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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光华鼎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和下属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行为,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结合集团公司经营和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除外),本制度所属细则的适用范围从其规定。3、本制度由光华鼎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修订。二、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1、母公司及子公司均设财务部,财务部由财务经理负责,财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原则上由母公司派出或母公司委托子公司按公司要求招聘。母公司有权根据各公司的实际情况调配财务人员。母公司对下属财务人员负有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2、财务总监协助总裁领导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3、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费用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项制度。4、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清交接手续。母公司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总监监交;子公司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子公司总经理监交,必要时母公司可派人会同监交。三、会计核算原则1、会计核算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2、会计核算可将会计期间划分为月、季、年。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中文为记账文字。4、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5、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6、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7、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需提前向母公司财务总监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情况应报母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8、会计核算须遵循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9、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10、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支出的效益及于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会计年度的为资本性支出(房地产公司以销售为目的的工程项目支出除外);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年度的为收益性支出。子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需母公司批准。四、记账与帐簿1、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及时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备,数字准确。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2、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帐簿设置齐全。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完整。4、采用计算机制证、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公司,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具备安全、保密功能。由磁性或其他介质存储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有备份,并定期打印成书面形式保存。五、流动资产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2、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设置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外币另设账户登记。每日终了,必须做到现金账款相符。每月终了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3、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及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帐,其中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贴现或带息票据的实得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4、应收帐款及时清算,催收,每半年必须至少与对方对账核实一次,并有对账单留底。5、房地产公司的预付账款包括按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合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本科目应按工程承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6、存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7、存货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存货核算方法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并报母公司备案。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会计年度结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后报母公司备案。六、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2、公司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1)基建和技改工程,按工程实际支出计价。(2)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缴纳的税金等计价。需单体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包括安装成本。(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的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4)在科研项目中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不应该包括该科研项目的咨询费、外协费和该固定资产的技术秘密费。(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或类似设备市场价格估计的余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计价。(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10)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支付的补价处理。(11)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支付的补价处理。3、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公司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净残值率一般为5%,折旧最高年限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房屋、建筑物20年生产设备、机器机械10年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4、固定资产修理发生的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的办法,到年终按实际予以调整。5、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差异,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七、长期投资1、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投资。2、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具体规定如下:(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以减去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支付的补价处理;(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公司对其他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超过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含20%),或不超过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少于20%的或超过20%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5)处置股权投资时,投资的帐面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八、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1、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而以某种知识、权利或关系等价值形态存在于公司,能在一定期限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生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科技成果、土地使用权和商誉。2、无形资产的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外购的无形资产,若购入所有权或采用一次性付款法支付使用权转让费,按实际购入成本计入无形资产,若使用权转让费采用分年支付方式,则此项费用不列入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成本;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入账;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附单据或者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3、除了公司合并如兼并或购买另一个公司外,商誉一般不得作价入帐。专有技术和商誉,以法定评估机构确认价值计价。4、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其摊销期限采用如下方法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中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中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确定。5、无形资产的摊销直接计入公司“管理费用”。6、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公司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7、无形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其转让收入均作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如为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其转让成本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计算;如为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其转让成本则按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计算。8、无形资产的投资。公司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按确认或约定的价值与无形资产帐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处理。9、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10、其他资产包括长期待摊费用、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其中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生产经营期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期的损益。九、成本和费用1、公司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房地产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2、房地产公司工程成本核算须分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和管理。3、公司成本核算有关主要消耗数据的截止时间点由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4、物料、备品的领用、消耗以及运输费等均由各公司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结算。房地产公司工程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应严格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寻找合适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5、制造成本核算由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并编制有关的成本报表。6、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销售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法律顾问费、会议费、商品检验费、仓储保管费、销售服务费、广告宣传费等,房地产公司的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前的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7、管理费用,是指公司管理部门为了管理和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
本文标题: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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