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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承诺书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食品生产承诺书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一篇】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本企业郑重作出承诺:一、本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本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并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保证符合产品标准的各项指标和规定的要求。本企业承诺主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三、本企业保证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生产必备设备、生产管理等各项生产必备条件。在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四、本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卫生或者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保证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根据“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表”做好登记,并及时报送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本企业确保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的进厂验收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关键工序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六、本企业的产品都经检验合格后方出厂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出厂销售。本公司若有不合格产品出厂,立即召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七、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被各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检不合格,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接受质监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经整改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自愿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令停产整顿和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八、本企业的食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晰,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保证不利用食品标签欺诈、误导消费者。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年月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第二篇】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本企业(企业名称)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住所设在,生产地址为。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依照本承诺书的企业名称及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验收、处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设施。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保证产品按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出厂,建立从原料采购、中间产品监控、成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7、保证建立原料(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8、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9、保证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手段,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安全,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10、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产品。11、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12、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人:(签字、公章)杨成林2013年11月2日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第三篇】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1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2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3(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食品4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5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第四篇】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本企业郑重作出承诺:一、本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本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并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保证符合产品标准的各项指标和规定的要求。本企业承诺主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三、本企业保证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生产必备设备、生产管理等各项生产必备条件。在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进行变更登记。四、本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卫生或者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保证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根据“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表”做好登记,并及时报送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本企业确保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的进厂验收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关键工序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六、本企业的产品都经检验合格后方出厂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出厂销售。本公司若有不合格产品出厂,立即召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七、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被各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检不合格,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接受质监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经整改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自愿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令停产整顿和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八、本企业的食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晰,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保证不利用食品标签欺诈、误导消费者。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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