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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S203线LALJ-5标段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保证措施S203线LALJ-5标段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2008年4月26日环境保护实施细则及保证措施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生产的协调发展,防治施工生产等基本建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方案。该方案适用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让有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施工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严格控制污染源,保护生态环境”。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方针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是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在一个井然有序、整洁明亮的环境下施工,人的心情舒畅,头脑清晰,有利于减少人的行为失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1、施工期是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这是项目部经过地方的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管理。2、项目部对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影响的重点工程如取弃土场,碎石料场等编写环保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含环保措施及恢复措施等。。
2、3、施工营地、大临工程、施工便道、施工机械的合理布设和复垦恢复,施工运输扬尘的控制。4、完善处理施工场所临近各类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防护与协调。5、跨间桥梁施工对水流的扰动以及泥浆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及制定的防护措施。6、施工现场自然环境保护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7、杜绝机械设备空转现象。8、施工现场相关方的环境行为要符合管理体系要求。9、施工现场环境施工现场要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布置,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设置堆放,并随施工结构,装饰等不同阶段进行布置和调整。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有交通标志,照明良好。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内排水系统畅通不堵,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材料在使用和保存时应有相应的防尘、防火、防爆、防雨、防潮和防毒等措施。现场做好操作落手清,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狭小场地及车辆出入频繁的地点,应当填平,设围栏或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经灯示警。要采用防止、减轻和消除辐射、粉。
3、尘、噪声等对工人身体造成危害的措施。遇到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第三章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一、临时设施环保措施1、施工便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公路、乡村道路和机耕道路,减少新建便道的数量。施工便道的修建不得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得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填筑施工便道所需填料应集中取土,不得在便道两侧随意挖坑取土。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便道两侧施工遗弃物进行清理,平整便道两侧的地面,尽量恢复地面的天然状态。2、驻地建设临时施工驻地要合理布置安排,其生活污水应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施工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至河流中。生活垃圾应集中袋运带指定地点填埋或焚烧处理,施工完成后,根据环保设计要求平整并用合适的土种覆盖驻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集中取土场应严格按照设计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乱挖乱取。严格按照设计的取土量和面积及深度取土,不得超采超挖,路堑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利用,以减少取弃土数量。取土场取土完成后,应将取土范围内地面进行平整,边坡进行整理,疏理排水通道。三、施工污染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应就近修建化粪池集中。
4、净化处理后,方可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沟河及其它水体中,避免沟河、水系受到污染。2、对工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油、施工废水应集中进行隔油、沉淀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废水、废渣的运输,将其运至指定的处理厂填埋或焚烧处理,严禁将废气、废油、废渣、废水直接排放至河沟及其他水体中。钻孔产生的泥浆必须排放至指定泥浆池进行沉淀处理。3、禁止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有毒有害气体的弃物不得用于回填,不得污染施工现场。4、生活垃圾、施工遗弃物应集中堆放,装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堆放,造成新的污染源。5、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中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夜间扰民施工,使噪声等污染对周围人居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6、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固体飞舞污染防治发》和当地有关规定,与当地环保和水保部门协商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新的污染源。第四章奖惩措施1、对于各施工队未执行国家标准、当地环境影响评价的“三同时”制度,不能达到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对各施工队处以10。
5、00元罚款。2、因主观原因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未完成限期治理项目的;违反规定任意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染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造成污染的场地进行复原处理。3、阻碍、拒绝环境保护检查及不执行检查决定;虚报瞒报各种环境保护情况的,处以200元罚款。4、违反规定运输、装卸、储存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质的,处以1000元罚款。5、环境保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而要求整改的,但拒不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的,处以500元罚款。6、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赔偿经济损失。7、不合理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流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8、不落实上级的环境保护整改通知精神;不按环境保护方案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的,处以500元罚款。9、总公司项目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检查评比,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及个人给予相应表彰奖励。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S203线零点至阿尔山一级公路第五项目部2008年4月26日。
本文标题: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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