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新城·悠活城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城·悠活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版本)委托单位: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一月11、说明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受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新城·悠活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城·悠活城”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嘉定区轨道交通11号线静宁路站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红石路、南至陈家山路、西至胜辛路、北至盘安路。(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5)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7208.9万元。总用地面积78391m2,总建筑面积223288m2。地块基本呈正方形,被柳梁路沿南北方向分为A地块和B地块,同时被轨道交通分别分割为东西向A1、A2、B1、B2地块。A1主要布置1幢24层高的高层住宅及2幢商业办公楼。A2主要布置1幢21层高的公寓式办公楼、2幢2层高的商业楼及1个公交换乘枢纽。B1主要布置2幢25层高层住宅及沿街商业。B2地块主要布置8幢18层高住宅和2幢27层高住宅及沿街商业。居民住户1628户。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地区,即商业、交通居住混合区,大气环境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声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项目地区环境噪声执行2类区标准。水环境: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区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①环境空气质量现况根据大气现场监测资料,本项目地块的S02、N02、PM10、CO环境浓度都小于国家二级标准,单因子指数小于1。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况良好。②环境噪声质量现况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建设地块周围环境噪声,昼、夜最高值均出现在3#测点,即西边界胜辛路边上,分别为61.5dB(A)和52.4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其它测点昼间、夜间最高值均出现在4#监测点,分别为51.9dB(A)和43.1dB(A),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现状良好。③水环境质量现况水质监测于2009年11月3委托嘉定区环境监测站进行。取庞家村河和白墙港各一个断面水样。庞家村河和白墙港的水质参数中除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总氮3个指标无法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外,其它指标都符合Ⅳ类标准。4、评价范围大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是以基地为中心的正方形,边长为5公里。噪声评价范围:为基地边界外1米。水评价范围:小区污水总排放口。5、评价重点本项目的评价重点是工程分析、项目与当地发展规划相容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对策。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表1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敏感目标与本项目边界距离(m)方位庞家村90西面庞家村河内部北部白墙港内部西部本项目住宅内部内部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废气主要来自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居民住宅油烟废气、锅炉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臭气。A1地块设有1个地下车库,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456.34m2,地下停车194辆,其中住宅停车121辆,办公停车73辆。A2地块设有1个地下车库,其2,地下停车193辆,其中P+R停车100辆;地下二层面积5945.72m2,地下停车99辆。B1地块设有1个地下车库,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48.3m2,地下停车98辆。B2地块设有1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810m2,地下停车699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总数为1283个。设机械通风,换气次数6次/小时。按平均每4000m2设置一个排气口的要求,A1地块设2个废气排放口,A2地块设4个废气排放口,B1地块设1个废气排放口,B2地块设3个废气排放口,总共设10个废气排放口。具体位置待定,建议设在集中绿地内,远离人群活动的地方,排放口距地高度必须大于2.5米,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必须10米以上,以达到《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的要求。根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分析,排风口废气中主要污染物CO浓度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如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10米间距,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标准要求。按照《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的要求,废气排放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废气排放高度不应小于2.5米。经估算,本项目车库年排放一氧化碳35.35吨,二氧化氮0.32吨。本项目居民住宅和餐饮厨房使用的能源是煤气,煤气是清洁能源,燃烧充分,污染物排放量很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餐饮项目设立在独立的商业建筑内。打算设置餐饮项目的商业楼设计应按照《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进行设计,设立建筑内专用油烟管道,并预留净化设备安装位置,油烟管道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并且保证油烟排放口位置距离居民住宅能做到20米以上,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餐饮项目进驻时,再根据嘉定区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本项目在A2地块地下二层设有1个锅炉房,使用清洁能源煤气,排放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经专用管道引到商业楼楼顶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本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站1个,位于B2地块西面,离开最近住宅约12米;垃圾堆放场站2个,位于B2地块,1个离开最近住宅约5米,另外一个离开最近住宅约14米。满足《上海市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沪容发规(2002)105号)文至少5米以上的要求。即便于环卫部门的垃圾车进出清运垃圾,又避免垃圾产生的臭气对人群的影响。垃圾不能露天堆放,营运时须派专人管理。垃圾只要被及时清理和清运,垃圾收集站边界产生的臭气浓度2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不会使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发生向下一级的变3化。(2)污水本项目为商住项目,非工业项目,排放的污水均为生活污水,包括居民和办公楼的生活污水以及餐饮废水。年排放量为52.95万吨,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车库地面冲洗水采取隔油沉砂处理措施后排入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所有污水最后经格栅井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排入陈家山路、红石路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本项目各噪声源经过合理布局,积极治理,本项目商业设备排放噪声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它排放源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传至边界的噪声贡献值很小,与环境背景噪声叠加后,各监测点噪声强度都不增加,也不对周围的敏感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每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1331吨,每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146吨,商业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年产生量约300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电磁波辐射本项目设有1个10kv变电站,位于A1地块,离开最近住宅13#楼约14米;2座开闭所,1座位于B1地块,离开最近住宅12#楼约18米,另外一座位于B2地块,离开最近住宅2#楼约12米;都满足变电站主变方向距离住宅12米,侧变方向距离住宅8米的环保要求。小区还配有3座P型站和3座箱变,A1设1个箱变,B1设1个P型站(位于地下一层),B2地块设2个P型站(位于地下一层)及2个箱变,距离最近住宅都大于6米,满足箱变设置距离居民住宅6米以上的要求。(6)外环境影响分析①废气本项目A2地块内的公交换乘枢纽、出租车停靠带以及项目西面在建的长途汽车站有少量汽车尾气排放,呈无组织排放,离开居民住宅有一定距离(分别为70米和120米),汽车尾气经过扩散稀释,对本项目居民住宅影响很小。4根据菊园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项目东面规划为居住用地,东南面和南面规划为商住用地,西面和西南面规划为居住用地,北面规划为居住用地。项目周边的企业都将搬走,取而代之的是住宅、商业、办公等。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从长远角度来说,当地的大气环境的趋势是变好的。②噪声外界噪声污染源影响分析:昼间除了12#和13#住宅楼地面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他住宅楼地面噪声都符合2类标准。夜间除了4#、8#、9#住宅楼地面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他住宅楼地面噪声都超过2类标准。12#住宅楼(1号接受点)垂直面噪声昼间、夜间都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0#住宅楼(2号接受点)垂直面噪声昼间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夜间噪声从地面1层一直到18层都超2类标准。本项目受周围交通噪声影响比较大,尤其是高层,夜间超标现象比较严重。而本项目打造的是高档住宅、办公区。因此建议住宅和办公全部加装中空玻璃或者隔声效果好的门窗,提高门窗密封性能,保证隔声量达到20dB(A)以上,使室内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8.1废气(1)地下车库废气本项目地下车库内设置排风机房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汽车尾气排入大气后可自然稀释,从而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地下车库的设计必须根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中的有关规定,地库通风系统采取机械补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时;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口与相邻住宅距离不应小于8.0米,进出口坡道段设在室外的,其上方宜布置阶梯式绿化、透明顶棚或绿化花架;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设置在小区绿化内,其高度应大于2.5m,周围应有绿化及小品建筑围护,排放口位置与人群休闲场所和居民住宅距离大于10m,以防止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小区地面车辆尾气自然排空,由于小区内有较大的绿化面积,尾气排放后,其污染物经绿化植物的吸附、阻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污染影响。(2)餐饮厨房油烟气本项目居民厨房和独立商业楼餐饮厨房等会产生油烟气。对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社区应作统一要求,设置脱排油烟机,同时在规划中每幢楼均5有集中垂直专用烟道排放。根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的相关规定,独立商业楼可以设置适量的餐饮设施。独立商业楼规划设置餐饮业,在其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预留餐饮设施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建设单位根据《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110-2004J10473-2004)中对餐饮业厨房所需油烟排风量及管道、设备占用面积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油烟气专用排烟道,科学的调整烟道的流通截面,以保证排烟通畅,防止油烟气因倒灌、串味等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3)锅炉废气本项目在A2地块地下二层设有1个锅炉房,使用清洁能源煤气,排放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
本文标题:新城·悠活城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72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