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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工作月报第三期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2005年8月本期要目解振华局长听取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汇报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编制公众调查与意见征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国家酸雨控制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解振华局长听取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汇报2005年7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和王玉庆副局长专门听取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汇报。环境规划院王金南总工代表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组向解局长汇报“十一五”环保规划起草情况。规划司李春红处长代表规划编制组汇报了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十一五”规划。解局长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对规划草案内容逐项作了重要指示。关于“十一五”污染防治目标,解局长指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之中,污染防治的任务非常艰巨,形势严峻。要明确提出“多还旧账,不欠新账”。要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作为指导,依据“十五”环保工作情况和“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可行的环保目标。关于环保部门的地位和作用,解局长指出,一定要在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上做文章,有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就会有环保部门的权威。要继续大力提倡循环经济,将环保绩效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之中。环保部门应有的权威要与其承担的责任相适应,要充分体现“统一监管”的要求。关于监管能力和保障措施,解局长指出,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要有形象化的目标。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建设好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真正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提高监管水平,为人民负起环保责任来。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方面,政府一定要发挥引导作用,一方面确实要有一个平台,让大家表达、参与,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又必须要有化解矛盾的方法和手段。环保宣教工作要继续加强,发挥重要作用。解局长还就其他方面作了指示,并对“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起草工作表示了肯定。在布置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一五”环保规划时,玉庆局长、周建司长要求大家继续努力,使规划与党中央精神对接,把解局长的指示落实好。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公众调查与意见征集为了向公众征集对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编制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意见征集活动。活动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评估阶段,准备阶段(2004年12月-2005年2月),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和若干专家的支持下,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完成各类问卷调查题的拟定工作,中华环保联合会完成与媒体、网站、通信公司的合作事宜以及其它准备工作;实施阶段(2005年2月-4月)发布调查问卷,实施调查;总结评估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问卷回收,统计总结,形成报告。这是我国为更加科学地编制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大型问卷调查活动。2005年4月20日、21日,调查问卷分别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等报纸及中华环境公众信息网和新浪网上正式发布。为了使社会各届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此次活动采用了专家直投问卷、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形式。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受委托分别承担了公众调查问卷和直投专家调查问卷的回收及统计撰稿工作。从调查结果看,对于近几年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公众予以了肯定,但是环境问题仍然是公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全国公众最关心的、排在首位的环境问题是饮用水源污染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的水源污染。在参加调查的410多万人中,有21%的公众(即873452人)最关心水源污染问题。全国公众关心的其它环境问题依次为:空气污染(18%)、生活垃圾污染(12%)、工业废物处置(8.8%)、植被破坏和沙漠化(7.6)、水资源短缺(7.4%)、噪声污染(7.3%)和汽车尾汽污染(6.5%)。此次调查还显示,97.2%的公众认为政府在制定环保规划和决策时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和专家均大力支持“十一五”期间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制定并实施新的环保税费经济政策。2004年环保投资占GDP比率为1.3%,有高达96.5%公众认为“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率应当继续提高,有24.7%的公众认为应大幅提高。有高达95%的专家认为,在“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应该在1.5%以上,其中69%的专家认为应在“十五”期末的基础上再提高0.4到0.7个百分点。环保投入应以国家与地方政府为主,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有78%的专家认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应采取企业化运营的方式,特别是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的建设,其最大问题是市场化程度不够。应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公众支持国家通过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推进生态保护。公众意见显示,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关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好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做好该项工作,将彻底改变“末端治理”的局面。“十一五”期间应继续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专家们提出了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生态保护目标。认为,在制定“十一五”环保规划时要根据我国不同区域提出不同的环境目标。我国国土辽阔,南北与东西的自然条件及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区等均有较大差异,因此要根据上述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环境目标(如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率、城市空气质量等)并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应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目前我国农村还有绝对贫困人口2610多万、低收入人口4977万人,城乡收入及生活水平差距很大,农村的环境问题已凸显出来。公众与专家对农村环境十分担忧,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广大农村。因此,在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中应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为生态保护目标,国家、地方政府予以政策上、资金投入上大力支持。公众与专家们一致呼吁,要把完善立法,建立较完整的环保法律体系,强化执法手段作为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还大量存在。在问及面对环境污染,最有效的措施是什么时,有71.2%公众认为应制定法律来解决。在专家问卷调查中,在问及“影响中国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效果的主要原因”时,56%的专家认为是“执法力度不够”、“环境管理能力不足”和“缺少立法”。因此应尽快修订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以指导其他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环境保护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应明确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在政府,省、市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在公众问卷调查中,有高达97.5%的公众赞成将环境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我国环保科技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多大的差距?在专家问卷调查中,有2%的专家认为我国环保科技水平与国际“基本同步”,87%的专家认为我国环保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至少相差5年以上。同时强调,在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中应强化环保科技内容,并提出相应的、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大力培养环保科技人才,特别要重视中等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专家们建议,要把环保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必须制定配套的相关政策,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建立建全价格、税收、技术、市场等经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的作用,制定“十一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如何“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公众问卷调查中,有99%的公众认为公众应有权对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检举或控告,97.2%的公众认为政府在制定环保规划和决策时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92.9%的公众表示如果条件允许,愿意参加志愿团体的环保活动,其中49.5%的公众还表示愿意捐款。在专家问卷调查中,有94%的专家认为,为保证国家环保规划的公开性、科学性,有必要对“十一五”环保规划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各部门的协调与和谐,才有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此次问卷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支持,公众踊跃参与。截止5月20日,参与手机短信调查人数为4104120人,参加全国公众问卷调查为14061人,参加全国专家问卷调查为2336人,合计4120517人。此次调查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活动的公众和专家涉及各行各业和各个学科领域,包括海外的中国留学生;调查问卷除个人完成的外,还有多家企业、学校、社团组织、地方党政机关进行了有组织的集体答卷。专家学者们共提交了约6万字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了社会公众对国家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高度关注。目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已就该次调研结果,组织编制完成了《中国公众对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编制建议书》,并呈报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环保总局和有关部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一、工作进展1、启动阶段(1-2月)2005年1月,环境规划院起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与工作方案。总局污控司两次召开了重点流域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座谈会,讨论技术大纲与工作方案内容。2005年2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向重点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函》,正式启动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随函印发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规划编制的任务背景、技术路线、工作重点、工作组织、时间安排。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确定了规划工作的技术内容和规划报告格式,并提供了相关调查表格和填表说明。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为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相关依据。2、培训与调研阶段(3月-5月)2005年3月16至18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在大连举办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技术培训会议。来自重点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及科研单位的7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上污控司刘鸿志副司长分析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及科研单位抓紧规划编制工作,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指标体系和目标要求的框架内容;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十一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地方部门在编制工作中要与环境规划院加强沟通,就产生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讨论。环境规划院技术组分别就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技术大纲以及“三河”、“三湖”、黄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各流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做了简要介绍。与会代表围绕规划的编制工作展开了积极的讨论,针对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对规划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及规划的实施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污控司与规划院技术组先后到辽河流域、海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黄河流域、三峡库区等地进行调研工作,与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广泛沟通,并收集有关资料。3、草稿编制阶段(6月-7月)6月~7月,规划院技术组根据国家环境统计数据和陆续收到的部分省市上报资料,开始编制规划草稿。经过讨论,初步形成了一本总规划、12个专项规划附件的规划上报形式。截至到7月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总规划文本)框架形成,12个流域专项规划中,除巢湖外,“三河、三湖”、黄河、松花江、鸭绿江流域规划文本(初稿)完成;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规划修编稿(初稿)完成;珠江流域规划正在编制,预计8月完成初稿;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十五”已完成,暂不考虑总体修编。2005年7月25至28日,经总局污控司同意,环境规划院在西宁召开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来自重点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及科研单位的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王金南总工主持,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刘鸿志副司长和规划司孙荣庆副处长到会并讲话。环境规划院技术组提
本文标题:全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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