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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阳明大桥及城市防洪工程河东堤环境影响报告书第8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1第8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计划8.1.1实施机构本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体系可分为管理机构与监督机构。图8.1-1环境管理机构示意图吉安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管理与拆迁安置工作和营运期的管理工作,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将有一名环保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吉安市环保局的监督管理。8.1.2环境管理计划为使本项目环境问题能及时得到落实,特制定本项目管理计划〔表8-1-1〕。表8-1-1环境管理计划潜在的负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机构负责机构一、计划和设计阶段1.降低排洪能力2.征地居民的迁移和强制安置3.损失土地资源4.取土场的水土流失5.车辆在引桥的尾气排放1.精心设计2.制定并执行公正和适当的安置计划,给予补偿3.设计时尽量少占地(良田)4.设计时合理选取取土场,避免在河道附近取土5.设计减缓引桥的坡度设计单位地方政府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吉安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二、施工期1.在设备工场和沥青搅拌站所产生的油/机油/燃料及沥青对土壤及水的沾污2.水下施工产生的泥沙污染3.搅拌站/稳定土搅拌站的环境空气污染4.施工现场粉尘和噪声、空气污染5.施工时影响现有道路行车条件6.工人和当地人群间可能的传染病传播7.大量取土对土地产生的影响1.收集再生润滑剂,通过良好的操作避免意外撒落2.采取围堰施工等措施和产生的废渣按要求运到岸边的规定地方堆放,不得任意丢弃在水中。在赣江附近施工点要设置沉砂池,防止泥沙直接进入水体3.安装并开通空气污染控制装置、恰当选择场所4.临时道路定期洒水,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并及时维护,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5.在可能的交通冲突点加强交通管理6.工人定期健康检查,需要时加以处理7.表土推开集中堆放,施工后尽快平整土地,表土复原,尽量缩短临时用地占用时间,并采取削坡开级、浆砌石截水沟、装土编织袋挡土墙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包商吉安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三、营运期1.车辆运营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2.水土流失1.加强营运期环境监测,并及时采取防护措施2.精心养护/绿化/加防护工程吉安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吉安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设计单位承包商环境监理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吉安市阳明大桥及城市防洪工程河东堤环境影响报告书第8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28.2环境监测计划8.2.1环境监测目的对阳明大桥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河东堤的施工期实行环境监测,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污染动态,了解区域环境质量变化,从而有利于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计划。8.2.2环境监测机构建议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吉安市环境监测站承担。8.2.3监测项目及监测计划根据工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施工期的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TSP)、噪声和赣江水环境(pH、CODcr、SS、石油类),营运期的监测项目为交通噪声。本项目监测计划见表8.2-1、表8.2-3。表8.2-1环境空气监测计划表8.2-2噪声监测计划表8.2-3水环境监测计划8.2.4监测费用及监测报告本项目施工期监测费用估算约1万元/年,营运期监测费用估算约0.2万元/年。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监测单位提交监测报告后,委托单位应及时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阶段监测地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时间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施工期灰土拌和站、取弃土场及部分施工道路周围的敏感点和居民区TSP2次/月或随机抽查1天吉安市环境监测站监理公司或业主吉安市环保局阶段监测地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时间采样时间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施工期150m范围内有较大居民区或敏感单位(学校)的施工现场环境噪声1次/月1天昼、夜各一次吉安市环境监测站监理公司或业主吉安市环保局营运期K0~K0+226临街第一排建筑4次/年1天昼、夜各一次吉安市城投公司阶段监测地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时间采样时间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施工期阳明大桥下游500米处CODcr、pH、SS、石油类2次/年(平水期和枯水期各一次)2天上、下午各一次吉安市监测站吉安市城投公司吉安市环保局
本文标题:第8章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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