識並能尊重肆、課程結構與選課要求本所研究生需修畢20學分,含必修8學分,包括教育、媒體與社會、研8究方法2門必修課程,及本所服務課程者(本所在職專班學生免修服務課程)後,始得辦理論文計劃審查口試。本所學生須修畢3634學分(含論文0學分)並通過論文口試始能畢業。其中必修課程14學分(論文0學分),選修課程20學分,專門選修課程中6學分可開放為跨日夜間、所際及校際選課。專門必修課程:14學分(論文0學分)專門選修課程:2220學分畢業學分:3634學分(含論文0學分)專門選修課程中6學分開放為跨日夜間、所際及校際選課。教學設計與發展媒體傳播課程基礎課程資訊應用實作課程媒體及傳播課程研究方法課程課程結構9伍、教學科目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課程結構與教學科目表年度別:9899學年度科目科目中文名稱科目英文名稱修學時開課備代碼別分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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