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代为承诺书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代为承诺书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代领承诺书【第一篇】毕业证书核对及代领承诺书本人姓名:李伊青学号:专业:。因无法亲自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特委托代为领取,并代替本人核对证书上的信息为无误。代领后如出现遗失、损坏后果自负。2015年月日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班长承诺书【第二篇】承诺书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是你公司项目班(班长姓名)的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本班在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综合治理、职工后勤管理等工作。为此,我向贵方承诺如下:一、我将带领全班职工,一切听从贵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时完成贵方安排的各项工作,绝不拖延。二、按照与贵方签订的《班组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绝不以“单价低”及其它任何理由发生停工闹事行为。三、严格执行“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如我班职工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资收入偏低,由我班组职工自行负责,一切与贵公司无关。四、若我班职工有违规违章行为、或违反合同约的行为发生,造成我班被清退出场,我方只拿合同约定中“清退”原则下的结算工资,并立即无条件退出工地。承诺人:承诺人指印:年月日承诺书(代扣代付).【第三篇】承诺书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因贵司总承包的万航渡后路93-99号房屋结构恢复性大修项目施工需要,我司委托贵司与上海申财塑胶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万元。对此,我司与上海申财塑胶有限公司共同向贵司承诺如下:1、在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每期工程款经三方会议确认后,由贵司支付。贵司所支付的款项均在支付我司工程款时扣除。2.若出现非贵司原因造成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我司与上海申财塑胶有限公司应予充分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追索。3、因上述合同带来任何损失和风险,均由我司与限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4、对上述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事项,我司均认可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承诺人:双包单位:供应商或分包人:(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因贵司总承包的万航渡后路93-99号房屋结构恢复性大修项目施工需要,我司委托贵司与上海宇山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万元。对此,我司与上海宇山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向贵司承诺如下:1、在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每期工程款经三方会议确认后,由贵司支付。贵司所支付的款项均在支付我司工程款时扣除。2.若出现非贵司原因造成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我司与上海宇山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予充分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追索。3、因上述合同带来任何损失和风险,均由我司与建材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4、对上述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事项,我司均认可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承诺人:双包单位:供应商或分包人:(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因贵司总承包的万航渡后路93-99号房屋结构恢复性大修项目施工需要,我司委托贵司与上海环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小砌块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5万元。对此,我司与上海环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贵司承诺如下:1、在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每期工程款经三方会议确认后,由贵司支付。贵司所支付的款项均在支付我司工程款时扣除。2.若出现非贵司原因造成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我司与上海环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予充分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追索。3、因上述合同带来任何损失和风险,均由我司与筑材料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4、对上述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事项,我司均认可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承诺人:双包单位:供应商或分包人:(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因贵司总承包的万航渡后路93-99号房屋结构恢复性大修项目施工需要,我司委托贵司与嘉兴市新仓砖瓦有限公司签订烧结多孔砖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万元。对此,我司与嘉兴市新仓砖瓦有限公司共同向贵司承诺如下:1、在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每期工程款经三方会议确认后,由贵司支付。贵司所支付的款项均在支付我司工程款时扣除。2.若出现非贵司原因造成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我司与嘉兴市新仓砖瓦有限公司应予充分谅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追索。3、因上述合同带来任何损失和风险,均由我司与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4、对上述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事项,我司均认可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承诺人:双包单位:供应商或分包人:(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代持承诺书【第四篇】承诺书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名下坐落于:市区路号号楼单元层,产权证号为(若有)的房屋,承诺人已明确知悉该房屋系替持有,为该房屋的实际出资购买人和所有人,仅为房屋代持人。承诺人郑重承诺,任何时候不基于与之间的身份及财产关系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继承权、共有权、分割财产权、抵押权、出租权等)。因承诺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对实际所有人造成的损失,承诺人与房屋代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诺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代为承诺书最新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2420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