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建议是个人或团体提出的关于未来如何操作某事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也指在适当的时候指出一个人或一件事的客观存在,提出自己合理的意见或看法,使其具备一定的改革和改进的条件,使其向更好、更积极的方向改进和发展。以下网友整理的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大家参考。让我们看一看。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1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党和工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臂理工会干部的任务1、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列入同级党委管理范围的工会干部。2、对所属工会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并对这些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奖励向同级党委和有关都门提出负责的建议和意见。3、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进行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4、有计划地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5、经常了解工会干部的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6、定期分析和掌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提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同级党委做好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同级党委管理的工会后备干部的工作。7、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会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树立典型,推广先进。二、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范围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本着“一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级工会的协管范围如下:1、市(县)、区、局(公司)工会正副主席(主任)和市直属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总工会协管。2、市内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区、局(公司)工会协管。3、市(县)所属乡镇工会、系统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县)总工会协管。参考资料,少熬夜!4、市(县)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系统、乡镇工会协管。5、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其工会干部由上一级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三、换届过程中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程序l、任期届满的工会组织,应按期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事先征得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同意。2、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党委,同时报上一级工会。3、上一级工会及时将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党委。4、选举结果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报上一级工会,由上一级工会发文公布,并抄送同级党委。四、任期内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程序任期内各级工会正副主席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需调动时,应按法定的民主程序进行:1、同级党组织提议;2、事先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3、召开工会委员扩大会议或会员代表会议,根据党委提议进行讨论并民主选举;4、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任免。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需要选配工会干部,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应按同级副职的要求配备,是党员的符合条件的应进同级党委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应按中层正职的要求选配。五、认真做好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工作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是党的干部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工会必须按照这一原则协助党委管理好工会干部。同时由于各级工会的领导干部都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在工会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时,必须遵循《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2、工会协管干部主要是做好工会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工作。考察了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基础。工会必须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向党委提出负责的建议,协助党委正确地选择干部,合理地配备和使用干部,做到知人善任。各级工会的干部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进行这项工作,定期进行系统考察。3、各级党委要支持工会开展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重视协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参考资料,少熬夜!4、各级工会必须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协商制度,对考察了解的工会干部的情况经常地与干部主管部门通气,主动提出对工会干部任免、调整、奖惩方面的建议等。5、各级党委在调整、选配工会主要领导干部时,应充分听取上一级工会的意见。6、各级工会要把协管工会干部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起来。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会干部工作。要选配党性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干部做这项工作。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2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更好地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主力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党委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要性,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努力推动我省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引导全省各级工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功立业。3、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基本要求。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参考资料,少熬夜!和根本任务,实现党对工会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保障工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干部选配、宣传舆论和关系协调等工作,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工会从自身性质和特点出发,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充分发挥工会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1、组织职工当好福建发展主力军。各级工会要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广泛实施为“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努力把广大职工动员和组织到经济建设主战场上来。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大力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为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引导职工推进我省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引导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着力抓好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深入开展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努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完善职工培养深造、考核晋级、提职提薪等激励政策,为职工勤奋学习、岗位成才创造良好条件。3、服务和帮助职工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各级工会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充分发挥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作用。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困难和疾苦,通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介绍、技能培训、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和金秋助学服务,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4、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推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参考资料,少熬夜!进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中要进一步发挥优势、积极作为,促进职工队伍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三、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1、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就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县以上(含县)党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工作目标,做到党建与工建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工建,做到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2、完善政府联系工会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会民主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和完善工会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听取工会意见;坚持和完善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劳动关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与工会共同参加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3、拓宽工会宏观参与渠道。各级党委要支持工会建立向同级人大、政协通报情况的制度。人大研究、论证有关职工利益和涉及工会工作的地方法规草案应注意听取和吸收工会的意见,有计划地建立比较完善的职工权益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为工会依法维权创造良好条件。重视发挥工会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中的作用,为工会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提供更加有效的平台。各级人大、政府开展的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政协开展的专项视察活动,应邀请同级工会参加。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工会代表的比例,使之与我省不断壮大的工人阶级队伍相适应。工会要依法做好人大代表中职工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工会界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4、发挥工会党组在工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地方总工会党组要进一步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参考资料,少熬夜!培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党委交给的任务,在领导工会工作中切实发挥核心作用。大力推动工会组织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四、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机制1、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以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制定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依法应当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改革改制方案、职工裁减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等,应当依法办理;未经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不得实施。国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严格依照公司法执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可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首选候选人,由工会提出,经职工大
本文标题:对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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