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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教案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以“知法守法”为主题的班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1教育目标: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培养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2.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3.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活动过程:一、身边的法律1.出示案例:小林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小钟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小林的同学小张、小宋正好目睹小钟所为.小林得知钢笔被小钟拾到便找他索要,小钟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小钟依然不肯归还.请问:小钟的行为违法吗?(讨论,谈谈自己的看法)分析: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小钟捡到他人财物不想归还想占为自有,违反了民法规定.小林怎样才能要回笔,或者挽回损失?(议一议)继续呈现案例:林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请问:有必要起诉吗?判决合理吗?(讨论,说说自己的看法)分析:根据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七)赔偿损失.所以,判决是公正的.小林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师: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预防青少年犯罪1.案例二:课间休息,三位同学在四楼的走廊上嬉戏,在你推我搡之中,甲失手将乙推倒在地上,重重地撞在墙上,当场乙的血从头上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请问:甲的行为违法了吗?为什么?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小组里面讨论)分析: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医院鉴定乙伤势严重)谈谈你的感受!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师出示,说明: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三、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2.学一点法律知识3.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4.不结交不良的朋友5.不看黄色书籍四、小结: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五、作业: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让每个人都来做知法守法的文明人.《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心得体会教案相关文章:★★★★★《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2一、活动目的: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让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知识,掌握一些法制、安全常识,增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二、活动地点:三年一班教室三、活动准备:1、学生排演节目2、法律知识竞赛题3、法律之星、安全之星奖章四、活动过程(一)宣布班会开始主持人(1):亲爱的同学们,当你每天早晨走进宽敞明亮的教室时,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使你安全地来到学校?主持人(1):当你在课堂上汲取丰富的知识时,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带给你良好的学习条件?主持人(1):当你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购买喜欢的东西时,又是什么使你买到了货真价实的商品?(全体答:法律)主持人(2):对,是法律!法律是生活的保障,法律是幸福的源泉!主持人(2):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里,犯罪分子日益猖獗,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没有丝毫安全感,那将是一片多么可怕的情景啊!主持人(2):所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主持人(合):懂法制、懂道德、无违法、无犯罪是我们每一名小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下面我宣布“加强法制宣传人人知法懂法”主题班会现在开始。(二)法律知识竞答主持人(2):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怎样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主持人(1):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主持人(2):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我们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主持人(1):那当然,我们班的同学通过学习,已经懂得了不少法律法规呢!主持人(2):是呀,不如利用此次班会来检验一下同学们的学习成果,评出我们班的法律之星和安全之星,大家同意吗?(全体答:同意)主持人(1):第一环节,法律知识竞答。(答对获法律之星奖章)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18周岁)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什么?(安全、健康)4、我国确定每年的几月几日为法制宣传日?(12月4日)5、什么叫犯罪?(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6、如果别人因为一点小事“得罪”了你,你会怎么处理?(不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斤斤计较或与他当面讲清。)7、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哪些场所?(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主持人(1):祝贺获得法律之星的同学们,下面进行第二环节,安全知识竞答。(答对获安全之星奖章)1、下课了,同学们不能干什么?(追赶打闹,玩危险游戏)2、以下哪些东西不准带进校门:(C)A课外书B三角尺C利器、易燃物品。3、下面哪种行为不对:A踢毽子B攀越围墙、滑楼梯C跳皮筋4、上下楼梯怎样行?(靠右行)5、如果陌生人到学校来找你出去谈事情或玩,你会采取哪种态度?(找理由拒绝他,还要不动声色)6、发生火灾时,我们应怎么做呢?(发生火灾时,一定不要慌,不要拥挤,要听从指挥,按顺序撤离;有条件的可以用湿毛巾或其他湿东西后住口鼻,避免吸入烟气)主持人(2):同学们个个都很棒,希望大家时刻牢记法制知识,在学校也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则,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三)演讲:《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主持人(1):请听我们的法律小顾问为大家带来的精彩演讲《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同学们,你们好!我是你们的法律小顾问某某某。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安宁,带来了和平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是否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对祖国未来的建设与发展关系重大。所以,让我们为争做21世纪知法守法小公民而努力奋斗吧!(四)小品表演主持人(2):某某某讲的可真好,从小知法守法,既利己又利国。主持人(1):今天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法制、安全知识可真不少,但是当我们独自在家的时候,安全意识也不能忽视,请看小品表演:《有人来敲门》(学生上台表演)甲:(读白)多么快乐的星期天,我独自一个人在家,所有作业已做完,这可真开心呀。(打开电视机)唉,都不好看——(这时,传来敲门声)谁呀?乙:我,你李叔叔。甲:李叔叔,怎么没听爸爸说过呀?乙:噢,我是新来的,时间不长,是你爸爸让我来东西的。甲:(动脑筋想)既然是我爸爸让你来的,那你说我爸爸是什么样儿。乙:嗯,嘴巴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高高的,这样。甲:有络腮胡子吗?乙:没有。甲:戴眼镜了吗?乙:戴了。甲:哦,你是来拿公文包的吧。乙:是的。甲:那你等着,我去拿。乙:哎,你开门呀!甲:(走到一边)哼,肯定是个冒牌的,我爸爸从不戴眼镜,而且,今天早晨我明明看见他拿着公文包上门的,让他等着吧,他要是再叫呀,我就拨110。主持人(2):看了这个表演后,同学们认为这位同学做得对吗?(生答:对)主持人(1):所以我们独自在家时,生人敲门别理他,是熟人敲门还要多答答话。(五)制作法律宣传标语主持人(2):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法制、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下成长。主持人(1):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主持人(2):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报效祖国!主持人(1):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主持人(2):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主持人(1):我们不光要把法律、安全意识牢记心中,还要做一名小小法律宣传员,带动身边的人一起知法、守法。主持人(2):让我们拿起手中的笔制作一幅幅法律标语,时刻提醒自己和他人做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学生分小组制作宣传标语)(小组代表上台宣读法律标语)(七)总结主持人(1):同学们制作的标语真棒,不愧为小小法律宣传员。主持人(2):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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