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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宝武同志在全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1月20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和各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春节前后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管理工作。刚才,县安监局局长杨德礼同志传达了《邹平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王洪涛同志传达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整治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开展“打非”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请各镇(办)、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全国各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频发,仅去年我省就发生5起重大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7人受伤,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危害严重,性质恶劣。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2009年5月3日,2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已发生多起,要下定决心,依法整治。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取缔,并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地县、乡(镇)、村领导的责任”。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针对去年发生的几起烟花爆竹事故,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刘伟副书记和王军民、柏继民等省领导同志都分别作出批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打非”工作。我市也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孙承志副市长就全市的打非工作做了具体强调,进行了周密安排。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对此,各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县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了全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工作会议,“打非”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共组织召开4次全县性的工作会议,下发工作文件5份,连续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打非清查专项行动。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10000份,录制宣传光盘(磁带)878盘,出动警力3721余人次,清查重点人员1900余人,排查重点村庄391个,排查重点院落(农户)66452处,闲散院落、废弃厂房357处,签订“打非”责任书49337份。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6起,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2.3万头,刑事拘留一人。强化行政审批和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3280家,其中批发企业1家,1年期限零售经营业户50家,2个月期限零售经营业户229家。“打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连续5年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件,市场秩序良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另一方面,由于受利益驱使,各地非法经营行为增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呈现反弹势头,我们面临的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工作的压力依然很大。且烟花爆竹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事故的偶然性和突发性比较强,不管采取的防范措施多么到位,保障设施多么完善,即使是合法生产,都随时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且一般都是群死群伤性事故,破坏力极强,难以控制和挽救,危害极其严重。合法生产尚且如此,那些安全意识淡薄、防范设施缺乏、生产操作不规范、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非法生产经营业户发生事故的概率和风险更大,一旦出事,损失严重,影响将极其恶劣。各镇(办)、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平安邹平”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重大意义,确保把这项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年终岁尾,春节和元宵节即将来临,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的生产营销旺季,市场需求量将成倍增长,少数不法分子心存侥幸、见利忘义,很有可能会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顶风而上、以身试法,非法进行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邹平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4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从现在起至春节前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活动的高发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形势非常严峻,各镇办、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起至3月底,迅速组织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事业单位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迅速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对于可能藏匿生产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要一个不漏地登门入室、进村入户,不留死角,彻底消除监管盲区。要做到镇办、开发区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更不要漏掉重点户和重点人。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及房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出租房屋漏管失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在集中整治期间,要实行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双签字制度,建立“零报告”制度,各镇办、开发区和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报告排查整治的信息。对于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从快侦查破案,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意识。要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5市县三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镇(办)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各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良好的“打非”社会氛围。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县公安局、安监局分别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政府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三)加强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实践证明,加强装备能力建设,不仅可以有效监测控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而且可以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县政府已为公安局和安监局配备摩尔远距离炸药探测仪,以提高执法监控能力。烟花爆竹监管及打非任务较重的镇办、单位,特别是有生产制作烟花爆竹传统村较多的镇办、单位,也要购置摩尔远距离炸药探测仪,提高排查监控能力。(四)实行疏堵结合,强化源头管理。要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其主要原料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监督管理。凡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必须追根溯源,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6渠道,并顺线追查,打掉销售窝点,彻底摧毁制贩网络。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对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强道路运输监管,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的车辆一经查获,坚决依法处理。安监部门要将氯酸钾购买、销售、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从严监管。(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严密布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2009年我省发生的5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暴露出不少漏洞、死角和薄弱环节。血的教训说明,镇办党委政府、村两委、基层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和公安片警在“打非”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各级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县、镇办、村委会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重点户、重点人的监督。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重点村,县、镇办政府及村委会要指定专人,明确排查责任,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要充分发挥镇办党委政府、村两委和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和工商所的职能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集中整治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复杂7性、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动脑筋,认真研究,创新办法,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不仅是刑事案件,还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按权限逐级上报,不能延误。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管理的重点内容,由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办、开发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公安、安监、交通、质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单位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牵头负责,工商、交通、质监、供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开发区要统一组织领导,广泛发动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齐抓共管。要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开展烟花爆竹“打非”集中整治活动,定期进行集中排查。8要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三要严肃责任追究。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潍坊、德州发生的几起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同志分别进行了严肃查处。下一步,我们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特别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严肃查处肇事者,还将严肃查处、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为促进“平安邹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同志们,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和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全县和谐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座的诸位责任重大,使命关荣。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全县境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为喜迎新春和元宵佳节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文标题:张宝武同志在全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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