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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第十一章环境管理的国际合作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一、国外环境管理美国环境管理简介1欧盟环境管理简介2日本环境管理简介3新加坡环境管理简介4美国环境管理简介(一)美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1.横向环境管理体系从横向来说,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由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相对独立而又有相互联系的系统构成,这三个系统分别行使其职能。(1)行政管理体系。(2)立法机构(3)司法系统2.纵向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层次:(1)联邦环保局区域办公室(2)各州环保机构(3)地方(县市)环保机构(二)美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1.强化法律手段2.强调经济手段的运用(1)财政援助及补助金、补贴(2)税收刺激(3)排污交易政策3.积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4.自愿性伙伴合作计划主要包括农业、空气质量、能源效率与全球气候变化、商品标签、污染防治、制度创新、部门计划、技术、废弃物管理、水和地区自愿计划。典型的自愿性合作计划包括:(1)33/50有毒化学物质削减计划。(2)为环境而设计计划。(3)绿色化学项目(4)绿光项目。美国环保局于1991年启动了绿光项目,鼓励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业部门及其他各类团体组织,将原有的照明系统改换为能源利用率更高的照明系统,从而降低能源生产所造成的污染。(5)能源之星计划。由一系列子项目组成,涉及建筑物、空调设备、办公用品、电子及照明产品等30多个领域。能源之星的标准由环保局制定,成为节能产品的统一标志。(6)国家环境表现跟踪计划。通过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认可并激励环保业绩好的企业通过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社区宣传教育等方式自愿提高环境表现,超越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要求。欧盟环境管理简介欧盟是目前最强大的地区性国际组织,有25个成员国。(一)欧盟的环境政策概况1970年,欧共体提出了第一个环境口号是“环境无国界”(theenvironmentknowsnofrontiers),1987年的单一欧洲法,确立了环境保护的目标: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健康,谨慎和理性地利用自然资源。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形成了欧盟法律里的“可持续发展”概念。1.欧盟环境政策的决策机构(1)欧洲议会和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2)欧洲环境委员会负责起草欧盟环境法律并确保法律的执行。(3)欧洲法院总部设在卢森堡,是独立的司法机构。(4)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及地区委员会(5)欧洲环保局向各成员国提供欧洲整体的环境现状报告,收集有关环境质量、环境优先和环境易损性的信息,本身不具备环境调查能力,而只能依赖各成员国提供的信息开展工作。2.欧盟环境保护的原则(1)防备原则(2)预防原则(3)源头原则(4)污染者付费原则3.欧盟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分为欧盟环境法律和非法律的欧盟环境政策文件(1)欧盟环境法律体系:包括欧盟环境法、成员国国内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2)欧盟环境行动纲领: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环境政策建议、意见、决议和其他文件等。(3)欧盟环境政策实施:环境行动纲领只规定了欧盟总体上的环保目标,欧盟通过理事会立法,以环境指令的形式使环境目标具体化,成员国可自由选择达到指令所规定目标的各种环保措施。4.欧盟共同环境政策的内容根据其所规定的环境要素不同,可分为:(1)废弃物管理:贯彻三个原则:改进产品的设计;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焚烧所造成的污染。(2)噪声(3)水资源与环境:规定各种用途的水的水质标准;削减工厂向水体排放污染物;预防海洋污染,保护北海、波罗地海和地中海的水质,防止陆地污染源对海水的污染。(4)空气质量(5)生物物种保护(6)危险化学品日本环境管理简介(一)日本的环境管理体1971年日本设立了由大臣直接领导的专门机构----环境厅,并逐步建立以环境厅为核心的日本环境行政体系。日本环境保护有三大重点:一是大气污染的防治对策;二是水质污染的防治对策;三是产业废弃物的处理对策。(二)日本的环境管理手段日本环境管理的手段主要有:1.加强立法工作,1993年,日本制定了《环境基本法》,作为其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另外,各地方自治体还制定了多种多样的公害防治协定作为补充。2.采用经济手段日本政府制定了一日本政府制定了一些用经济手段奖惩的措施及国家补助规定以防止和减轻环境的污染。(三)日本强调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作用1.法律上明确政府的责任2.提高政府环境投资3.提高环境意识4.推动国际合作新加坡环境管理简介新加坡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完全符合美国环保局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标准;海岸水域完全适用于水上娱乐活动,河域有鱼。(一)新加坡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政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是环境部,设置四个署:1.环境政策与管理署2.环境公共卫生署3.环境工程署4.合作服务署(二)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环境部负责执行49部法律与条例,法律由国会通过,条例由各部部长批准。一般会有相应的条例与法律配套实施,如《环境污染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控制)条例》、如《环境污染控制(有害物质)条例》在法律实施中,规定违法者将受到刑罚、行政处罚和民事处罚三种法律制裁。1.刑罚,由检察官在法庭上对违法方进行控告,可判处罚金和监禁。2.行政处罚,包括控制土地使用和许可证及发出行政令和通知。3.民事处罚,污染者赔偿因清洁所污染的环境或损坏环境设施的费用。(一)温室效应二、全球环境问题的现状与特点在过去的100年里,全球平均气温升高了0.6℃,科学家预计在未来的50年里,气温可能还会升高2~5℃,这个变化相当于过去近18万年地球温度变化速度。全球变暖导致恶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仅在1990~1999年10年的时间内全世界就有400万人死于各种自然灾害。(二)臭氧层破坏氟氯碳、NOx等物质向大气排放逐渐增多,导致臭氧层破坏,据估计,南极上空臭氧层“空洞”面积已达到2400km2,约占总面积的60%,北半球上空臭氧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薄。(三)酸雨(四)森林的减少与土地荒漠化(五)生物多样性物种的消亡,破坏了生态平衡,对人类发展是难以挽回、无法估计的损失,因为生物多样性包括数以万计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其拥有的基因。(六)人口问题(七)能源问题三、全球环境管理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DBCA国家环境主权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优区别的原则预防原则四、全球环境管理的主要机构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环境委员会3.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LOGO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环境管理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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