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汇编
旅游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题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为实现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立旅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旅游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旅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避免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生产方案】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三、工作内容(一)实施范围全县旅游行业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全县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二)工作重点1、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2、星级饭店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是否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旅行社用车是否认真执行《旅行社旅游安全用车备案制度》;租用车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是否存在疲劳驾车和酒后驾车;旅行社是否使用“黑车”行为等。4、aa级旅游景区内有关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检验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20日前)。各旅游企业要制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相关的工作方案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县旅游局。(二)排查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日至10月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各旅游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并对排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及时落实专人、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县旅游局将定期对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督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在各旅游企业自行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县旅游局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五、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绥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组长:——县旅游局局长成员:——县旅游局科员——县旅游局科员——县旅游局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业管理股,——任主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旅游企业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旅游企业,要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各旅游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建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落实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把排除隐患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做到动态管理;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县旅游局备案。(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绥滨县旅游局二o一八年三月三日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的精神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使我县旅游行业保持安全健康的良好态势。二、检查范围【旅游安全生产方案】全县所辖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三、检查内容: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及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和应急防范措施、应急演练及备案情况;景区内车船设备的安全;暑期、汛期安全提示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饭店: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消防应急演练的情况及食品安全。(三)旅行社:重点检查旅行社租车是否有资质证照、签订租车协议,旅游保险是否足额到位。四、检查方式(一)各旅游企业全面自查自纠。旅游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旅游企业每月将隐患排查表于月底前报旅游局安全科。(二)成立联合检查小组。我局将会同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五、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并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在网上发布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要求各旅游企业进行自查。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治理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在充分宣传发动、全面摸排、周详细化的基础上,对全市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做到“全覆盖”检查。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1至9月底)全面复查、重点抽查、审理案件,进行整改。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按照要求,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环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集中力量实施有效排查。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切实达到排查彻底,整改到位。(三)搞好宣传,及时反馈。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员工都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旅游安全工作全覆盖。2018年旅游业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态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30日。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三、组织机构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林业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织机构。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一)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召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做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利用流动字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示信息,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二)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签定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各单位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8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以及《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旅游局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与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要求,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旅游饭店、农家乐、景区(点)、各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查处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四)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周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局采取随机型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局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五)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按市安委《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22号文件要求,6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阳桥至古南门路段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内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参加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制作安全日版报参加评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各派出1名咨询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分在局门口集中,负责发放宣传资料;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要积极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旅游网络系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并打出“安全生产月”口号。各旅游企业要制作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板报等,积极配合市安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各项活动。(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活动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要落实到内部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
本文标题:旅游安全生产方案汇编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2806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