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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中国新闻自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中国新闻传播界的新闻职业意识长期确立不起来。目前主要仰仗党中央职能部门宣传部不断下发红头文件、各领导机关下达行政规章,以此来约束传媒的各种属于职业道德和规范范围内的事项。这是为什么?从文化渊源看,中国没有西方意义的宗教(救赎),中国的儒教是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修身养性(吾日三省吾身),因而人民的道德意识主要存在于生活层面,表现为朴素的建立在自然人性基础上的道德感。最近几十年来,经历五六十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十年“文革”的浩劫,这样的道德意识也所剩无几。紧接着,中国社会很快进入并不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和契约意识是随后才提出的),传媒迅速变成了一个个利益单元,以利益为核心的价值观进一步侵蚀着新闻人尚存不多的道德意识。一旦发生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本来可以仰仗职业道德作出恰当的处理,但现在首先被抛弃的便是道德。从体制上看,中国的新闻界曾在几十年内不是一个行业,当然谈不上新闻职业理念,也不知新闻职业道德为何物。1952年,中国大陆经过没有声张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改造”,报纸、广播电台(以及后来出现的电视台)和通讯社,成为各级党政权力机关的一部分,新闻传媒不是一种社会职业。1949年成立的政务院新闻总署也于1952年撤销。新闻教育方面,1952年经过高校院系调整,新闻教育被集中管理。北京各高校的新闻系几经变动,最终合并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上海各高校的新闻系被合并到复旦大学新闻系。1949-1983年30多年间,没有出版一本国人写的新闻学教材,上课直接使用苏联党校新闻班的讲义。政治要求即是最高的道德。当时的新闻理论主要告知:传媒是党的喉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是唯一的任务;新闻真实被解释为“本质真实”,传媒的基本任务是报道社会主义社会光明的本质;“新闻客观性原则”被批判为资产阶级新闻观点;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一度连“报纸是人民的教科书”都被认为是修正主义观点。在这种情形下,新闻职业意识逐渐被泯灭,替代它的是党的宣传纪律。那时,为了宣传共产主义而说假话,没有丝毫的羞愧感,反而绝着自己很聪明。例如1952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的关于志愿军战士黄继光的通讯《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黄继光》写道:……坑道里营参谋长在望着他,战友们在望着他,祖国人民在望着他,他的母亲也在望着他,马特洛索夫的英雄行为在鼓舞着他……前苏联史学家考证,电影《普通一兵》中的原型马特洛索夫没有堵过枪眼。1959年第3期的《美术研究》刊文《解放后连环画工作的成就》写道:“志愿军英雄黄继光在朝鲜英勇牺牲时,他的口袋里还珍藏着一本‘马特洛索夫’的连环画。这样的例子是列举不完的。新连环画之所以受到群众欢迎,就在于它帮助人们新品质的成长,使人民更加热爱祖国和忠于共产主义理想,从而鼓舞了建没新生活的热情和斗争意志。”《马特洛索夫》连环画的最早版本,是1957年6月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黄继光是1952年牺牲的。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党的机关报以外的传媒被推向市场(仍要归口管理),于是职业道德问题提上日程。2002年山西繁峙金矿矿难,新华社等传媒的11名记者受贿无闻,引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从2003年起进行“三项学习教育”,以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三个代表”、学习新闻职业精神的名义,将职业意识问题提上日程。这个学习运动延续至今。但在传媒现实的运行中,有很多与利益相关的潜规则。例如你若不拿红包,那别人怎么办?于是被孤立;记者若因为舆论监督而得罪广告客户,就是传媒最大的敌人,难以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从新闻教育界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有专门的基础课“新闻法治与道德”,要讲一个学期。但是学生到了具体的传媒,感觉不是这么回事,因而学校教育收效很小,社会太缺少新闻职业意识。例如媒介审判,随处可见;公开未成年嫌犯的姓名,多数都这样做,感觉不到存在问题。现在新闻界普遍的问题是所谓“有偿新闻”(受贿新闻、金元新闻),报纸版面和新闻节目中软文俯拾皆是,记者跑会普遍拿红包,走到极端的表现是“封口费”和新闻敲诈。下图:2008年11月山西矿难后记者在领取“封口费”将广告与新闻搅和在一起的广告(而且广告有“本报讯”字样)《北青报》2007年7月27日B4版《羊城晚报》2010年9月9日把广告作为新闻发在头版,明知故犯地违反《广告法》第13条,但广告法的执法者工商管理局是管不了传媒的。2014年3月27日我留的新闻理论作业审视2014年3月25日《北京晚报》2版和20版下半版的内容是否具有新闻价值,为什么?然后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13条,分析一下它们如何违法。为什么我国报纸上会有如此多的这类东西,请从法治管理角度做一分析。两个版的软文均署名“本报某记者”,这是该记者做得事儿吗?但普遍存在,而且多数作者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学生把这关于两个广告新闻的问题分析发给了北京晚报编辑部,对方不回复。经我催问后回复:那是北京日报广告部安排的,广告部与晚报编辑部是平级,管不了。还有就是对人性的忽视,例如2002年的无人性的“人乳宴”报道2004年中央电视台四套节目在播放俄罗斯人质危机的新闻报道时,屏幕下滚动播出这样的信息:俄罗斯人质危机目前共造成多少人死亡?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402人;B、338人;C、322人;D、302人。答题请直接回答至:移动用户发答案至8003111;联通用户发答案至9850111跟帖评论:这是一道带血的有奖竞猜题,它让我战栗,让我感到羞耻。我国的新闻人总体上缺乏人性的忏悔意识。习近平:“不是说为了政治需要可以不要新闻的真实性”在新闻真实上,还有主观统领(政治需要)事实的各种问题,例如2003年10月中国第一个宇航员杨利伟出仓时满脸是血,他自己后来在公开的日记中写道:“着陆时巨大的冲击力,因为麦克风有不规则的棱角,让我嘴角受伤,要是在颈上,后果不敢想象。”而新闻中看到的杨利伟,尽管脸色稍显苍白,身体状况还是良好的。这是血迹被擦干后重新表演的“事实”。决定掩盖这一事实的人和拍摄照片的记者,心中“扬国威”的理念压抑了“不说谎”的道德意识。关于出仓的假新闻照片2004年被评为第14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在事实被揭露也没有撤销该奖。我们缺乏承认错误的勇气。完美的作假,留下的结果只是作假;有缺憾的成功,留下的终究是成功。获奖文字说明写道:“在刚刚打开飞船返回舱门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拍到了中国航天第一人杨利伟平安和返回舱完好无损的瞬间。”这是2011年中央电视台关于利比亚战争的新闻画面在政府军攻打反对派的画面下面,央视打出了“胜利在望”的字幕。当战争以利比亚卡扎菲政权失败告终的时候,电视台不能直面自己的报道,做出职业规范方面的反省。为了掩盖工作不力的央视报道画面赞美的假新闻没人说假2010年1月2日“南方都市报”即在头版刊登大幅照片,报道广州步行街“上下九”节日的热闹景象,报道如下(配图):“据初步统计,昨天上下九接待游客近7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5%。其中,外国游客占1000人次,此外,还接待省内游客旅行团200多个。沿街商家吸金1000多万元。光鱼蛋等小吃一天就卖出1万多碗。此外,上下九已正式步入无线网络时代,在此可随时用笔记本电脑网上冲浪。”本报记者刘雪李向新陈淑仪通讯员王峥彭淑芳李伟聪摄影报道官员为欺骗上级造假因为政治面子的造假1972年2月21日的这一瞬被无数镜头定格。周恩来身后高大的翻译冀朝铸出现在美国所有的报纸上,而中方发表的所有照片上,周恩来的身后变成了王海容,冀朝铸的位置变成一小块空白。若干年后,尼克松的女儿朱莉特地给他寄来美国记者拍的照片,冀朝铸才又“还原”纸上。评奖的利益驱动而造假同时评上一等奖的央视《揭秘传销》造假2007年7月,CCTV-12《天网》栏目播出的专题片《揭秘传销》。讲述了某女大学生因参加传销组织,在被父母强行带回家的途中从火车跳下自杀身亡的“真实案例”,并在片中播出了做过马赛克处理的死者生前的照片。让人惊叹的是,有眼尖的网友透露所谓死者的“生前照片”竟然是此前曾在网络上热传的Ayawawa的生活照。这个节目被评上了17届中国新闻奖。因为被揭发造假而在公示之后拿下。马克思说: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结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使物质斗争升华为精神斗争,并且把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观念化的一种获得体现的文化。自由报刊是人民在自己面前的毫无顾忌的忏悔,大家知道,坦白的力量是可以使人得救的。自由报刊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审视是智慧的首要条件。中国的传媒人缺少忏悔意识和自我审视,例如下面无意识表现出来的问题:《北青报》2006年7月11日头条照片,特大黑体主标题是“巴空难确认无中国乘客”,很小字的肩题是“巴基斯坦一架客机起飞后坠毁45人无一生还”。外国人死了,就不重要吗?使用“无一生还”的表达,不显得太冷漠了吗?无人性的新闻标题《奇怪奇怪真奇怪,一条钢筋穿两人》(报道两个不慎从高楼坠下的建筑工人),另一家都市报形容钢筋将他们像糖葫芦一样“串”了起来。2003年广州夏天天气炎热无比,导致30多人死亡。7月8日,某报以《广州“酷”毙三十余人》为题进行报道。杭州某报报道一位民工施工时从脚手架上掉下来身亡,标题是《昨日一民工自由落体》某报报道一位青年在水库洗澡,上堤岸时遭雷击身亡,标题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一男子冲着一铁路电器尿尿,因导电而死,新闻标题竟是:《触电男子成烧焦的烤鸭》死尸照片上媒体2010年,新闻照片《挟尸要价》(2009年10月,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救人淹死,照片揭露打捞者向学校索取学生尸体的“打捞费”)被评上中国新闻摄影的最高奖引发争议。我的文章:展现死者那一幕的照片被评上了中国新闻摄影的最高奖,接着围绕其真假而不是这样公开是否道德展开了论战。没有一家传媒质疑中国新闻摄影奖的评委们,为什么把一张让人看了感到非常难受的照片评为最高奖?照片中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绳子系着,像被系着的猪蹄的猪泡在水里,这样的照片应该公开吗?即使有揭露事实的作用。为什么不内部揭示问题呢,照片对死者的亲属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世界各地的新闻界同行对于刊登死难者照片,一向有着严格的自律,即尽量避免图片上出现清晰的死尸形象。然而,这篇只有1500字的小文章在我的博客上遭到规模化的批评。主要反对意见:真相只有一个,哪怕再怎么样,新闻是以事实为出发点,如果没有这点,新闻就没有它的价值了!!!新闻的道德就是把真相公之于众,只是歌舞升平,只是粉饰太平,是最没有新闻道德的。真相只有一个,哪怕在怎么样,新闻是以事实为出发点,如果没有这点,新闻就没有它的价值了!!!披露真相,报道社会现实,拍下社会的原生态……是一个记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后来形势才逐渐变化,支持我的言论增多:换作那尸体是你儿子你还爱看不?如果你几岁的小儿子看到了,拉着你的手说:“爸爸or妈妈,我怕!”你还会看得很爽吗?揭露社会现实一定要用血腥暴力吗?还记得2005年北京某个小学被泥石流掩埋的事情吗?那张获奖的照片,没有任何人,没有尸体,而只是教室外的一堵墙,墙上被孩子们画满各种可爱的画,可是泥石流已经将其掩埋。要表达的不是已经表达了?要震撼的不是已经震撼过了?难道你重口味的要看尸体才爽?左图是《京华时报》2005年7月4日头版,右图是该报同一天要闻最后一版的具体报道。应采用哪张图?2003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调查报告陈绚、郑保卫主持近3/4同意记者拉广告:16.8%同意,56.5%态度暧昧4/5强同意为栏目拉赞助:26%同意,54.1%态度暧昧2/3承认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12.1%同意,54.2%态度暧昧5/6强认为可以接受被采访方用餐:21.5%同意,62.8%态度暧昧近2/3认为可以接受被采访方免费旅游:10.7%同意,55.1%态度暧昧近1/2认为可以接受被采访方现金馈赠:6.3%
本文标题:在清华新闻伦理圆桌会议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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