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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变电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设备的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及时的和有计划的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通过对设备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从设备运行的角度引导基建、改造的设备选型;为制定通用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大修改造计划,提高处理设备缺陷的水平作好有关技术准备;强调设备分级管理,各级都应做好相应的缺陷管理工作。1.3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优势,积极建立设备缺陷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设备缺陷的处理效率、监督考核和统计分析功能。1.4集团公司所属各技术机构、各供电分公司的运行、检修、生产技术管理等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本制度,并严格执行。2、设备缺陷管理的范围2.1变电站的一、二次设备2.2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2.3变电设备构架、基础、电缆沟道2.4通讯、远动、计量系统及其辅助设备2.5生产房屋建筑、照明、给排水和通风设备、消防设施、防盗设施、遥视系统和防小动物措施2.6电力电缆及附件2.7架空线路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杆塔、拉线及基础22.8线路防护及交叉跨越2.9防雷保护和接地装置2.10可能危及输变电设备的周围环境3、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3.1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经济、优质运行。3.2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类。3.2.1紧急缺陷对人身、系统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障碍或事故的设备缺陷。3.2.2重大缺陷对安全、经济、优质运行影响较大,但能短期坚持安全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者。3.2.3一般缺陷对设备正常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4、设备缺陷处理的时限4.1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或立即采取限制其继续发展的临时措施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4.2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经研究和审批后,可进入定期监视状态);4.3一般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年;35、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集团公司、供电分公司、设备运行维护部门、班组(站)四级管理。5.1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工程师、集团公司生技部、试研所及调度中心分级负责5.1.1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副总工程师的职责5.1.1.1在接到需要集团公司做出决策处理的紧急重大缺陷汇报后,及时作出决策指令;5.1.1.2对重大设备问题处理进行最终裁决。5.1.2集团公司生技部的职责5.1.2.1负责设备缺陷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下级责任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处理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5.1.2.2协调和监督下级部门设备缺陷信息的分析、分类、汇总、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5.1.2.3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缺陷信息的分析和评价工作;5.1.2.4每月定时发布缺陷管理统计和考核结果;5.1.2.5对分公司上报的220kV及以上部分重大和紧急缺陷提出处理意见。5.1.3研试所、调度中心的职责5.1.3.1负责收集、统计、分析供电分公司上报的缺陷材料,提出考核意见和运行管理建议上报集团公司生技部。5.2供电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生技部是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专职或兼职专工负责管理。5.2.1供电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职责5.2.1.1在接到紧急缺陷汇报后,及时作出决策指令;5.2.1.2负责对缺陷的定性或处理方案进行最终裁决。45.2.2供电分公司生技部职责5.2.2.1负责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5.2.2.2负责分析运行、检修等责任部门提出的设备缺陷类别的确定、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和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方案,提出处理意见;5.2.2.3负责审核责任部门上报的消缺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建议;5.2.2.4负责组织重要设备消缺工作的验收;5.2.2.5负责分公司所辖设备缺陷信息的分析、分类、汇总、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5.2.2.6负责上报分公司所辖设备缺陷的汇总、统计结果,反事故措施意见和需要集团公司协助处理的220kV及以上部分重大和紧急缺陷。5.3供电分公司运行、检修部门的职责5.3.1详细记录设备缺陷内容,对设备缺陷及时进行分析,确定缺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消缺方案和计划;5.3.2根据设备缺陷提出消缺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意见(建议),并组织班组对尚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5.3.3负责对管辖范围内设备的缺陷进行整理、分析、分类、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至分公司生技部;5.3.4运行部门应及时将缺陷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并将信息报送到有关部门,督促检修部门及时消除缺陷,组织并参与设备缺陷的消除验收工作;5.3.5检修部门应及时组织消缺,对重大、一般缺陷应提出消缺计划及临修计划,征得运行部门同意,组织班组实施,按期完成,并保证质量,参加设备消缺的验收工作;5.3.6应由分公司以外单位处理的设备缺陷,其在缺陷处理流程中的工作,由检修部门负责办理;5.3.7调度值班人员应根据运行部门意见结合缺陷紧急程度安排好运行方式,为处理缺陷提供必要的条件,根据缺陷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缺陷对系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55.4运行、修试班组的职责5.4.1运行班组(站)及运行人员的职责5.4.1.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作好记录;5.4.1.2发现缺陷后,应及时报告运行部门和调度值班员,对有紧急缺陷的设备能否继续运行做出初步判断并提出具体建议;5.4.1.3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在运行中加强监控;5.4.1.4消缺验收合格后,在缺陷记录上注销并签名。5.4.2修试班组及修试人员的职责5.4.2.1负责提高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后的设备无遗漏缺陷;5.4.2.2对暂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运行部门在运行中加强跟踪监控,防止缺陷发展扩大;5.4.2.3将在检修、试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缺陷消除情况报告运行部门和本专业主管,并记入设备档案。6、设备缺陷的统计、上报、汇总和考核6.1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供电分公司在发现紧急缺陷时,应由分公司生技部尽快电话报告集团公司生技部,随后书面详细报告集团公司生技部和试研所高压室(一次设备)或调度中心继保部(保护设备)(具体参考《重要生产信息汇报制度》和广电运部[2003]109号)。6.2各供电分公司应每月对缺陷的发现和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6.2.1各修试、运行班组每月底汇总设备缺陷记录,统计当月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及缺陷内容,统计紧急、重大、一般缺陷消缺率,上报各自上级部门。6.2.2检修、运行部门每月3日前统计上月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及缺陷内容,统计紧急、重大、一般缺陷消缺率、消缺及时率,上报分公司生技部。6消缺率的计算消缺率=缺陷总条数统计期间存在、发现的消除缺陷总条数×100%消缺及时率=应消缺总项数按时完成消缺项数×100%6.2.3缺陷管理的考核和评价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由供电分公司生技部负责缺陷管理的考核和评价,内容包括:消缺率紧急缺陷消缺率:100%重大缺陷消缺率:80%一般缺陷消缺率:70%消缺及时率紧急缺陷消缺及时率:100%重大缺陷消缺及时率:80%一般缺陷消缺及时率:70%重复消缺缺陷发现、汇报或汇总不按要求上报或上报不及时注:对因设备不能停电等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检修部门应书面报告,经分公司生技部认可后,可不考核。6.3各供电分公司应在每月的5日前汇总上月的缺陷报表(只含紧急和重大缺陷)和相应制定的反事故措施,报表分为一次和二次设备两个部分,用电子表格形式发送集团公司生技部和分送省试研所高压室、调度中心继保部。(具体表格见附件二和三)6.4对重复性缺陷和多发性一般缺陷,各分公司应按设备类别、规格型号对缺陷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统计和说明,并按6.2条的规定一并上报。(具体填写表格见附件二和三)6.5省试研所高压室、调度中心继保部应根据基层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提7出考核意见和运行管理建议,于每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生技部。由集团公司生技部编制生产技术月报予以公布。具体考核方法另行制定。7、附则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7.2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7.3本制度有关部门名称定义如下:运行部门:各分公司负责设备运行管理的生产部门。如变电部(工区)、输电部(工区)、调度中心。检修部门:各分公司负责设备检修、试验的生产部门,如检修部(分场)。如果在机构设置中,运行、检修职能放在同一生产部门,则缺陷处理流程中有关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职责均由该部门承担。8附件一:设备缺陷的分类标准1、紧急缺陷1.1变电部分a.设备接头发热烧红、变色。b.设备瓷件有明显裂缝。c.设备内部有明显的放电声或异音。d.设备的绝缘、温升等技术参数超过极限值。e.主设备与地网没有可靠连接。f.外绝缘有严重放电现象。g.高、低压室、开关柜防小动物措施失效。1.1.1变压器a.冷却装置故障严重,影响出力或威胁安全运行。b.分接开关操作卡阻或跳档。c.铁芯接地电流不合格,串接电阻后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并有发展的趋势。d.本体漏油严重或大量喷油。e.套管漏油,套管油位超过下限,密封失效。f.主变油箱进水。g.潜油泵损坏,金属物可能进入油箱。h.电气及油试验结果严重超标。1.1.2高压断路器a.操动机构有卡涩,运行中有拒合、拒分或误合、误分的现象,储能元件损坏,液(气)压机构的压力超出闭锁限额,油开关严重漏油或大量喷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者;b.开关短路开断电流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又无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额定电流小于负荷电流者。c.SF6开关设备的SF6气体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漏气,其压力低于制造厂规定的下限。d.真空开关的真空泡有裂纹或严重漏气者。e.真空开关的真空泡失去光泽、发红。f.液(气)压机构油(气)泵频繁启动,打压间隔时间小于10分钟,连续5次及以上者。g.断路器辅助接点、液(气)压闭锁接点失灵。h.断路器绝缘拉杆脱落。1.1.3刀闸、母线a.瓷件有破裂,刀闸触头铸铝件部分有裂纹。b.刀闸严重锈蚀,以致操作卡阻,不能正常停送电。c.母线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110kV3片、220kV4片、500kV49片及以上者。1.1.4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a.漏(气)油严重或大量喷油。b.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c.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本体滴油。d.阻波器拉杆脱落。1.1.5电容器、电抗器a.电容器外壳严重变形、漏油或大量喷油、过热。b.电抗器线圈严重变形,外绝缘有损伤。c.设备严重漏油。1.1.6厂房、构架、场地a.厂房房顶及墙壁有漏水,并流落在运行设备上。1.1.7直流系统a.直流完全接地。b.熔断器熔断或直流开关跳闸。c.蓄电池组出现开路。1.1.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a.整定错误及整定值不符合整定单要求。b.运行中的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因装置故障完全不能运行。c.保护定期检验不合格。d.保护原理有严重缺陷。e.保护拒动或误动。1.1.9远动通讯设备a.装置各项运行指标达不到有关规程规定。b.电源故障。c.通讯设备故障、通道中断。d.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1.1.10计量系统a.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有异声异味;b.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严重发热、冒烟。c.对于计量遥测系统,由于涉及计费问题,如关口表无备份,一旦出现如下缺陷,应列为紧急缺陷:ERTU的A/D、时钟、MODEN等部件故障,自检报警;电源失电报警;ERTU与计量表计或主站系统无法通信;ERTU的各功能不正常等。101.1.11消防系统a.水喷雾系统发生误喷,可能造成电气短路;b.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系统严重漏气或误喷,有可能对人身产生危害。1.2线路部分1.2.1架空送电线路a.因线路本体缺陷,不能达到额定输送容量。b.杆塔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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