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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汤建国同志们: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着眼于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力手段。各单位必须在认真学习五部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国铁建《“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将《实施办法》作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守则,准确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下面我讲几点具体意见。一、必须从生存发展的高度认识治理“小金库”的重大意义近年来,集团公司克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经营领域不断拓展,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股份公司系统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在我们身上也表现得很明显。比如,我们的某些管理基础较为薄弱,控制力不足,监督约束不到位或走形式化等等。这些问题,无一不2是影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有的甚至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因素。而“小金库”的存在,就是这些客观存在问题所催生出的一个主要病症。“小金库”“账外账”不仅影响了企业整体经济效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审计风险,损害企业形象,助长腐败和不正之风。从发生在系统外的一些涉及“小金库”的案件来看,“小金库”往往成为个别部门、个别领导、个别利益群体贪污腐败、挥霍浪费、中饱私囊、获得不正当利益的重要渠道。它明显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规律,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扰乱了财务资金的规范管理,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因此,全面整治“小金库”已经刻不容缓。二、必须准确把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处理政策按照中央关于“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指导思想,国资委组织的这次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十分明确,总的原则是鼓励自查自纠,即“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是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处罚;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从重从严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新设立“小金库”的,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对以后年度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无论什么时间3设立的,均视为新设“小金库”,除按照中央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对单位负责人实施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中央治理“小金库”的决心前所未有,各单位对此要有清醒认识,不要心存侥幸,要抓住这次机会,彻底根除“小金库”顽症。总公司全系统所有单位都在本次清查治理之列,总公司明确以“自查为主、重点检查为辅”,要求各单位力争在自查阶段发现和解决绝大多数问题。凡在总公司派出检查组之前,各单位总部在组织所属企业和单位的重点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小金库”,视同自查发现,采取从轻从宽处理的政策,但对于2008年以来自己纠正的“小金库”问题隐瞒不上报的,视同被查“小金库”进行处理;对在自查阶段不主动报告甚至是故意隐瞒,在督导检查中被查出的“小金库”,从重从严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在专项治理期间新设“小金库”的,不仅要给予严肃处理,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后年度的各类财务、审计及监事会监督等检查中,“小金库”都是重点检查内容,一旦发现,不论什么时间设立的,一律按照新设“小金库”对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给予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问题的发现控制在自查阶段,定性整理在自查阶段,不要因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和工作失误而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4三、必须按要求有序推进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和股份公司安排,我们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30日动员大会开始正式启动,至2010年底结束。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团公司对下督导检查、迎接总公司及国资委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五个阶段。整个工作程序完全配合股份公司的工作进度,有序推进。在动员部署阶段,集团公司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各单位也要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广泛动员,深入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制定方案。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落实好承诺制和公示制,各级单位以及各单位职能部门的第一负责人,都要在本单位自查结束时出具承诺书,保证本单位不存在未查出的“小金库”,并承诺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要逐级汇总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统计报表做到客观真实。在督导检查阶段,集团公司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的重点单位:工程项目部;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5单位;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等。在迎接股份公司、国资委重点检查阶段,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整改落实阶段。明确整改政策标准,做好“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五查五看”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监控,通过“五查五看”对照分析工作落实效果。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二查自查自纠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三查重点检查覆盖情况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四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五查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四、必须把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纳入财务法定账簿管理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的方式虽然形形色色,但其实质是相同的,其显著特征是游离于监督之外,游离于财务部门的大账之外,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6为“私房钱”。具体来讲,“小金库”主要有七种表现形式: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通过历年来集团内部的一些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对一些容易产生、或让人误会为“小金库”的环节进行提示。各单位要以此为对照,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成本要素方面,各成本项目的汇总列示是否合理规范,工、料、机成本要素之间比例是否合理,与收入总额是否匹配,有无节超悬殊的现象。二是要清理是否存在利用假合同、假协议增加成本费用支出,套取现金作为体外循环使用,形成小金库资金来源。三是票据方面,是否有虚假发票列账,特别是有否运用假发票套取现金作为小金库来源。四是是否存在用假民工工资表套现,工资的签发笔迹是否雷同或为一人所签字领取。五是从资金的流向方面看,对外接待和走访,是否一事一办,一事一了断。严禁资金相互串用,拨出此处萝卜带出7彼处的泥。六是对外接待及经营人员对自己经手业务要进行彻底清理,接待过程的一些请示报告尽量手写,不要存放无关的电脑资料。办公室不要存放与日常工作无关联的文字及数字信息。七是库存现金要符合现金管理要求,保证年、月、日各时点上的余额都不超限额,而且具有连续性。不能只保持季末、年末的余额不大就了事,要做好过程控制。八是对每个竣工项目,要关注周转材料废旧物资的处理是否入账,处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九是局处机关各部门是否有隐形业务收入没有入账,支出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十是要检查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是否有黑账本,无论是从保护企业还是保护朋友甚至是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都要及时销毁,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五、必须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为彻底根除“小金库”,走出边治理边孳生的怪圈,我们一方面要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提倡“阳光下”的收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积极净化小环境。另一方面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综合治理,深入排查干部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缺陷、隐患,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8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新的“小金库”发生。通过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资源集中管理、会计集中核算、财务信息化建设,规范薪酬管理、设备物资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提高集团控制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监管下流动。同志们,“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天开始已经正式拉开序幕了,希望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广大业务人员认真投入到“小金库”的专项治理中来,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在股份公司的领导下,积极行动,打一场“小金库”的歼灭战,为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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