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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考勤制度考勤管理一、作息时间前厅服务员:A班07:00—16:30B班09:30—14:0016:30—收市领班:A班07:00—16:30B班09:30—14:0016:30—收市主管:09:30—14:0016:30—收市营业台:A班08:30—13:0016:30—收市B班12:00—收市收银:09:30—14:0016:30—收市厨部厨房:A班07:00—16:30B班09:30—14:0016:30—收市本公司员工均实行每周休假一天的制度,于每月30日前上交次月部门排班表至总经办二、考勤办法1、考勤记录是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本依据,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0日,各部门负责在每月末30号将部门经理签字认可的下月排班表上交人事部;次月的第一天把部门的上月考勤表与考勤卡核对无误后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交至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体统计与监督,各部门考勤由其经理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督和统计,并存档备查。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考勤和上/下班制度。3、本公司员工除特定人员外,一律实行打卡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门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必须自己打卡才能有效,凡代替别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均被视为违纪,将按50元/次处罚或给予旷工处罚。凡忘记按上、下班打卡者,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出勤。签卡超过三次(不含三次)者,不能享有全勤奖;如忘记上、下班打卡,而部门经理未签字认可者一律按迟到早退处理。4、因公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打卡者,员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示说明,由部门经理在卡上签字确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确定。凡未经请假,卡上无签字者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5、员工出勤情况,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核计薪资加扣,限三日内接受员工更正申请,更正申请经查实后,才准予更正,否则不予更正。迟到、早退凡超过上班上班时间一分钟后半小时以内打卡者,视为迟到;下班自行提前一分钟至半小时以内打卡则视为早退。每一公历月迟到、早退一次者,予以口头提醒;迟到、早退两次者,予以警告,并书面处罚;迟到早退三次者,予以辞退。迟到、早退以1元/每分钟计算扣款,累计超过10分钟(不含10分钟)的不能享有全勤奖,迟到/早退3次(含3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的,算旷工。旷工凡未经批准不倒岗,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或未经批准提前一小时离开工作岗位,即被视为旷工。旷工一小时按一天工资计算,每旷工一天按三天计算,扣除出勤天数的3倍;每次旷工,扣除当月工资中的全勤奖,并且给予书面警告;每月旷工有三次(含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按《员工手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打卡者,下班时间自行提前半小时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处。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者以旷工论处。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经查明代打或被代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本文标题:餐饮部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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