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五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推荐4篇】
五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推荐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五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推荐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第一篇】“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1、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的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2、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干部人事调动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和下属党组织班子领导的任免等,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3、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内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等一些重大问题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要及时向班子和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工程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5、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领导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一把手”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总结【第二篇】全县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的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2014年3月10日,我县出台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在全县各级各单位中全面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的“五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度执行到位。我县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落实,作为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权力阳光、规范运行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在四个班子会上进行专题讨论,专题印发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到位,报县委办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保障了制度有效执行。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制度保障到位。本着分权制衡原则,我县对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后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科学划分,做到一名副职不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两项以上工作,且分管财务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1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机构选聘委托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评审及落地推进、财政支出流程等重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配套措施,严格决策程序管理,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县纪委把“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党风廉政考核细则中明确主要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对分管副职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失职渎职或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所在单位党风廉政考核分。在近期开展的全县党务、政务公开检查中也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查、督促,有力促进了制度落实。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已全部严格按要求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一把手”发生违纪问题的廉政风险明显下降,权力运行透明度和科学性有效提高。四是制度运行顺畅,成效十分明显。***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运行近一年以来,效果十分明显。以往各级各单位的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这些重大事项,都是由各单位的一把手直接分管,虽然决策时都经过班子集体讨论,但因为是一把手分管,班子副职讨论时可能会有些顾虑,一些意见不愿意提。现在全县落实了“五不直2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这些重要事务不用一把手直接分管了,集体研究时大家表态就更放得开,而且“一把手”末位表态,避免了讨论时大家以“一把手”的意见先入为主,问题考虑得更加周到、充分,决策也更加科学、民主了。五不直接分管【第三篇】o“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部门、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五个不直接分管”,通过明确分管副职领导分工,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具体要求如下:一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限定分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超过限定数额的支出须报告单位“一把手”或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定期向“一把手”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对重大资金和资产的安排使用必须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重大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人事工作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操作负责,“一把手”监督审核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到本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流动及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工作都严格贯彻《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一般岗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特殊岗位的可以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要求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严禁违规操作工程项目费用的预、决算。四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中心并联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要求对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要求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坚决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不是架空了“一把手”的权力,而是要进一步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一把手”虽然不直接分管以上几项具体工作,但是要加强对副职领导的监管,将部门重要权力科学分解给副职领导,也就是将“一把手”廉政风险的压力进行了分解,不仅降低了“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风险指数,还能够有效改正“一把手”工作一言堂、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是能够让“一把手”更好地履行职责。“一把手”真正从票据的审核签字等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了压力,有了更多的时间、精力接触基层和群众,思考部门、单位业务的发展。二是能够强化集体领导。领导班子进一步分工明确、监督到位,促进了班子成员团结和谐,切实保证了副职有职、有权、有责,能够调动副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实现了对人、财、物这些敏感事项从“正职直管,无人监督”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督”的转变,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班子成员间的分工,确定副职分管权限,确保权力科学合理的配置,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部门、单位于3月30日前将领导班子具体分工调整情况上报市纪委(党风室)和各派驻组备案。“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自查报告【第四篇】根据《关于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郴区纪文[2017]21号)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进行了自查。近年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领导末位发言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特点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档案局党支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市、区相关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精神,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2、理清职责分工区委档案局党支部召开全体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规定“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实行五不直接分管,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凡涉及人事、财务、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各科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一把手末位发言,执行落实。形成了“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工作机制,将较好的预防“一把手”一言堂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使局主要负责人能够更好的集中精力开展全面工作。3、强化监督责任为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规定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人事、财务、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五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区委档案局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栏上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对照查摆情况1、涉及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局党支部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请示,通过后再报往财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重大决策有会议记录,财务预算有台帐。2、去年以来,我局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档案干部选拔工作,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内部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重大事项会议集体讨论,一把手最后发言,根据会议民主讨论结果决定。近三年来,区委档案局无重大建设项目安排。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并有台帐记录。三、存在不足与下步打算1、还应强化制度建设,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必须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2、要严格遵守“正职监督、副职分管、程序规范、民主决策”的工作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要因为不直接分管而不关注此项工作,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3是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帐、跟踪督察,定期通报等形式形成强力实施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业务,杜绝不良作风苗头复燃。xxx区委档案局党支部2018年6月30日
本文标题:五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推荐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712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