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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应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了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真诚地欢迎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批评,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党章规定,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内没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过去党的文件中关于各级干部及党员要遵守党纪,接受监督的一贯要求的基础之上,又有针对性地强调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这样就指导我们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对权力监督和制约问题。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对贯彻《决定》中这一重要方针,更负有特殊的责任。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应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监督问题,说到底是个党性观念问题。能否自觉接受监督,是对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的一个检验。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更何惧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只能来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信念,来自于对“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厚意蕴的深刻理解和不懈追求。如果连党的纪律都不愿遵守,连人民群众的意见都不愿听取,甚至害怕党和人民的监督,那是不具备共产党员的资格、不配拥有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中坚,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是人民赋予的各方面权力的主要掌管者和行使者,是党的威信、党的形象的代表和化身。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关键在人,从其作用和影响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党员领导干部问题上,“选拔任用是基础,管理监督是关键”。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必须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管理监督是关键,一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执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各种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地位特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必须首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监督,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往往都是各地各单位的核心,这个核心起一个组织和中枢的作用。既然有这么一个核心,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必然拥有一定的权威性,也必然地要受到更多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当前在客观上比较难比较弱,力度还不够。同时,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的观念淡薄,缺乏开展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有的甚至对监督产生抵触情绪。四是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呈多发态势,加强监督具有紧迫性。五是现实情况证明,党员领导干部出问题,在目前各种监督制约机制还不是很完善的状况下,牵扯面大,波及范围广,危害大、影响大,给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带来的损失更为惨重。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是人民的希望,也是党的要求,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的。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不断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就必须习惯于在被监督下开展工作,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应该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都难免有缺点和错误,都需要通过监督来促使改进提高。俗话说,“有功不庆功犹在,有短不揭后患多”。“对于人生而言,没有批评和没有表扬一样,都不能使人成长、进步”。这些流传古今的话都说明,有人监督、有人揭短、有人批评是一件好事,而没有监督、没有批评则很容易坏事。对于人民群众中觉悟最高、最先进的党员干部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更加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和批评,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古语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接受监督,于公,有利工作,有益社会;于己,可明得失,少走弯路。告诫是提醒,批评是帮助,监督是关心爱护,是责任义务,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则是一种修养、一种能力、一种气度和胸襟。有了这种修养、这种能力、这种气度和胸襟,人就会谦虚谨慎一些,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做工作就会少一些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就会更加和谐密切,从群众的实践中、从群众的监督里吸取的养分就会更多。不具备自觉接受监督的素质,也就不可能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素质,也就不可能具备应有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自觉接受监督既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其他能力和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摆正位置,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的重要方法,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贯穿于个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把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主动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把各种批评、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当作正常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作为改造主观世界的强大武器,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凡是对监督反感的人,不愿接受监督的人,应该改造自己的思想,实在不能适应的,应该辞去自己担任的领导职务。”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监督的核心是制约权力。监督与权力是紧密相连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权力作为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在失去应有的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容易被滥用而导致腐败。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这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课题。能不能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归根到底,就是能否真正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要为人民服务,权力必须受到监督的正确的权力观。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养成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同理,养成了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领导干部就能正确地运用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必须认清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切权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了我们的权力,我们感情的天平始终要倾向人民群众,我们手中的权力一定要用于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曾经讲:“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要求党员干部正确把握用权的方向,坚持用权的原则,始终做到用权为公,用权为民,依法用权,秉公办事;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尽可能听取多数人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永远不脱离群众;要求党员干部在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时真正以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依据,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当好人民的公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观念和意识。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就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就越要对自己的决策和各种职务行为负责,切实做到掌权用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党员干部责无旁贷、无可推卸。而要保证掌权用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正确地履行职责,就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能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就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制权、管钱、选人用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制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原则性。就必须习惯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扩大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通过监督,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的行为,就要迅速纠正;发现有侵犯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现象,就要实行赔偿,以取信于民,树立党和政府守法、诚信、负责的良好形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时刻警惕权力异化变质,切实做到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也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做好事,又可以用来干坏事;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再次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面对各种诱惑,面对各方面的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坚强的意志力和清醒冷静的头脑,时时刻刻想清楚,应该怎样正确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充分认识目前党所处环境的变化给党员干部带来的挑战和行使权力时的风险,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坚持不懈地把权力用于促进发展,用于为人民服务,用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坚决克服私欲膨胀、滥用权力的现象,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该说,监督是一种制约、一种约束,要坦然面对、自觉接受,毕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做到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摆正个人位置,正确地对待自己,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没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好的修养、好的作风、好的纪律,就不可能养成在被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好习惯,就不可能干成一番事业。在当前,面对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作风、百折不挠的斗志,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切实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想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始终把追名逐利的念头控制在冰点,把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持在沸点,切实把心思用在抓改革、促发展上,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谋实利上,而不是用在谋求个人的升迁和小团体的利益上。实践证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仰越坚定,就越看淡个人的权力、地位、待遇,就越会“从心所欲不逾矩”、全心全意为人民。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地坚持在大局下行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定和意志上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自觉地维护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要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坚持说实说、办实事、求实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实践证明,敢说真说、办实事、求实效的人,才能闻过则喜,不怕监督,也才能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只有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真干、实干和实践上,才能切实履行为民职责,讲求工作效益,深受群众拥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求领导干部增强严格自律的意识,突出搞好自我约束。监督虽好,但说到底还是一种外因,是一种外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重要、更主要的还是依靠自身的力量。具
本文标题:领导干部应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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