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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物美集团经营考核办法1.考核目的1.1通过经营考核,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绩效,提升销售业绩,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1.2在人事费用总额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减人增效,提高人均收入。2.考核原则2.1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2.2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2.3经营指标及管理指标月度考核,月度兑现。2.4集团各公司人事费用的管控应遵守以下原则:人事费用可比增长率销售收入可比增长率税前净收益(利润)可比增长率。如果销售的可比增长率不能达到预期,则人事费用的支出在按照本考核办法计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方案由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集团计财部审核,主管高级副总裁审批。2.5原则上,在一个财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本考核办法做任何修改,包括增发补充规定、增减指标等。所有修改必须通过人力行政部报请执行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不包括策略性指标调整)2.6为促进外埠、小店销售达成和可比持续增长,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由直营中心临时增加相关单项考核条件。2.7所有策略性指标由营运部门提出经直营中心批准后执行,也可由直营中心直接提出。2.8经营指标累计达成率计算公式为:累计达成率=当月达成率×70%+累计达成率×30%。2.907年执行生鲜调改的店铺,另行制定考核方案。3.考核范围直营中心北京大卖场店铺所有人员,其中以下人员不参加月度考核;3.1当月因病(含工伤假)或因事请假出勤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3.2试用期内,转正天数不足10个工作日的员工;3.3实习生。4.考核周期月度(每月1日----月末)5.考核指标及奖惩规则5.1店总经理(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7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150元营业贡献月度累计达成率90%/85%每±1%,±15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5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50元,达不成-150元5.2生/杂/百理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100元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98%/93%每±1%,±10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15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3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5.3生/杂/百课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50元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98%/93%每±1%,±50元7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1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20元5.4客服、人力行政、防损理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100元管理指标客服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15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来客数预算值每±1%,±2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如果出现责任在客服的重大客诉事件或媒体暴光事件,则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人力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80元;超过25%,-10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管理指标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防损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7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安全事件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出现重大事件,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5.5客服(含EDP、金融室)、人力行政、防损课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30元管理指标帐管、接待课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8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来客数预算值每±1%,±10元人力、仓管、维修课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8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防损课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15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5.6所有助理按相应的课级干部奖惩金额的80%计发。5.7租赁类别考核指标奖罚规则经营指标租赁收入租赁收入%95%,招商负责人扣250元,助理扣150元;95%≤租赁收入%100%,与100%比,每少1%,招商负责人扣35元,助理扣20元;租赁收入%≥100%,与100%比,每多1%,招商负责人奖80元,助理奖50元7管理指标客服或质量问题25%≥盘损超标率≥10%,-25元;超过25%,-5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如果因客服或质量问题而引起重大客户投诉乃至媒体暴光,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5.7.1兼职租赁人员,按兼职的两个岗位的平均值奖惩计发。5.8业代类别考核指标奖罚规则经营指标团购任务达成率达成率95%,-100元;95%≤达成率100%,与100%比,每-1%,-15元;达成率≥100%,每多+1%,+20元团购毛利率与公司规定值比,每±0.1%,±1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25%≥盘损超标率≥10%,-25元;超过25%,-5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5.9营运部门员工经营指标考核只奖不罚,行为表现按PDCA日清日高及员工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达成100%以上,每+1%,+2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25%≥盘损超标率≥10%,-25元(防损员工-60元);超过25%,-40元(防损员工-10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说明:1、其它部门员工经营指标按全店指标计算,奖励金额按营运部门员工的80%计发。2、全店盘点时,非营运部门按全店盘损超标率计算扣罚金额,标准为营运部门的80%。5.10部门不主持全面工作的管理干部、储备人员、见习人员均按本店同部门(课7别)、同职级人员的奖惩金额的80%计算。5.11库存周转天数指标每年度4月份、9月份、春节前一个月(春节在当月20日以后当月),因考虑节日备货因素,当月不进行考核。5.12月度经营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3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资标准10%;其中租赁人员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5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资标准15%;6.新开店铺及店总异动的考核6.1新开店或店总异动后的前3个月,新开店的全体员工或异动的店总参加考核,但只奖不罚,从第4个月开始,按上述办法执行。7.岗位津贴7.1收银岗位津贴=员工月收银交易笔数×0.02元,所有上机收银人员均享受收银津贴(包括:未转正及职能部门员工)。7.2生鲜岗位津贴按集团下发的生鲜岗位津贴办法计发7.3岗位津贴视为工资一部分,参与绩效考核。8.日常奖惩8.1按PDCA和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兑现红、黄旗奖罚及一次性奖罚。9.优秀员工奖励9.1每月每店员工总人数的3%可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数,每店至少可以评选1名月度优秀员工。月度优秀员工公司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现金奖励,以红包形式发放;9.2优秀员工由门店自行评选,经店总经理签字审核,报区域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行政部备案后实施。10.考核要求10.1在考核期内离职人员不计发绩效奖金,绩效扣罚按实际工作天数所占比例计发(按日历天数计算);10.2考核期内工作岗位发生异动人员,异动当月按工作岗位天数多的岗位业绩达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11.实施细则11.1以上考核指标,以经公司批准的预算(或预估)数据为标准。11.2以上考核指标,由各考核单位负责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头。11.3当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由计财部、资讯部、营运部等部门于次月3日前提供给有管理权限的人资部门。11.3.1计财部:(每月3日前)大卖场经营情况表。要求:具体到部、店的未税销售、净毛利、盘损率、库存周转天数、具体到店铺的租赁收入;11.3.2大店营运部、便超公司每月24日提报直营中心主管审批策略性指标,并7于每月25日下发。11.3.3大店营运部提供以下指标11.3.3.1来客数可比增长率(部门)(每月3日前)11.3.3.2本月盘点店的盘损率(每月3日前)11.3.3.3客服部重大客诉事件(每月3日前)11.3.3.4防损部重大事件(每月3日前)11.3.3.5租赁的重大客诉或重大质量问题(每月3日前)11.4所有达成率均以百分数表示,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保留一位小数。经营指标计算奖惩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11.5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和多劳多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得当月奖金资格,若扣罚照样执行:11.5.1言行造成较重的不良后果,受到重大过失处分的;11.5.2旷工三天以上者;11.5.3有薪假期(全薪)参与奖金核算。12.原月度考核评价表继续使用,月度考核评价表结果在半、全年度考评中应用。13.实施及解释权限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于2008年1月1日试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受理员工申诉事宜。物美集团二○○七年十二月
本文标题:物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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