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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伍调研报告【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执法队伍调研报告【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我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第一篇】关于我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现状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前身是1955年5月28日成立的“县群众运输管理站”,1986年更名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要担负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其性质为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4月批准参公;核定内设机构10个,编制19名,实际在岗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有执法车辆5台,办公环境较差,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担负着全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县幅员面积3269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7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5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400余公里。根据目前我所在册人员,人均公路里程达100余公里,公路建设还在迅速发展。目前,县客货运输车辆约2704辆。客运车辆205辆,其中客运班线车辆125辆,出租车35辆,城市公交车5辆,城镇客运人力三轮车40辆;货运车辆约2499辆,其中在册货车639辆,暂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货运车辆280余辆,时风牌等农用柴油三轮车340余辆,农用四轮车360余辆,汽油货运三轮车650余辆,外地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在我县境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230余辆。目前有乔庄、青溪、沙洲、姚渡、竹园客运站5个,木鱼、三锅、关庄等乡镇正在新建三类客运站;维修企业3家,个体维修业户及相关业务25家,依托木鱼、竹园物流配载中心的建成,拟再发展5家二类维修企业和10家个体维修、服务业户,以满足客货运输业发展的需要。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现状目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有正式执法人员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正式执法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中专及相当学历占9%。道路运输管理专业占50%,法律专业占5%,其他专业占45%。22名正式执法人员中,30-45岁的占78%,45岁及以上的22%。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上级的安排进行。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管理量也急剧增加,已凸显出原有编制的严重不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1991年确定的,十八年未作任何调整,为了确保全县运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批准壮大了运政执法队伍,但根据4月的参公文件精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参公,实际在岗人员数大于18年前核定的编制数,编制数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再因道路运输管理难度大,难免会出现监管时差,使部分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逃脱打击。为了尽量减少监管时差,就必须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因受编制数限制就不得不聘请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样就增加了执法机构的负担。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但所拨付的各项经费经费无法解决日益增加的稽查及办案和人员工资的开支,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由运管所自行解决,这样就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致使工作经费紧张,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利待遇太低,致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一般科员的兑现金额为16000元左右,部分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兑现了该福利。但不知什么原因使得运管所一直无法兑现该政策,工作人员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大折扣。管理体制造成运管所的人权和财权分离,上级主管部门管经费拨付,地方政府管人事编制。二者的分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制约了运政工作的开展。由于经费不足而影响了运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运政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工作人员流动性差,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部分职工从招工之日起就在运管所工作,且工龄都在十余年,有的更是有二十余年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久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逐渐淡化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运政执法责任大而风险更大,不利工作的开展。运政机构除了加强行业的规划、发展和监管外,还要肩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使命。由于受利润的诱惑,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按照《道条》和省局的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处以3—10万的罚款,对于山区贫困县的非法营运者来说,按照最低标准3万处罚,就等于处罚了其整车价值的3/4,无疑是要了他们的性命,这往往引起违法者发生过激行为——自残、服毒自杀或车毁人亡。不严格处罚就是违法,就是渎职。这两方面的情况无论发生哪一种,运管部门都要承担责任,这无形给运政执法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增加执法队伍的编制数,提高执法部门的级别,并适时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数调整。把部门级别提高到正科级可以使职工干工作有盼头,不会因干一辈子也是一名科员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实际解决编制数不但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可以稳定执法队伍的人心,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实行人权和财权的统一管理。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还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都应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有人权和财权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人员的流动和经费的供给,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的开展。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保证学习培训时间和经费供给,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继续教育适时更新知识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紧跟社会发展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效保证。兑现国家关于工作人员的福利政策,最大限度地缩小与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才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生活水平,确保运政人员积极努力工作,更能保证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才能促使工作人员不断地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积极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才能保持积极的主观能动性,使执法队伍时刻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有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不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工作就会像一潭死水,风平浪静,工作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就会慢慢地消失,工作就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修订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标准,在制定标准时是否可以明确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贫困的山区进行区别对待。城市非法营运的利润空间很大,能够承当高额的罚款,而贫困山区本身就穷,搞非法营运的买车也是靠贷款,一旦按照标准定格处罚,往往激起民愤,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引起社会不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第二篇】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查报告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月平为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更好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第一阶段计划安排,我们赴三岔、平泉、孟坝、屯字等乡镇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围绕“提高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总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经验,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当前在队伍建设方面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现将调研的主要收获报告如下。一、队伍现状我院现有干警职工51人,其中干部46人(女8人),工人5人。党组成员7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党员40名,占%。按行政职务分,副处1人,正科13人,副科8人,科员23人。按法律职务分,检察员33人,书记员11人,兼职法警6人。按文化程度分,大学本科26人,其中法律专业20人,第一学历法律专业本科2人,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法律本科文凭18人,大专101人,中专10人,初中以下3人。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9人,31至40岁15人,41至50岁17人,51至60岁8人。从以上数据分析来看,我院队伍的现状是:1、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30岁以下的干警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8%,40岁以上25人,占全院总人数的51%;2、第一学历法律专业本科人数极少。第一学历法律专业本科为2人,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法律本科文凭18人,仅占总人数的53%;3、检察官队伍后续力量匮乏。全院40岁以下的干警25人,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只有10人,仅占40%;4、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副科以上干警21人,占全院总人数的43%。二、当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促进了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盼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科学发展观念不强,存在重业务、轻队伍的错误倾向。对照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观念,一些干警科学发展意识不强,对检察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对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等关系,缺乏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科学性的认识,在谋划工作,安排部署时,全局意识不强,统筹兼顾不够。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放在应有的位臵,存在重业务、轻队伍的错误观念,造成了一手重一手轻,甚至相互掣肘、顾此失彼的现象,影响了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2、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警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检察工作深入发展。3、“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存在执法方式简单、作风粗暴等现象。个别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奉献精神不够,精神不振,作风拖拉;对案件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对待群众,感情淡漠,态度不当,存在方式简单,作风粗暴等现象。4、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与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法律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仅占52%,远远低于发达地区,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更少,复合型、专家型人才更是缺乏。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化水平、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也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5、执法规范化机制还不完善,存在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尽管这些年通过主题教育、执法检查、专项整改、整章立制等方式,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就目前而言,仍然存在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一些规范和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还没有完全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一些干警在执法中,也不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使个别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都对执法的公正性、司法的公信力以及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6、检察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和检察官断档问题较为突出。受条件艰苦、工作任务繁重、司法考试通过率低等因素的影响,我院检察队伍年龄老化和人才断档问题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各项工作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寥寥无几,并且只进不出,加剧了检察官断档的问题。全院40岁以下的干警25人,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只有10人,仅占40%,严重制约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文标题:执法队伍调研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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