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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册语文《伤仲永》教案本文对叙述部分进行了详细描述,并简要写出了讨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细描述了方仲永才华初显的情况,并简要描述了其才华衰落的情况。这样的安排符合作者的本意。今天,网友们为七年级语文上册《尚钟勇》整理了一些教案。让我们来看看!七年级上册语文《伤仲永》教案教学目标(一)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二)熟读课文,背诵课文。(三)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教学重点、难点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教时:两课时第一课时初步通读课文,了解课文大意一.(整体感知)分析理解课文内容,领会课文主旨。思考: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各有什么特点?课文是怎样叙述的?三个阶段:①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书诗为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等。②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③青年时期。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思考:方仲永由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原因是什么?作者是怎样看的?(原因是其父利共然,不使学,把仲永当做赚钱的工具。荒废其学业,不能使其天赋用在学习上。作者认为方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进行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并由此引发天赋不如仲永之人如果不注重后天教育,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触。)论:你同意作者的这种看法吗?(分组讨论)(说明:应让学生畅所欲言,并允许有不同的见解。)二、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3.余闻之也/久。第二课时一、精读课文,体会课文的写作特色。1.在选材组材上,见闻交织,详略有序。理解:课文采用闻、见、闻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真实可信,有说服力。详写第一个片断,突出方仲永幼年聪慧,是可塑之才,有发展潜力,为后面的写他的退化作下铺垫,突出伤的前提,写其父贪利之举,点明伤的原因;略写后两个片断,引人深思,点明伤的内容。这样处理,内容集中而意旨明。2.在语言表达上,用词洗炼、生动。可从两方面体会:①用词的精当传神。如第一段中写方仲永啼求之,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了索求书具的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环谒一词把方仲永父贪利自得、可悲可怜的愚昧无知之态刻画得淋漓尽致。②从全篇来看,行文也是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二、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教后记:学生在学习中进一步的掌握文言文的学习方法,增强了语感,了解了道理: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本文作者为一位“神童”最终变成平常人而深惋惜,并发表议论,以此引发人们的思考。给学生展示一个学习的机会,让学生明白学习的重要《伤仲永》学习要点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关于作者:王安石,北宋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学,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文语言雄健,长于说理,多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的作品。他著有《临川先生文集》。学习本文,认真朗读课文,了解故事梗概,弄清文章结构,找出生字、生词,并逐一查字典注音、解释。思考:1、第一段前两句话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个方面情况,请各用两个字概括。籍贯、姓名、身份、家世2、文中“王子”指的是?解释“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一句。王安石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3、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请用原文回答)。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4、请根据你自己的理解,谈谈文章第三段文字的大意。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5、概括本文的中心?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积累:1、通假字日扳仲永环谒邑人:(“扳”同“攀”,牵,引。)贤于材人远矣:(“材”同“才”,才能。)2、特殊句式: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2、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测试1、下列红色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A、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bān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yèC、泯然众人矣mǐnD、不能称前时之闻chèn2、下列红色词在句中的意思与今义相同的一项是()A、稍稍宾客其父B、复到舅家C、泯然众人矣D、忽啼求之3、对“伤仲永”的“伤”正确的理解是()A、中伤B、受伤C、哀伤D、伤心4、“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中的“文理”的正确理解是()A、文章的条理B、文采和道理C、文采和条理D、文章的道理5、“邑人奇之”中的“奇”的意思是()A、奇妙B、特别C、以……为奇D、奇怪参考答案1、A解析:“扳”通“攀”,所以应该念“pān”。2、D解析:“稍稍”在文中的意思是“渐渐”;“复”的意思是“又”;“众人”的意思是“普通人”。3、C解析:这里考查的是一词多意的现象,可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4、B解析: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5、C解析:“奇”在这儿是意动用法。中考解析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卫人束氏,举世之物,咸无所好,唯好畜狸狌①。狸狌,捕鼠兽也。畜至百余,家东西之鼠捕且尽。狸狌无所食,饥而嗥。束氏日市肉啖②之。狸狌生子若③孙,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饥辄嗥,嗥则得肉食。南郭有士病鼠,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狸狌见鼠双耳耸,眼突露如漆,赤鬃,意为异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狸狌怖甚,对之大嗥。久之,鼠度其无他技,啮其足,狸狌奋掷而出④。注释:狌:音shēng。啖:dàn,吃。若:及,至于。奋掷而出:用力纵身逃出。1.选出红色词解释错误的一项()A.以啖肉故(缘故)B.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借)C.意为异物也(意思)D.鼠度其无他技(估计)2.选出红色词不属词性活用的一项()A.束氏日市肉啖之B.遂逐齐师C.乃钻火烛之D.南郭有士病鼠3.狸狌失去捕鼠本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读了这则寓言故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考答案1.C2.B3.狸狌长期依赖束氏,不去捕鼠“束氏日市肉啖之”或“长被束氏畜养的缘故”等也可。)4.(只要观点正确且与原文有联系即可。可从束氏的角度、狸狌的角度、狸狌与老鼠关系的角度引发,如不要溺爱、要自立自强、不要养尊处优、不要抛弃特长、要注意生态平衡等。)课外拓展一、作者简介王安石(102l-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二、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三、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伤仲永》教后反思《伤仲永》这篇文章分为两个课时,第一课时的主要内容是让学生能准确地把握句中的停顿和正确进行翻译,第二个课时主要是让学生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揣摩本文精练的语言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三个内容。通过两个课时的讲解,我了解到同学们对字词的读音、词语的理解、朗读停顿、翻译课文等重点掌握的都很扎实,但对课文的分析上还有欠缺,这与老师的讲解有很大的关系。在讲解的过程中,没有充分的对课文内容进行延伸。只是一味的去提问题,让同学们在去找答案的同时而对课文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理解,但是这种方法对于七年级的学生过于笼统,过于模糊,是七年级学生不能适应这种教学方式,以后会注意及时改正,争取让学生很轻松的理解课文内容。还有,在上课过程中,老师讲得多,而给学生说的时间少,应该放心的把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进行讨论之后找出答案,让学生自己去总结,这样,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就很扎实、很清楚了。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会力争备
本文标题:七年级上册语文《伤仲永》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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