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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范例【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2022年度关于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范例”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2022年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民政改革发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以提高基层法治民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管,夯实法治基层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促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依法行政工作(一)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民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同考核,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2.全面开展《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民发〔2021〕76号)和《*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甬普办〔2022〕2号)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检查活动,全面查找分析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和方法,提升基层民政法治建设水平,确保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及时高效完成。3.继续深化“放管服”和部门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大力推进部门数字化改革进程,积极开展网上办事、网上监管、网上处罚行动,创新“一码通办”“一事联办”“一网通办”“手机APP快速办”等数字化办事场景应用,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二)加大法制创制力度,不断完善民政政策体系4.加大民政立法调研工作力度。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对口专委会(立法处室)的业务联系,深入基层征集立法需求,进一步充实民政地方立法储备库,重点配合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社工、社会事务等领域的立法调研工作。5.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市人大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落细落实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专题询问的各项准备,以满意度测评反向指标为问题导向,补缺培优,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督能力。6.加大各业务领域的政策创制力度,在新修订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出台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实施有效、具有*特色的民政法规规章政策体系。7.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督促做好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提高文件执行效率。(三)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拓展民政事务监管范围8.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完善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数据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全年双随机任务关联信用规则率不低于9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率达到95%,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其中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达到20%以上。提高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9.加强民政事务的日常监管,原则上凡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的行政检查监管事项都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实现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100%的要求。10.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完善县级民政执法保障机制,加大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投入。提升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率和办案质效,加大市、区(县、市)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民政执法工作的综合水平。11.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严格进行案卷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加强行政案件和信访事项的办理,全面提升民政安全监管水平12.完善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议制度,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水平,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13.加大对区(县、市)民政局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健全市、区(县、市)两级涉诉案件的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区(县、市)民政局的应诉答辩及证据准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区(县、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败议率。14.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规定,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和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应当通过行政诉讼、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的诉求,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法定途径解决,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5.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清单。(五)推动民政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精细化水平16.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数据共享、部门间业务协同模式,做好“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工作,实现民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17.推进民政标准宣贯和建设项目落地。加大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宣贯力度,完成60%镇乡(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深化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8.加强标准化专题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覆盖全市10个区(县、市)的居家养老机构调研,加强社会工作行业标准研究,拓展社会工作在民政领域服务内容,继续完善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管理服务人员、护理员的梯度培训模式。(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19.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基本,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和系统性的专业化法治培训,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民政法治工作队伍。20.加大岗位交流力度,注重把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法治素养高、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重要执法工作岗位,加大业务岗位与法治岗位的交流力度。二、法治宣传教育(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党章党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二)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宪法至上理念,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结合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纪念活动,落实民政领域“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三)利用局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形式,结合现场教学、旁听案件审理等法治实践,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四)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志愿者日、慈善日、清明节、老年节、宪法宣传日等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民政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民政服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五)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民法典、慈善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普法宣讲。充分发挥“五社联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普法宣传、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信访接待等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政策引导,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提升民政领域政策文件的社会知晓率。(七)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等活动,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涉法涉诉、重大决策法治审核、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减少行政争议发案量。(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鼓励*(鄞州)社会组织创新园和*(象山)社会组织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打造“法润民政服务民生”普法特色品牌,积极营造机关法治文化,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人员和队伍整体水平。(九)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部门官网、移动客户端、民政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扩大*民政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十)认真落实《*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基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
本文标题:2022年度关于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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