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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汇报【汇集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汇报【汇集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第一篇】市监察局:按照XX市监察局、X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期就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从总的情况看,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7号文)、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措施的实施意见》(德办发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工作,取得良好的政务服务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我“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审批服务科,审批服务科及从事审批服务的人员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并选派“中心”党委副书记兼审批服务科科长刘克学同志为首席代表。“中心”与刘克学同志签订了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我“中心”按市行审办要求对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审批的事项,按照公开“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的“七公开”原则,集中到窗口办理。同时在窗口设立了咨询台,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缴存户解疑答难,收效良好。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相关资料齐备,及时办理;如相关资料不齐,则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让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尽量少跑路,限时办完,审批服务流程与设定流程完全相符。三、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制定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方案》,确定了各个审批环节的职责和相应的审批权和办事权,将市、区两级审批服务职能归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授予相应的审批权限。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管理制度》(德公积金发32号文),对“实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心窗口领导值班制”、“实行首问责任制”、“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和“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考核”等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明确了对违反窗口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的处理范围、处理责任和处理形式。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上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实现了各个工作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施情况良好。四、依法审批情况我“中心”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中心”主任赵晓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主任李蓉同志任副组长,“中心”其他领导任成员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集中两到位”的相关工作,形成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监督、监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从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现象发生,更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超时办理,不依照法定事项和标准收费等情况的发生。五、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轮换情况我“中心”为加强审批服务工作,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都是本部门的业务精英和骨干分子,其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都在三年以上。为加强对窗口服务工作的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分工时,特指派党委书记、副主任李蓉同志分管窗口服务工作,“中心”另一名班子成员、党委副书记刘克学同志兼任审批服务科科长,主抓窗口服务日常事务。同时,我“中心”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才进行轮换,为激励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门的激励机制。六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程序【第二篇】山阳县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程序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一、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二、审批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四)符合政府投资方向。三、审批费用:不收费。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报审批的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项目书面申请报告。(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条件简单的一般性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可合为一道审批,但应达到可研深度。可研报告要出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审批时限: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材料后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面告知项目单位,要求补充相关材料。经审核合规并派人到现场踏勘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个工作日。需要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按程序上报。项目单位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在7个工作日内计算。六、办理程序:1、申请2、收文3、局长办公会研究4、办理许可事项: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一、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三)《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年本)二、许可条件:凡在《陕西省政府投资的投资项目目录》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市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有核准权。(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四)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五)未影响国家的经济社会安全。(六)合理开发有效利用资源。(七)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八)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审批费用:不收费。四、申请人需提交材料:申报审批时应提交不列资料(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二)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涉及安全、水保及占用林地的项目应提供安评、水土保持方案和占用林地审批方案。(七)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五、审批时限: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对项目“合规性”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补充相关材料。经审核上报材料齐全并派人到现场踏勘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上一级投资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单位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在7个工作日内计算。六、办理程序1、申请2、收文3、局长办公会研究4、办理许可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一、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三)《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年本)二、许可条件凡《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按照陕发改发(2008)1631号《关于调整(陕西省企业投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在市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下的,在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三、审批费用:不收费。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报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达到可研深度。(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投资项目凡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五)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材料。六、审批时限: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备案申请后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单位,要求补充相关材料。经审核合规并派人到现场踏勘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个工作日。项目单位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在7个工作日内计算。六、办理程序:1、申请2、收文3、局长办公会研究4、办理许可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招标实施方案核准一、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三)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2009年第11次会议纪要二、许可费用:不收费。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一)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和其他强制招标项目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二)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一式两份)。四、许可时限:七个工作日内。五、办理程序:1、申请2、收文3、局长办公会研究4、办理关于行政审批“三类事项”办理汇报【第三篇】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为的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察局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我县以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卡死部门责任,认真落实“三类事项”办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件规定,强化服务、提升效能,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一、整体工作情况目前我县对行政审批项目已由县法制办清理完成,县政府本级7项审批项目,县直各部门135项(其中包括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项,暂停行政审批项目29项,目前正等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09年12月28日运行。使用面积800余平方米。首批有发改局、建设局、工商局、规划局、国土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水务局、安监局等12个单位入驻,设有14个业务窗口和金融收费、会计事务所2个服务窗口,涉及审批事项119项,其中收费项目34项,不收费项目85项。二、主要做法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保障。1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机关效能、优化环境工作十分重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优化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5月份召开了全县1000多人参加的三级干部大会,提出开展机关效能“百日行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的规定》,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对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做了纪律约束。县纪委书记王献民召开专门会议10余次,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机关效能各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对市委、市政府两办及市纪委关于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两个专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基本形成了“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抓落实,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各项的深入
本文标题: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汇报【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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