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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表态发言稿(样稿)(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人民法庭表态发言稿(样稿)(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人民法庭建设【第一篇】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我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巡回法庭和各基层法庭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共有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为:拜什力克镇法庭、乌鲁却勒镇法庭、洋瓦力克乡法庭;法庭的设置也是以设在人口密集,案件较多,纠纷较多的地方;法庭正式在编人员为7人,其中1人为聘用,拜什力克法庭有审判人员2人,书记员1人;乌鲁桥镇法庭有审判人员2人,书记员1人,为聘用。洋瓦力克镇法庭有审判人员1人,书记员1人;以上人员年龄均为30岁以上,年长的已经上45岁,工作时间均已在十年以上,,基本上没有参加过培训,从年龄结构和学历上看,年龄结构基本上是年轻化的,学历均为大专以上,整体上以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为主,法庭人员也极少有违法违纪的情况。二、我县没有固定的巡回法庭,一般看案件争议的事实和案发时的具体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在巡回法庭审判案件的过程中,一般以调解结案为主,案件的性质也是以民间的邻里纠纷为主,一般巡回法庭的数量不会超过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在巡回法庭办案的过程中,没有固定的办案场所,均是就地办案,单位出车,并约好当事人,在约好的地方开庭,并及时的处理并解决纠纷,巡回法庭均是采用一个审判人员和一个书记员的配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比较灵活的邀请各类有利于处理纠纷的人员参加巡回法庭的庭审。三、在2007年和2008年两年里,我院狠抓审判工作,确保基层1社会政治稳定,由于我县的基层法庭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大量的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是联系群众的纽带。两年来,我县的三个基层人民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针对农村工作特点,采取上门立案、审案的方式,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纷争,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上千件。其中各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达100%,缩短一审周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我县县法院把调解结案列为了考核基层法庭工作的重要指标,力求调解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各基层法庭对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债务和相邻纠纷等案件,在依法调解上狠下功夫,通过深入查访、精心调解、协调联动、宽严相济等方法,加大了调解结案的力度,使基层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80%以上,基本上达到考核目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县县人民法院对基层法庭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程较为重视,狠抓了拜什力克镇法庭的国家标准化法庭建设的基建工作,目前,这个法庭已投入使用。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争取另外两个法庭的建设取得批准。四、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县法院的法庭和巡回法庭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1、目前全县基层法庭仅6名法官,与规范相差较大,由于法官人数太少,造成基层法庭的立、审、执不分,基层法庭的管理制度落实较为困难,内部监督机制难以实现,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基层法庭工作的需要,从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的执法要求看,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的执法要求不只停留在“方便诉讼”上,更重要的是要求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公正裁判,把案件办得既快又好。但由于审判力量、物质条件的限制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关系案”、“人情案”、案件超审限、审判不公平等问题仍然存在。2、极少数干警敬业精神不强,素质不高,原因有二:一是法庭人员少,但工作任务繁重,能用来加强业务学习、进行培训的时间不多,只好停留在原有的法律功底上靠吃老本,业务素质无法提高;其二是人民法庭的人员新手多,业务不熟、而多数法庭工作人员仅是机关“下放”锻炼而已,工作一两年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后都往机关钻。所以执法行为时有失范,个别案件在审执过程中有损司法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应有的形象。3、全县绝大部分基层法庭办公设备陈旧,办案车辆一般都是即将报废的摩托车,有个别法庭的电话因缴不出电话费而被停机,不少干警不安心基层工作。按国务院新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后,基层法庭经费更为困难。与此同时,国家投资基层法庭标准化建设经费也因多种原因出现了较大缺口。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序上直接影响了基层法庭日常工作的开展和专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巡回法庭的情况也是因为经费的不足和人员的配置不够而不能按时保证的顺利派出,导致很多的案件错过了最佳办案调解时机,而且由于下乡巡回法庭的工作压力和强度远大于在办公室办公,而且又没有相应的福利和补助措施,所以大部分的人并不想被派出去开庭。五、我县的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在不断的实践和办案过程中不停的总结经验和探索新的方法,近年来,我县法庭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应当给予全面、充分地肯定。但是对法庭在建制上、管理上、指导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以其在今后使法庭工作有新的突破。所以有以下的建议:1、我县实行的是大调解机制,是由县委领导挂帅,各部门参与协调的一种调解机制,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在这种大调解机制下,我县的涉诉案件大量减少,许多的纠纷和矛盾都在基层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县法院法庭在这种大调解机制下积极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采取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和积极的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工作。在自己作调解工作的时候,采取有针对有面向性的开展,对于农民当事人,一方面,我们应通过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监督,公正判决和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树立法律和法庭在他们心目中的威信。另一方面,为方便和促使更多的当事人能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应着力解决基层法庭办公经费,从而落实新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农民诉讼负担。此外,人民法庭还应进一步发挥中心法庭的法治宣传功能,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如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开庭审理公告制度,即有重大典型案件开庭审理,便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新闻媒体来通知更多的群众参加旁听,使非诉讼当事人在这种参与过程中接受具体而生动普法教育,直接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也帮助人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从根本上体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作用。2、我们基层法庭应该进一步重视村规民约、公序良俗、以及宗教理念在调解农村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首先,基层法官应附下身子,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生活习惯,了解当地农民群众在各类常见案件中的价值取向,为更好的调解案件、化解矛盾打下坚实的经验基础。另外,还要积极大胆的将当地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引入到案件调解过程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所以我认为,应加大县法院和各中心法庭的巡回办案力度,使之定期化、制度化,从而使乡、村各级基层组织体会到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和重要性。此外,派出法庭还应尽量在各乡镇特色农业发展密集区、新型工业园区及农村人口居住密度大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巡回办案点,这种固定办案点,既可以作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又为当地农民群众节约了诉讼成本,可以进一步发挥中心法庭便民利民、方便诉讼的积极作用,不但能更好的保证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3、基层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要依托自身解决社会纠纷的优势和经验,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纠纷调处主体间的合作,采取例会、组织旁听、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能讲座等方式对辖区内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和培训,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共同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管是巡回法庭也好还是基层人民法庭也好,都处在司法活动的最前沿,发挥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也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巡回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在司法活动中贯彻的是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在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们倾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认识巡回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在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功能,凸现他们的独特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他们的优势并未能完全得以发挥。如何使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真正做到严肃执法、公正裁判、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落实司法为民、息讼宁人的举措,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已成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为进一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法庭工作思路【第二篇】2015年XX法庭工作思路过去的2014年,我庭紧扣年初工作计划,稳步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各项任务。去年一年,全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审结682件。2015年开年以来,全庭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服务镇区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化解。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对2015年工作提出以下思路:一、工作目标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市中院年终考核方案,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法庭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网络,提高法庭各项工作水平,。二、具体举措1、围绕审判中心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围绕公正司法,提升办案水平。通过开展新老互学、集体讨论、审书互补等活动,提升全体审书人员办案水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推行审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及法律释明工作力度,努力使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二是着眼高效司法,抓好审判管理。对本庭薄弱指标清醒认识,下大力气扭转上诉率较高,“三项”工作滞后,积存案件较多的被动应付状况。同时,对其他指标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应做到早发现、早研判,确保全年各项质效指标数据的完成。2、改革管理机制理顺权责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法庭现有人员配置、案件数量,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权责1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司法权利运行机制,明确法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二是围绕争先创优,抓好庭务管理。针对人民法庭百分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整改,狠抓落实,把握法庭审判运行工作的总体态势,及时作出调整。3、延伸服务职能宣传法律知识一是通过审判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审判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利用巡回审判、向群众提供普法宣传册,开展街头普法宣传,制作普法宣传栏等方式深入辖区村居、街道、企业、学校,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增强法律释明力度提高裁判公信力。通过增加裁判文书说理性、判前答疑、判后释明等方式争取群众认可法院判决,进一步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三、特色亮点工作1、全力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任务法庭现有审判人员4人,法官助理1人,人民陪审员1人,书记员3人。法庭将设立由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审判团队作为基本模式;其他法官按照传统的“一审一书”模式组成三个审判团队。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在试点运行过程中,我庭将及时分析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现状及困境,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出路,及时提起领导研究。并通过机制改革,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司法权利运行机制。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与妇联的协作联动,努力借助妇联调解员及心理咨询专家的优势,积极探索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诊疗式调2解、反家庭暴力等工作机制与方法。积极运用法律干预手段,试点推行反家暴人身保护令以及家暴分级预警制度,降低和控制潜在的家暴威胁。对农村地区留守妇女儿童多、亲情缺失、权益易受侵害等问题,通过审判活动及时分析成因,加强所在镇区及相关社会组织联动,妥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构建社会矛盾联动化
本文标题:人民法庭表态发言稿(样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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