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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署助理署长彭志达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二零零三年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与外包营运开发研讨会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服务外判概况•由私营承办公共服务•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电子政务外判的一些课题•成功推行外判策略的基础•须妥善处理的问题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由私营承办特区公共服务目的•应付对公共服务日益殷切的需求,同时维持小规模的政府•借助承包商所面对市场竞争,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素质•私营运作行政规限较少、更具弹性、更能切合客户需要•让政府部门专注政策、监督、保障公众利益等核心工作•避免与私营企业竞争•外判政策可刺激私营市场的发展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由私营承办特区公共服务外判范例•行车隧道、停车场的营运及管理•技术及支援服务,如清洁、文件送递及政府楼宇管理、保安等•铁路公司化•向非政府机构购买服务,如安老服务等•各类工程外判5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目的•加强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能力•加快政务电子化的步伐•促进本地资讯科技产业的发展•其他效益–善用内部人力–更快采纳新技术–获取暂缺、暂需专才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度)•百分之八十一资科项目成功外判•约值港币十二亿三千万元•占资讯科技工程总开支的百分之八十四•预计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度外判率进一步增长至百分之八十七7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续)•非核心服务外判–知识产权署批出值港币八千六百万元的合约–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起生效,为期五年–商标注册处和专利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办公室运作与资讯系统服务一并外判•资讯科技服务全盘外判–司法机构批出值港币八千八百万元的合约–由二零零一年三月起生效,为期五年–资讯系统开发、保养、操作及管理整套外判8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续)•由私营企业融资、开发及营运–「生活易」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二零零零年年底推出,现提供或连接四十多个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超过一百项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批出五年合约–期间承办商无偿提供公共服务窗口–专营限定数量之电子政府服务–亦获准提供电子商业服务获取收益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续)•政府、教育、企业三方合作–「香港教育城」计划()–教育界共用的网上资源中心–二零零二年八月启动由优质教育基金拨款作首两年经费–二零零二年九月由政府全资拥有公司接管经营–超过一百五十个机构共同参与10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续)•整套承包(Turnkey)服务–电子采购服务(港币一千四百万元,五年合约)–电脑化社会保障服务(港币二亿四千万元,五年合约)–土地注册服务(港币一亿四千万元,八年合约)1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现况(续)•资讯系统策划、研究、开发工程及保养、求助台等服务–政府办公室自动化计划,港币八亿元–学校行政及管理系统,港币五千万元1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外判形式•个别项目公开招标承办•常备承办协议(StandingOfferAgreements)1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常备承办协议(StandingOfferAgreements)•「资讯科技专业服务计划」(ITPSA)•公开招标,批出二十三份协议,为期三十个月,由二零零二年六月起生效•十二名承办商、近七十名分判商•四类服务:系统开发/保养、网上出版、办公室系统、信息安全•协议中订明合约条款、收费标准、管理/监管机制、品质要求、实务守则等1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常备承办协议(StandingOfferAgreements)•合约期内每项工程由二至四名承办商竞投,由符合工程规格并以最低竞投成本价者承办•计划特点–既定合约及管理框架–简化每项工程的竞投程序–保持一定程度的竞争–通过跨项目持续协作安排,建立伙伴关系•六月至今已承办九十多项工程,共值约港币七千万元15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服务外判发展领域•数据中心资讯系统托管服务•应用软件(租用)服务(ITonDemand/ASP)•业务流程外判(BusinessProcessingOutsourcing)1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特区政府服务外判概况•由私营承办公共服务•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电子政务外判的一些课题•成功推行外判策略的基础•须妥善处理的问题17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成功推行资讯科技服务外判的基础•订定服务目的和水平•设立监管机制,有效地评估及监察服务表现•订定资讯系统开发及管理实务守则•设立基础技术及系统互用标准•品质管理、分判管理•确定承办合约双方的责任、权益及赔偿安排等18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推行资讯科技服务外判须妥善处理的课题履行公共服务责任•确保服务人员履行专业操守–防贪、保安、保障知识产权及个人私隐•保障资讯系统及设备的安全•处理外判风险•保存核心管理技能,维持接管资讯科技/资讯系统的能力1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推行资讯科技服务外判须妥善处理的课题(续)履行对市场的责任•公平采购•处理承办商的利益冲突•鼓励市场竞争•鼓励不同类别的企业参与20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政务外判(外包)营运.推行资讯科技服务外判须妥善处理的课题(续)双赢协作、避免争议•订明保障政府的条款•平衡协作双方利益•以公共服务及共同利益为前提•实施有效的服务监管机制应付不断转变的技术及市场环境•采用最适当和有效的公、私营合作模式21谢谢!
本文标题:在自治区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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