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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采砂采石工作汇报(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打击采砂采石工作汇报(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1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为推进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按照《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区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汇报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一)强化领导,快速启动区洮儿河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河长办开展采砂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区迅速成立了采砂管理队伍共7人,由洮儿河区级河长孙英宇为主要责任人,牵头部门为水利局,协作部门为公安局,统一指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工协作、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保“查一件、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整治效果。(二)多管齐下,深入排摸为彻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场的实际情况,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辖区各乡镇下发了河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执法行动小组对辖区内各乡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违法占河及所有非法采砂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目前,已核实洮儿河内有非法采砂场12家,并下达限期撤出通知12份。(三)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根据《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日前,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调查摸底核实的12家非法采砂场,开展专项专项行动6次,执法人员连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8台次,从河道内清除采砂船11艘。针对当前一些不法人员盗采河砂行为,执法小组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案,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及车辆,保证遇有案情即时出动;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对涉河违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的违法采砂业主,将按照行政处罚上限标准予以重罚确保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目前涉河违法建筑面广量大、历史违章多,现行违章时有发生,集中拆违需要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二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主动指导服务不够。三、下步工作打算针对当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我区生态河建设的年度目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因势利导、一抓到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当前涉河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沿河乡镇、村、学校等各部门积极性,形成治河合力。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卫生意识,逐步改变市民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2、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职责。在全面强化成员单位责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从下移到乡镇与村,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要细化河道整治时序,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定期巡查、督促,指导、帮助乡镇、村及时有效开展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生态建设为重点的各项整治工作。3、进一步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以主要河道为重点,全面排查、稳步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妥善处理河道内历史违章问题,对现行涉河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同时做好拆后管理和建设。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秩序,建设生态文明,是惠及广大群众的环保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尽管涉河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情况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但现在的时机更成熟、基础更扎实、条件更充分。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求真务实,坚持常抓不懈、实施长效管理,为区涉河违法综合整治作出更大的贡献。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2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现XX湖区辖李楼乡、曹山、解放、延安、XX、治淮五个街道和东升公共服务中心,淮河河道由国庆街铁路桥至曹山闸,共公里。目前船主户籍在我区的采砂船共计14艘,全部停靠在长淮卫桥下的停靠点,通过前期的清理和整顿,我区河道范围内无采砂船停靠点,无砂场。二、主要工作措施1、切实贯彻落实淮河河道禁止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XX湖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直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依法履行禁止采砂管理职责,确保打击非法采砂堆砂工作取得实效2、加强宣传,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为保障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顺利开展,区相关单位对非法采砂户进行了细致摸排,将采砂船登记在册,同时采取张贴通知、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非法采砂的巨大社会危害。3、依法严厉打击,全力推进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区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协助市河道管理局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在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砂,同时对外地采砂船只进行了驱除。截止目前共对6艘非法采砂船罚款31000元,捣毁采砂设备20余台。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区执法经费和专业装备十分有限,还没有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2、我区大小采砂船只共有14艘,现已全部统一停靠在指定停靠点,但是没有将采砂机具统一搬离采砂船,实现机具上岸统一保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争取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和人员,实现对辖区河道规范化、常态化管理。2、着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现有的非法采砂船集中统一拆除。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3发布单位82205发布文号筑发[1991]5号发布日期1991-01-18生效日期1991-01-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1月18日筑发〔1991〕5号)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和利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环境和风景观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乡镇企业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处罚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凡需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集体企业和个人,应向所在区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国营企业应向市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交验下列资料:(一)开采区地形图和矿山范围地质矿产资料;(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分配制度等);(三)砂、石、粘土取样化验全部结果。经审查同意后,发给《采矿许可证》,并持证分别到规划、土地、安全、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开采。第三条第三条凡使用爆破药品爆破开采者,必须持《开采许可证》,到所在区公安部门办理爆破器材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审批手续。第四条第四条下列地区或地带严禁开采:(一)城市规划的小区;(二)风景区、公园、名山、城市绿化地和苗圃、林区等;(三)对军事设施、火药库、文物古迹、仓库、桥梁、水库、铁路、公路、堤坝,以及各种工程主要管线、输电设备、水利设施等安全有影响的地带;(四)面向公路干线的两侧山头和影响景观、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带。第五条第五条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企业和个人应遵守以下事项:(一)必须按批准的开采范围和方案开采,不得乱开乱挖;(二)废土、废砂、废渣应按指定地点排弃,不准乱堆乱倒;(三)开采完毕,应按规定整理场地,并向原批准的矿管机关办理停采手续。第六条第六条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后形成的土地,仍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由土地管理机关统一管理,按规划安排使用,开采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作它用或自行转让,更不得买卖。第七条第七条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企业和个人经批准开采后,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并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应酌情给予安置、补偿,开采人不得借机提出苛刻条件。协商不成,由批准开采的矿管机关,会同当事人双方及其主管部门处理。对无理苛求者,矿管机关有权令其停止开采。第八条第八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石、采砂、采取粘土和利用砂、石、粘土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或个人,均应向辖区矿管机关缴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简称矿管费)。收费标准,销售的按产品销售金额、自产自用的按企业内部结算金额1%在税前计征。矿管者应按季度缴纳,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自采自用部分,可免交或减交矿管费:(一)国防建筑;(二)市政、园林、防汛公益事业;(三)农村房屋建筑、农田水利建设。第九条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者,矿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以处罚。第十条第十条本办法由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开山采石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4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为推进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按照《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区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汇报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一)强化领导,快速启动区洮儿河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河长办开展采砂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区迅速成立了采砂管理队伍共7人,由洮儿河区级河长孙英宇为主要责任人,牵头部门为水利局,协作部门为公安局,统一指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工协作、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保“查一件、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整治效果。(二)多管齐下,深入排摸为彻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场的实际情况,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辖区各乡镇下发了河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执法行动小组对辖区内各乡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违法占河及所有非法采砂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目前,已核实洮儿河内有非法采砂场12家,并下达限期撤出通知12份。(三)严格执法,强力推进根据《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日前,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调查摸底核实的12家非法采砂场,开展专项专项行动6次,执法人员连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8台次,从河道内清除采砂船11艘。针对当前一些不法人员盗采河砂行为,执法小组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案,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及车辆,保证遇有案情即时出动;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对涉河违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的违法采砂业主,将按照行政处罚上限标准予以重罚确保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目前涉河违法建筑面广量大、历史违章多,现行违章时有发生,集中拆违需要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二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主动指导服务不够。三、下步工作打算针对当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我区生态河建设的年度目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因势利导、一抓到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当前涉河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沿河乡镇、村、学校等各部门积极性,形成治河合力。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卫生意识,逐步改变市民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2、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职责。在全面强化成员单位责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从下移到乡镇与村,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要细化河道整治时序,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定期巡查、督促,指导、帮助乡镇、村及时有效开展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生态建设为重点的各项整治工作。3、进一步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以主要河道为重点,全面排查、稳步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
本文标题:打击采砂采石工作汇报(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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