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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2008年度申请指南及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6年,以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为依托,是2000年在其前身物理海洋学研究室(1957-2000)和海洋环流与海气相互作用研究实验室(1989-2000)合并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开放研究实验室基础上成立的。该实验室在海洋环流、陆海相互作用、海气相互作用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以南海暖流、东海冷涡、浙江沿岸上升流、棉兰老潜流等重要科学发现为代表的学术成果,不但具有开创性,而且具有带动性,促进了我国海洋环流、陆架中尺度过程等研究的开展,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和影响。进入科学院创新试点以来,该实验室继续发挥已有基础和传统特色,聚焦于海洋环流动力学及其气候环境效应、海洋波动及其与其它海洋动力过程的耦合作用、海洋环境的遥感探测与数值预测方法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一些新的创新性成果。在中科院三期创新和在未来的发展目标中,本实验室将面向国家对海洋资源与环境的战略需求和国际物理海洋科学的前沿,以不断加强物理海洋科学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中国科学院“资源与海洋基地”建设为契机,进行物理海洋科学和关键技术的创新与集成,为我国国家安全与权益、经济建设和地球系统科学的发展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撑。成为我国物理海洋研究重要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的研究群体,并成为在这一领域具有世界水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保持作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物理海洋科学人才基地的优势地位。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级职称(助研、讲师或工程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开放基金鼓励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及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来所从事短期研究工作,通过利用我室仪器设备、观测资料、计算资源,或与我室进行合作的形式,前来从事研究工作。一、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1.海洋环流动力学过程及其气候环境效应开展西太平洋-东印度洋环流变异及其对全球及我国气候变化的影响的研究,阐明西太平洋-东印度洋环流动力学过程对东亚海洋-陆地-大气耦合系统的贡献;开展中国近海关键环流动力学过程及其对其它海洋过程的影响和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研究,为研究环境和生态问题的起因、过程和后果提供物理过程和背景信息;开展中国近海及邻近大洋海洋环境要素场以及中尺度现象的探测、分析与预测,满足国防建设的现实性与前瞻性需求。2.海洋波动及其对其它海洋过程的影响开展非线性海洋波动与海洋混合研究,揭示海洋波动非线性演变规律及非线性海洋波动在海-气界面和海洋内部交换过程及海洋混合中的作用;开展多尺度海洋波动相互作用机理及预测理论和方法,探讨不同尺度海洋波动相互作用机理、预测方法及在海洋环流变化过程中的作用;开展重大海洋环境灾害机理、预测方法与风险评估研究,为防灾减灾体系的建立和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基础和方法储备。3.海洋环境的遥感探测与数值预测方法开展海洋遥感机理和海洋要素遥感探测方法研究,建立包含多种散射机制的全极化海面微波散射模式,提出极化和干涉雷达测量海洋动力要素的方法,探讨水色遥感繁衍方法;开展海洋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探讨卫星成像资料海上目标(赤潮、溢油、船只等)识别方法,卫星海面高度异常及全球海洋环流结构特征、变异与机理,卫星遥感资料在大尺度海-气相互作用研究中的作用;开展海洋数据同化与数值预报方法研究,提出中国近海海洋环境要素的模拟、预测预报方法和模式,遥感资料分析方法和遥感同化数值模式。二、2008年度开放基金指南资助主要研究内容1.海洋环流及其气候环境效应2.近海海洋动力过程与预测3.海洋遥感应用4.海洋数据同化与数值模拟方法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研究方向(本指南第一条)填写“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至少一份是原件)。基金资助强度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刊物论文。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日期为2008年7月10日-8月30日。2.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2008年9月30日前在网上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3.申请书可从网上直接下载(),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索取。四、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1、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主要资助外单位课题申请者。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课题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所有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在执行期间申请者即成为客座研究人员,利用课题基金按照计划来我室开展研究工作。3、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从获得批准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4、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5、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半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6、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研究计算费,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的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等。7、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TheprojectwassupportedbyOpenFundoftheKeyLaboratoryofOceanCirculationandWaves,ChineseAcademyofSciences)。五、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南海路7号,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邮编:266071电话:+86-532-82898520,+86-532-82898502传真:86-532-82898502E-mail:wangmiaog@ms.qdio.ac.cn,bsyin@ms.qdio.cn联系人:王淼,尹宝树附件1: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1: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申请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E--Mail:申请日期:中国科学院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一、简表课题名称申请金额万元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申请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专业技术职称学位课题参加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工作单位签名二、立论依据包括项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主要参考文献。三、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四、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五、预期成果及创新点六、申请者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基础包括科研成果、主要论著等。七、经费预算支出科目金额(万元)计算根据及理由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协作费管理费其他八、申请者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九、开放实验室评审意见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根据以上意见,我们决定如下:1.可予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2.不予资助;3.列为下一批优先考虑资助的课题。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实验室主任意见实验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本文标题:国家海洋局海洋沉积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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