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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文件深盐府〔2009〕44号关于印发盐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盐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2-盐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以迎接201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2011年举办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城市更新相结合,利用两年时间,组织开展以“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高标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营造工作。通过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集中打造一批具有盐田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节点和视觉中心。通过综合整治,消除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做到点更亮、线更明、面的管理水平更高,促进城市净化、绿化和美化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二、组织保障成立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杜玲区长任总指挥,龙岳华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乔恒利、黄小琼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体育局)、盐田港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区-3-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审计局、城管局、旅游局、工务局、城改办、物管中心,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盐田公安分局、滨海规划国土局、盐田市场监管分局、盐田交警大队、盐田消防大队、东部交通运输局、沙头角口岸管理处、盐田路灯所、市广电集团盐田广电中心、市邮政报刊发行局沙盐发行站、市邮政物流局沙盐投递部、市水务集团管网分公司盐田所、深圳盐田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盐田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负责对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向指挥部汇报督查结果。办公室主任由夏德鳌同志兼任,区城管局、监察局和东部交通运输局分别安排一名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三、实施步骤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及早动手,分步推进。第一步: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是启动阶段,形成工作声势,完成一批示范项目,初步见到成效,推动面上工作;第二步:从2010年春节到201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整体任务完成50%以上,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规模效应;第三步:从2010年8月到2011年8月大运会召开之前,大见成效,全面实现总体行动目标。四、任务分工-4-(一)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1.建筑立面刷新。内容包括对陈旧破损的建筑垂直立面进行粉刷、翻新或改造,规范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招牌,合理安置或遮挡空调室外机,配备夜景灯光等。范围包括全区所有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及主要高、快速路沿线的建筑。2.建筑屋顶改造。内容包括清除屋顶杂物,修复破损设施,涂料刷新,彩色覆膜,种植绿化,“平改坡”等。范围包括城市中心区、文化中心和商业繁华区、多层建筑住宅区、大运场馆及大运签约酒店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建筑立面刷新方案和重点片区的建筑屋顶改造方案须提交市城管局,由其会同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2010年春节前完成沙盐路两侧的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为下一步行动的全面展开进行引导、示范。2010年8月底前,全区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总任务量要完成50%以上。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于2010年春节前完成自有物业的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上述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负责(已落实责任单位的除外),区发改局、建设局、城管局、工务局,滨海规划国土局等部门配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自有物业刷新由各街道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物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3.对已实施的“穿衣戴帽”工程进行保养、维修。根-5-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修缮后全部移交相应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确保已实施的“穿衣戴帽”工程保养、维修及时到位。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按照《盐田区“穿衣戴帽”工程后续管理工作方案》(深盐府办〔2009〕26号)的要求进行,区发改局、建设局、工务局协助,2010年8月底前完成。(二)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4.采取清洗、粉刷、涂抹抗张贴涂料或修复、更新、拆除等方式,对外观陈旧、涂写张贴严重甚至破损、废弃的街道家具,包括环卫工具房、路灯杆、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垃圾箱、果皮箱、电话亭、阅报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邮筒、消火栓、公共座椅等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确保这些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实施,各街道办、东部交通运输局配合。2009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主、次干道两侧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效果。(三)交通设施粉刷翻新行动。5.对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进行清洗刷新。今后禁止利用-6-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此项工作由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2011年7月底前完成。6.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道路改造计划,将辖区内主、次干道中的水泥路面逐步更新为沥青路面,提高路面“黑化率”。此项工作由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2010年8月底前完成深盐路的改造任务,2011年7月底前完成其它主、次干道的改造任务。7.全面修复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上破损的道板、道牙、护栏、花池等设施,选择合适路段,在行人红绿灯处试安装语音提示系统,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此项工作由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2010年8月底前完成。8.对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改造或刷新。此项工作由东部交通运输局协调业主单位落实,2010年8月底前完成50%,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四)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9.在二线关口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一线关口沙头角口岸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建筑立面和地面临时设施,对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完善灯光夜景设施,提高园林绿化水平等。此项任务移交市工务署组织实施,2010年8月底前完成。区发改局、工务局要尽快与市工务署办理工程相关资料的移交手续。-7-(五)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10.巩固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查处违法设置楼顶广告的行为,维护城市轮廓线。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加强对建筑立面大型布幅广告的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区主要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对侵占城市空间、影响市容景观,未经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予以拆除。同时,配合大运会执行局做好大运会期间的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各街道办负责,东部交通运输局,滨海规划国土局,盐田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六)花卉布置工程。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实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营造出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城市景观。按照灌木花卉和草本花卉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园林景观。11.灌木花卉方面,采取大规格盆苗下地种植的方式,选育小叶紫薇、簕杜鹃、软枝黄蝉、龙船花、扶桑、琴叶珊瑚等8月份开花品种。同时,在边坡、斜坡、围栏、中间隔离带、立交桥等地方大力推广种植市花簕杜鹃,凸显市花的景观效果。2009年12月底前落实种植资金,2010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种植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8-和审计局配合。12.草本花卉方面,针对我市8月份气候高温高湿、多台风、草本花卉生产难度大的特点,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花卉布置方案设计,2010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2010年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花卉生产供应商,并完成草本花品种的试种实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2011年大运会期间,在窗口门户地区、重要景观节点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布置时花。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全面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用花的施工和养护工作;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全面完成大运会用花的施工和养护工作。各重要节点的花卉布置方案须提交市城管局,由其会同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等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和审计局配合。13.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摆花、多种花,积极营造喜庆氛围。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区发改局、教育局、机关事务局、各街道办等单位配合。(七)景观节点绿化改造升级工程。在分析全区绿化布局和景观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大运会期间主要人流路线及运动场馆分布情况,开展大规模、高标准的道路绿化改造行动。-9-14.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对盐梅路(大梅沙段)、大梅沙内环路、深盐路、沙盐路、北山大道、梧桐山大道辅道、金融路等7条道路(区域)和大梅沙内湖的绿化景观进行升级改造和提高。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的内容包括丰富植物花色品种、更换老化苗木、修复基础设施、加种荫生植物等。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和审计局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升级改造任务,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15.消除辖区主、次干道及大运会比赛场馆周围山体裸露现象,在边坡、斜坡上广种市花簕杜鹃,凸显市花的景观效果,全方位提升我区园林绿化水平。其中,盐田港后方陆域明珠道、永安路等路段的黄土裸露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盐田街道办配合;山体边坡、斜坡裸露全面整治由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各街道办配合。此项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16.在主干道沿线和比赛场馆周围对条件允许的物业进行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2010春节前完成沙盐路沿线物业绿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开展评比、奖励等活动,积极发动、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城管局配合。2011年7月底前完成。(八)大运场馆环境美化工程。17.对区综合体育馆、大梅沙海滨公园、深圳外国语学-10-校(高中部)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区综合体育馆环境美化工作由区工务局负责,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大梅沙海滨公园环境美化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体育局配合。2011年7月底前完成。(九)市政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18.新建1个社区公园,改造提高大梅沙海滨公园、东和公园和5个社区公园,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的设施及景观水平。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和各街道办配合。2011年7月底前完成。(十)城市照明改造和建设工程。19.实施大梅沙片区灯光夜景工程,营造有滨海休闲度假区特色的灯光夜景。在2008年已实施沙头角片区灯光夜景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提升灯光夜景效果。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发改局、旅游局配合。2010年7月底前完成大梅沙片区灯光工程,2011年7月底前完成沙头角片区灯光完善提升工程。(十一)加强环卫爱卫工作。20.自2009年11月1日起,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清洁深圳百日专项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落实环卫全覆盖式管理,改善口岸、公路、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河道、-11-海域的卫生状况。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下发并组织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21.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新型垃圾收运系统,研究实施对物业小区垃圾进站转运免收费措施;督促物业小区对垃圾桶屋(点)及垃圾收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盐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圳市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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