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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市纪委文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加强软环境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纠风办设在局纪检监察处,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局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和开展民心网工作。(二)局党组对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21.贯彻落实全市软环境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不断深度推进内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体系建设。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理论及法规,坚持每月一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教育,把软环境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推动软环境由整治逐步向建设转变。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作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纠风建设工作的研究及指导。6.局党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三)加强组织,严格落实。全局一定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紧紧围绕全市纠风工作目标,全力完成纠风工作任务(一)深刻理解,高度重识。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是市委的重要决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的主要对外办3事“窗口”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抓实抓好,培育壮大鞍山软实力,以软环境建设的扎实成效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只有提高认识,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才能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融入到振兴鞍山经济的工作中去。(二)切实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打造全国最佳创业环境。以打造全国最佳创业环境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绿色行动,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努力建设投资洼地和环境高地。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更加突出“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核心地位,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守招商承诺。特别要做好我局各项热点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从源头抓起,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作用,各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传递和公布有关动态信息及新制定的政策、法规信息,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坚决杜绝不讲原则暗箱操作的问题,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三)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及时、周到、热情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4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形象,无论是来局办理相关业务,还是咨询、来访的人民群众或基层单位的同志,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工作到位,提高效率,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生冷硬顶”的衙门作风,对服务态度不好、群众反映较大的个人和处室,在各项评比活动时采取一票否决制。真正做到让百姓办事不求人、事事有人管、说理有地方。(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重点抓好用人问题上的源头治理工作,按照我局干部管理职责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上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严把“关口”,以政策和制度规范行为,积极推行和完善竞争上岗等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活力。(五)继续坚持一站式办公,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我们的大厅窗口服务虽然受到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还不够完善,要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清政廉洁、业务能力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落实AB岗制度,做到工作不留死角,热情、及时、到位,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六)以民心网为载体,推进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认真办理群众通过民心网反应的诉求问题,把受理纠风专项治理5问题的举报投诉作为重点,切实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全力打造快捷高效、有序可控、倾听民生、为民办事、服务决策的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完善民心网办件“五星评价”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实行二次督办,公开督办。加大公开通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办理情况,表扬先进,促进问题解决,综合分析,制定源头防范措施,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推进民心网联网扩面,加强民心网通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四、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为着眼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现特制定二十八项公开服务承诺。1、“窗口”服务人员保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语言文明杜绝生冷硬顶现象。2、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回复、有结果。凡外来人员办事,由“首办”人员受理接待并负责向下一个工作环节传递或引导。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率为100%。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和内容。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中,从6考录计划的征集及发布,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聘用等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5、技术职称晋升的各类考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及时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考试成绩转到我市后,及时公布;简化手续,热情办理职称晋升的审核备案工作。6、办理人事计划、干部调配、人才交流、转递档案、工资福利等项工作,保证做到热情接待,简化手续,符合政策和规定并手续齐备的,随到随办,复杂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性工作任务,按照预约,现场办公,上门服务。7、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公示制,增加透明度;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就业等有关事宜,符合政策,手续完备,随到随办。8、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确保安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9、各类培训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增缩减课时,按既定时间发放培训证,培训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10、在我局托管档案,随到随办;为代理人员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及办理职称评定材料、代办保险、转正定级、调转手续7及时准确,随到随办。11、凡有零就业家庭成员到人力资源市场登记求职的,保证48小时提供公益性岗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12、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全天候为求职者及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为就业困难人员开设专门窗口,开通就业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就业援助特色服务。13、公益性就业安置对象(现役军人配偶、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或丧偶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老人的失业人员),3个工作日安排上岗。14、普惠制培训实行“一卡通”式免费培训。15、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免收个人档案托管费,并提供代缴养老保险费、代办退休、档案关系转移等劳动保障代理服务。16、参保单位缴费申报业务,每月1至15日前,随到随办。17、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每月16日至月末前,随到随办。18、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随到随办。19、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出国定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返还业务,随到随办。20、参保单位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审核业务,每月5日至25日随到随办。821、参保单位办理申报退休人员增减变化业务,每月10日至25日随到随办。2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办理结算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23、参保单位人员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办理急诊登记业务,随到随办。24、参保单位破产、转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定业务,从《稽核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稽核完毕。25、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每年集中审理一次,审理期限一个月;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审批、院内制剂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等三周内办结。26、从快办理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1周内办结。27、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首接首办制度,推行“开放式”办访模式,建立信访投诉绿色通道,信访部门协调调度到位,承办部门答复办理及时高效,“市长信箱”七日内办结。28、对于劳动保障投诉案件,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查办。各处室、单位要将开展软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本部门开展“环境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责任,找准努力方向,每季度对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终要有总结报告。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题词:纠风和软环境实施方案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4月19日共印50份
本文标题:人社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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