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会议纪要 >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会议
-1-四川省地方志工作会议材料之三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我省第二轮地方志工作开展——四川省2006年度地方志工作报告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秦安禄2006年11月23日同志们:现在,我受省地方志编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06年全省地方志工作,并对明年工作作出安排。一、2006年度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回顾2006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从人治步入法制轨道,开创了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一)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及贯彻落实情况2005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委员蒋巨峰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树立精品意识。12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启动。《通知》明确了四川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组织保障,规划续修《四川省志》和续修(新修)-2-市(州)、县(市区)志共203种,要求2010年全面完成续修任务。2006年2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四川省志〉(1986—2000)编纂方案》,规定了续修《四川省志》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体例结构、工作步骤、工作经费和组织领导。同时,省政府将志编工作纳入年度政务目标进行管理。5月,省政府转发《四川省第二轮三级志书2006—2010年度编纂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进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和检查指导,全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为提高续志的编纂质量,省志编委把续修志书编纂的规范化管理列为续志指导管理之首。在规划续修《四川省志》时,将《凡例》和《编写细则》的制定率先提上议事日程,对《四川省志》的书名、断限、体裁、结构、文体文风等及早作出规定,以统一编写规范;在对市县级志书编纂业务指导上,制定了《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编纂工作规定》,就市县级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编纂规范、评审验收、印刷出版等作出规定。为切实加强志书编纂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省志编委与省保密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保密管理的意见》,以规范志书保密审查,确保续志编纂中国家秘密的安全。第二轮修志全面启动后,各市(州)纷纷召开地方志工作会,下发相关文件,制定编修方案以及编纂规范;省级各部门陆续成立分志编委会和编辑室,上报经费预算,制定编纂方案。截至2006年10月,全省已有20个市(州)召开了第二轮修志工作会议,广元、广安、阿坝等-3-13个市(州)志已进入收集资料阶段,成都、巴中正撰写初稿,绵阳、南充、宜宾市志已进入总纂,《达州市志》已经送审,《遂宁市志》已出版。全省有95%的县(市、区)已开始第二轮修志工作,其中7%处于启动阶段,60%正撰写初稿,5%进入总纂,9%送审,14%已交付出版或已出版。《四川省志》已有50余个专志启动续修工作,其中20余个分卷(专志)已拟定篇目并进入资料收集阶段,《四川省志交通志》已进入总纂。(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条例》颁布后,省志编委立即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学习,并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志机构认真学习宣传,落实贯彻《条例》措施。6月,先后组织召开了部分省级部门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和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省人事厅公务员处、省编办综合编制处等相关厅局领导和全省21个市州、部分省级部门修志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座谈,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为配合《条例》的宣传,《巴蜀史志》2006年第3期刊载了《条例》全文及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并开辟专栏集中介绍各地学习宣传《条例》动态。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就新形势下如何促进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接受了记者专访。-4-访问内容以《盛世修志须树精品意识》为题在8月29日的《四川日报》上刊登。省政府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关注、重视,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地方志机构也积极组织学习《条例》,下发或转发有关学习文件,召开座谈会。有的将学习《条例》纳入“五、五”普法,把相关《条例》文件汇编成册,通过大型条幅标语、地情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此前,省志编委草拟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将该办法列入2007年省政府的立法计划。9月,省志编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前往德阳、绵竹、绵阳和安县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各地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了解各地存在的问题。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了论证。(三)努力搞好培训工作为解决修志机构和承编单位普遍缺乏业务骨干的现状。全年省志编委共举办3期编修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加深了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基本掌握了方志理论和编纂方法,为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人才基础。泸州、广元、广安、凉山、阿坝、成都等市(州),人行成都分行、省侨办、省科技厅等省级部门也开展了培训工作。(四)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续志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续志工作的督查和指导,2006年,省志编委深入宜宾、攀枝花、巴中、阿坝等19个市(州),江油、古蔺、巴州区等-5-20余个县(市、区)以及10余个省级部门进行调研,了解各级各部门第二轮修志开展情况和“一纳入”、“五到位”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级各部门修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工作开展。此外,参加了《仪陇县志》、《大竹县志》等志稿评审会,《成都市志》、《三台县志》篇目评审会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对报送的成都、南充、广安、广元等市(州)志篇目及时反馈了修改意见。我们还对已启动省志编修工作的50余家单位进行业务和编纂工作指导外,还帮助省侨办、省人行、省科技厅等培训修志人员。(五)做好协会换届及评奖工作4月26日,四川省地方志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了协会章程,选举了新一届协会领导,完成了对协会2005年度工作的年检,制定了协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新一届协会组织了全省地方志系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和初评工作,推荐了1个一等奖,3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完成了四川省第十二次地方志优秀成果奖的组织、评审工作,共评出获奖成果175项,其中一等奖17项,二等奖38项,三等奖44项,优秀奖76项;筹建了四川省地方志协会年鉴专委会,并将召开第二次理事会。新一届协会工作正按照协会章程和中国地方志协会、省社科联、省民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序进行。(六)开展信息交流和数据库建设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志机构以简报、通讯、快讯、动态等形式加强地方志信息交流。全年省志编委编发了4期《四川地方-6-志工作》,并推出《地方志工作条例》专刊,各地还通过地方志刊物指导续修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探索新方志编纂规律,发挥了理论研讨、业务指导、信息园地的功能作用。此外,由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省志编委主办,成都市志办承办的四川省地方志主任学习会为各级各部门交流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理论平台。通过学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修志工作者对续修地方志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搞好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信心。地方志机构和方志馆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为国存史”,全面收藏本地区地方志书、年鉴和地方文献资料。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应当在出版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的规定,四川省方志馆制定了“藏书建设原则和资料收集计划”。截至2006年10月,省方志馆本省新修三级志书、续修志书的入藏率已达95%,年鉴达70%;省外县级志书、省级志书入藏率分别为40%、80%。报送志书及地方文献资料工作做得好的有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阿坝等市(州)。同时,省方志馆还辟出专馆征集名家作品并已征集到部分名人的代表作。省方志馆馆藏图书电子目录已有70%挂上党政网,并完成已出版三级志书全文数字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也基本完成。各级地方志机构也加强了方志馆和网络化建设。巴中、宜宾等地方志机构正积极筹建方志馆;成都、绵阳、遂宁、乐山、宜宾等9个市(州)已建立方志网。(七)修志工作取得的成绩-7-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方志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年鉴和地方文献资料编纂也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年鉴和地方文献资料的编纂指导,加大地方文献资料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力度,编撰出版了一批成果。2006年度,我省已出版《遂宁市志》、《名山县志》、《攀枝花市东区志》3部志书,交付出版《安县志》、《开江县志》、《朝天区志》等9部续修、新修县(区)志;出版综合(专业)年鉴60余部;出版部门志70余部;出版地方文献资料80余部。2006年,我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鼓励各级各部门多出成果,提高志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各级各部门的推荐,共评选出地方志系统综合奖项,志书编纂工作奖项,年鉴编纂工作奖项,志、鉴、刊发行工作奖项,资料工作奖项,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工作奖项。二、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面临的问题第二轮地方志工作虽已全面启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修志工作认识不到位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对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第二轮修志工作已启动一年了,部分领导尚未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导致有些地方、部门“一纳入,五到位”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8-(二)部分地方志工作机构不到位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性质、级别、名称长期未能统一。有些地区地方志机构不是独立机构,仍与档案局、党史办归并在一起。这种管理体制未理顺、机构性质、名称不统一、职能不明确的现状,严重影响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制约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地方志工作经费困难《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因各地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差异,领导认识不一致等原因,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经费情况有很大差距,部分地方政府还未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导致部分地方志工作机构连基本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志书的出版经费不能落实,严重影响了修志工作的开展。(四)地方志队伍的现状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修志队伍配备情况差,未形成骨干力量,有的地方甚至长期依靠临时聘用人员支撑工作。第二轮修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不强化修志队伍建设,提高修志人员素质,将很难适应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五)各级各部门修志工作进度不平衡各地区、各部门所处条件不一、领导重视有别,各级各部门对修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同,导致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不平衡。各市(州)之间存在差距,各县区、各部门修志工作进展也不一致。目前仅有三分之一的单位能按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三分之一单位工作一般,另有三分-9-之一的单位工作严重滞后。三、2007年度工作安排2007年是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关键性的一年,各级地方志机构应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深化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实现依法修志,进一步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完成2007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一)深入贯彻两个《条例》,认真落实“一纳入、五到位”,促成《实施办法》出台2007年各级地方志机构要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省志编委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促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出台。各级地方志机构也应配合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条例》实施办法;要借
本文标题:四川省地方志工作会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097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