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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检查自查报告(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三品一标检查自查报告(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三品一标概念1三品一标概念1、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2、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消费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生产。广义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涵盖了有机食品(又叫生态食品)、绿色食品等无污染的安全营养类食品。3、有机食品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产品是指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产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4、农产品地理标识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三品一标2强化“三品一标”品牌提升着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在创先争优活动当中,以“三品一标”为载体,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高原牌、绿色牌、有机牌”发展战略,重培育、抓认证、强宣传、严监管,做大品牌规模,提升品牌效应,助推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省“三品一标”产值已首次突破20亿元。——着力强化“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壮大品牌。“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在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基地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本着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基地建设;认证一个产品,树立一个品牌;认证一个产品,保障一方产品平安的目的,通过认证品种的增加、生产面积的扩大、品质规格的提升、安全可靠性的保证和市场营销服务的加强,全面加快“三品一标”的发展进程,扩大“三品一标”认证总量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3个,认定产地105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140万亩,畜牧业达到万头(只));认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51家,产品125个(其中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达到20家,产品58个);认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13家,产品65个(其中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9家,产品40个);获得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累计抽检12批次,产品850个,“三品一标”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着力搭建各种展会平台展示推介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会及贸易洽谈会,让“青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跨出国门,“三品一标”品牌宣传、产品贸易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5次组团参加中国有机食品博览会和绿色食品博览会,4次组团参加农交会,3次组团参加清真食品博览会,5次组团参加“青洽会”,2次组团参加“西博会”,2次组团参加北京优质农产品展销周。先后15次获得优秀组织奖,5次获得展位设计银奖。2010年我省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荣获“第四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这是我省参加历届有机食品博览会以来取得的第一次金奖。青海省诺木洪农场的枸杞、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乳制品、青海宏恩科技有限公司的富硒马铃薯、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等四家企业的产品荣获2011年中国绿色食品广州博览会“畅销产品奖”。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荣获“第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BiofachChina2011金奖”。累计正式签约2150万元,达成意向合同亿元。在大型展会期间,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了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成果。——着力借力现代媒体常态化宣传品牌。注重“三品一标”宣传常态化,借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现代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开展宣传报道,做到每月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重点活动有报道,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与我省“三品一标”宣传工作双促进、新提升。一是采取与社会媒体合作的方式,在青海日报、青海政报、西海都市报上开辟了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宣传窗口,建立了青海省绿色食品专业网站,宣传“三品一标”政策法规、工作亮点和获证产品,积极组织人员向中国绿色食品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青海农牧信息网和《绿色食品》杂志报送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借助展会平台,扩大我省“三品一标”宣传;二是采取“润物无声和文火煲粥”的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到“三品一标”和宣传工作的全过程,每年安排专项宣传经费8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我省21家绿色食品企业开展了绿色食品知识竞赛。累计印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展板40多块,3次参加了省食安委在中心广场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先后整理出版了《绿色食品知识》、《青海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资料汇编》等专业书籍5000多册。据统计,各大媒体刊登、播出、转载有关报道156篇(次)。——着力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品牌。今年,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积极争取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2012-2014年青海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免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对申报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减免1/3检查费的优惠政策。此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加速形成生产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2012年我省正式启动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将通过“三个强化三个提升”,全面提高“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获证单位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与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完善认证制度,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三是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并开展专项跟踪抽检、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等工作。三品一标申报3一、无公害农产品首次产品认证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业务通过县级工作机构、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级工作机构各部门的材料审核、现场审查、产品检测、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一)审批内容1、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3、申请产地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二)办事条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5、《产地环检报告》和《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6、《产品检验报告》7、其他相应材料。“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的需提供公司或协会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对农户的管理措施或协议文本2——3份、农户花名册;有商标注册证书的,提供商标证书的复印件。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其中材料1~7申请人提供,材料8由县级、地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材料9由地级提供。(三)办理程序1、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2、地级工作机构审查。地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并实施现场检查,环境检验、产品检测。3、省级工作结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进行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并颁发产地证书,并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认定产地备案;同时对产品证书申报进行初审。4、专业认证分中心复审。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复审,如果需要现场审核,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5、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对申报进行终审,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签批。6、制证发证。部中心办公室制作并发放证书。二、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与核准(一)审核内容1、绿色食品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绿色食品相关要求。2、申请人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请人资质要求。3、申请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三)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七)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第六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涵盖商品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第七条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三)质量控制规范;(四)生产技术规程;(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办事条件1、首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产品执行标准(7)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8)企业质量管理手册(9)申请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10)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1)产品检验报告(12)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1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14)其他材料其中1-9由申请人提供,10、11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12、13由省级工作机构提供。2、续展申请需提供材料:(1)《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申请书》(2)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3)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4)续展期原料购销合同及批次购买票据复印件(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基地清单)、自有基地的提供证明材料(5)续展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6)现场检查确认回执表(7)现场检查计划(8)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9)产品检验报告(10)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除产地环境质量发生变化)(
本文标题:三品一标检查自查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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