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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会成立方案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自己的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也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为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功能,突出学生教育管理主体地位,按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会成员竞选,产生首届学生会。经过班级推荐、资格审查、竞选演讲、学校公示、试用任命等程序选拔出的数名品学兼优的首届学生会成员所组成的学生会,将极大促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进行。因此学校决定于近期成立学生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备委员会本着让学生管理学生的原则,让学生充分发挥的主体作用,培养锻炼广大学生的能力,吸纳全校优秀同学参与学生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同学们树立良好的主体意识。学校经研究决定筹备成立学校学生会,筹备委员会由***任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包括***********以及各班主任。二、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学生会常设七个部门: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劳部、文体部。各部门岗位设置及所需人数如下:部门岗位设置及所需人数主席团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纪检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生劳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文体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三、竞选条件凡我校在读的所有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以候选人身份参加学生会竞选: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高尚,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工作大胆、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且无违法及违纪记录。2.热爱学生会的工作,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工作勤奋,朝气蓬勃,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不计名利,服从调配。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4.学习成绩优良、稳定,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各项文体活动,积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较好。四、第一届学生会干部产生办法第一届学生会干部不进行全体学生选举,在每班班主任推荐的名共名学中按竞选的方法产生。具体程序如下: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同学在班级进行初选,凡预选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同学(原则上每班最多报两人),在班主任处领取《学校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竞聘报名表》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请班主任做推荐意见。请班主任将本班候选人的《学校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竞聘报名表》于*月*日*点交至校团委***老师处。2.资格审查。由校团委组成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定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3.竞职演说。学校根据各班所报初选名单于*月*日*点在哪组织竞选演讲,演讲时间每人3分钟,演说内容可包括:姓名、所在班级、自己的有关特长、学习情况、你对学生会工作的认识、你对所要竞选岗位的认识以及如果被选上你打算如何开展工作等。4.学校公示。由筹委会组织考评小组依据候选人的报名材料和竞选演讲表现等拟定首届学生会名单并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5.学校任命。由校团委召开学校首届学生会成立大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会干部予以正式任命。五、说明1、经校团委正式任命的学生会成员,将佩戴统一标志。2、学生会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参与管理、开展工作,模范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文明行使权利。3、学生会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自身违纪严重、不能胜任工作者将予以撤换。欢迎热心从事校学生会工作的同学踊跃报名!附:《学校首届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学校学生会章程(草案)》《学校学生会工作职责(草案)》学校二○○八年三月五日学校学生会章程(草案)学校学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学校统一领导下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全校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与纽带。第二条本会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和动员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创新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使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议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条本会基本任务:(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三)注意协调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四)努力增强与各兄弟学校学生会的关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五)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校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年级,均可为本会会员。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担负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二)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利益,有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素质。(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服从本会各级组织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娱活动,争做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的学生。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九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二)学生会的各部门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三)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第十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一)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常任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批准。(二)学代会召开前,应成立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各项工作。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三)学代会的职权:⑴听取并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⑵讨论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⑶制定和修改学习会章程,并监督实施。⑷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团。⑸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有以下职权:(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学生干部的考核、例会制度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行。(三)在学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以及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力。(四)筹备下届学代会。第十二条学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三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劳部、纪检部等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聘请干事若干名。第十三条学代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须经校党委批准。其成员分工经民主协商确定。第十四条班委会为本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本会的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自觉接受监督、考查、考核。第十六条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第七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二)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严自律,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踏实,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六)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会活动经费由学校按规定拨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学生会。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各班级、各团支部:为进一步体现全体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做到学习、生活信息的“上传下达,下传上达”,实现广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展现当代中学生的风采,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第九届学生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筹备委员会本着让学生管理学生的原则,让学生充分发挥的主体作用,培养锻炼广大学生的能力,吸纳全校优秀同学参与学生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同学们树立良好的主体意识。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第九届学生会筹备委员会,由王任主任,方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杨、黄、各年级长以及各班主任。二、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及职位设置:主席团: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4人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其中设广播站站长1名纪检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生劳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文体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三、竞选条件凡我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在读的所有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以候选人身份参加学生会竞选: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高尚,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工作大胆、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且无违法及违纪记录。2.热爱学生会的工作,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工作勤奋,朝气蓬勃,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不计名利,服从调配。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4.学习成绩优良、稳定,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各项文体活动,积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较好。四、第九届学生会干部产生办法本届学生会干部不进行全体学生选举,在每班班主任推荐的2-3名共约40名学生中按竞选的方法产生。具体程序如下: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同学在班级进行初选,凡预选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同学(原则上普通班最多报两人,提高班可报三名),在班主任处领取《海口海港学校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竞聘报名表》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请班主任做推荐意见。请班主任将本班候选人的《海口海港学校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竞聘报名表》于2009年4月3日下午4点前交至李同志处。2.资格审查。由校团委组成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定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3.竞职演说。学校根据各班所报初选名单组织竞选演讲,演讲时间每人3分钟,演说内容可包括:姓名、所在班级、自己的有关特长、学习情况、你对学生会工作的认识、你对所要竞选岗位的认识以及如果被选上你打算如何开展工作等。4.学校公示。由筹委会组织考评小组依据候选人的报名材料和竞选演讲表现等拟定学生会名单并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5.学校任命。由校团委召开海口海港学校第九届学生会成立大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会干部予以正式任命。五、相关要求:1、各班主任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的成立,在全体同学中,广泛宣传发动并积极主动地推荐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的学生干部,努力营造相关氛围,
本文标题:学校学生会成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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