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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2〕14号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2012年3月28日第9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二○一二年四月九日主题词:环保扬尘污染控制区△方案通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4月9日印发-2-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2〕10号)和《关于分解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2号)要求,根据我区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针对扬尘污染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特点,2012年区政府决定在全区9个街道(鲁谷社区)和首钢搬迁厂区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着力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绿色生态石景山为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环保牵头、部门协作、街道参与、企业主责、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以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水平,努力打赢一场以降低PM2.5为重点的提升空气质量攻坚战,为我区绿色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二、主要目标以全面完成2012年石景山区主要污染物浓度和降尘量均同比下降3%为目标;全区9个街道(鲁谷社区)和首钢搬迁厂区实现“5个100%”要求的工地比例达到100%,所有搅拌站100%达到绿色标准,创建一批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9个街道-3-(鲁谷社区)实现“三无”目标,即“无成片裸地、无裸露料堆和无脏乱死角”,创建一批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全区主干道、次干道及国控9号空气质量子站核心区所有道路机扫率及洒水降尘率均达到100%,道路遗撒得到有效控制,道路清洁度显著提高。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见附件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四、工作重点(一)切实抓好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全区各类在施工地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按照“5个100%”的要求,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落实工地边界无尘责任区,加强工地围挡和覆盖,做到扬尘不出院;实施工地量化考核,分类管理制度(见附件2),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对各类工地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实施严格的环评验收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对四类工地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工地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5个100%”要求落到实处。(二)切实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按照奥运期间的标准和要求,采用吸、扫、冲、收工艺,全-4-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有效扼制道路扬尘污染,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公司资质认证管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管,严厉查处无准运证、无消纳证、无苫盖车辆和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三)切实抓好堆料场和裸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加强煤堆、土堆、料堆的管理,电厂、搅拌站等各类企业必须料仓储存,暂不具备密闭储存条件的必须100%覆盖;进一步强化暂未开发闲置土地的管理,对辖区内无主渣土、土堆、料堆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清理,有效扼制堆物堆料产生的扬尘污染;建立裸地台账,制定裸地治理方案,落实规划绿地、未上市国有储备土地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对裸地进行覆盖或绿化,切实做到黄土不露天,加快推进京九线石景山段环境综合工程、永定河沿岸绿化提升工程和莲石路、阜石路两侧绿化工程。(四)切实抓好首钢搬迁厂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制定首钢搬迁厂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北京市房屋拆迁施工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5个100%”要求,着力抓好首钢搬迁厂区环境保护工作,在房屋拆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洒水、覆盖和围挡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五)切实抓好古城9号国控子站周边精细化工作在古城9号国控子站周边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把“精、准、细、严”落到实处。针对餐饮、消夏大排档、扬尘、工业、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汽车尾气等污染源开展专项执法检-5-查,确保核心区范围内实现“五无”管理目标,即:无露天烧烤(包括倚窗倚墙烧烤)、无非法经营大排档、无经营性小煤炉、无裸露料堆及地面、无脏乱卫生死角。五、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负责建立健全PM10、PM2.5和降尘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古城国控9号站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有奖举报、群众监督、公众参与工作;负责组织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调研、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立健全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负责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绿色创建工作,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且不及时整改的责令停工整顿。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市容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市容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的绿色创建工作,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市政市容委-6-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负责加强建筑消纳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审核发放;负责扩展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扬尘污染源作为网格化管理内容纳入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扬尘污染控制纳入平台管理工作方案,通过扬尘污染事件上报、立案、批转、处理和结案整套工作制度,增强扬尘污染控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网格数字化管理平台;负责配合区城管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国土分局负责建立健全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内的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等裸地堆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严格落实“5个100%”要求,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地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绿化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管理规定》,加强绿化工地、暂不开发的绿化用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研究制定园林绿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负责组织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加强绿地的管理,有效治理裸地,扩大绿化面积,新增绿地面积20万平米。-7-区城管大队负责对全区存在扬尘问题的各类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渣土遗撒运输车辆等进行依法管理,加强依法检查并严厉查处,扬尘违法案件处罚率不低于70%;负责牵头组织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道路遗撒和渣土运输车联合检查不少于6次;负责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方案的制定以及落实工作(见附件3)。区环卫中心负责按照奥运期间的标准和要求,采用吸、扫、冲、收工艺,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有效扼制道路扬尘污染,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负责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空气质量重污染天应急保障工作和古城国控9号子站周边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各街道及鲁谷社区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和更新,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信息,有小结;负责辖区内便民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绿色清洁社区创建工作,各街道(鲁谷社区)至少建立1个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见附件4);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居民、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单位,参与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交通支队负责开展渣土运输车禁行专项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配合区市政市容委、环保局和城管大队开展道路遗撒执法检查和古城国控9号子站周边精细化管理工作。区社会办统筹协调9个街道(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社-8-区(绿色清洁街巷)创建工作;协助区城管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区文明办将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区广电中心负责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的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在电视上曝光扬尘污染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单位,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会商会;参加联合检查,对重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首钢总公司环保处负责研究制定首钢搬迁区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负责首钢拆迁厂区内消除脏乱死角、料堆覆盖;负责在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的创建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任务。六、实施步骤(一)调研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1.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调研,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制定《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制定创建工作方-9-案。3.以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高潮。相关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园林工地、市政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的检查、督办和治理工作。2.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和制度,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机制,推进网格数字化扬尘污染管理机制,组建扬尘污染控制协管员队伍,实行降尘监测评估网络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提高我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处置能力。3.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绿色清洁社区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对各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1月)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2.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和园林绿化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提高-10-全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
本文标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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