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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充分发挥公司机动车辆的作用,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客货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1.3公司所属车辆归行政中心管理,由车队队长进行调度。2车辆管理2.1公司所管辖车辆由行政总监负责用车申请的审批。2.2需要使用车辆时,须提前一天填妥《用车申请单》,报行政总监批准后,车队队长进行调度,按《用车申请单》上注明的地点、时间出车。2.3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每次出车必须根据《用车申请单》上所注明的用途、路线、乘车人出车,并据实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2.4专职司机每周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2.5车辆的维修及规定的保养,由公司行政中心指定定点维修(保养)厂,除特殊情况(如在外地或路途中)外,一律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和保养。2.6车辆保险等有关资料统一由公司行政中心秘书保管。2.7任何车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外出,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者,第一次对司机与用车人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元,第三次提请公司予以除名。如私自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有经济损失后果,所有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8各部门派车运货、洽谈业务时,应执行下列规定:2.8.1车辆仅供运送公司物资及执行公务专用。2.8.2车辆原则上不得搭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家属或物品,特殊情况需事先上报批准。2.8.3车辆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2.9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指定场所,并将车、车窗锁好。司机如实填写行驶公里数,用车人员签字确认。2.10班车管理2.10.1班车要准时发车,在指定站点停车。2.10.2班车司机负责车内及车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每次出车清洁卫生。2.10.3为保证上下车人员的安全,班车司机必须把车停稳后才能打开车门。2.10.4员工乘车时要对号入座,每个人负责自己座位的头套卫生,每月日由员工自己洗自己座位的头套。2.10.5员工每月日到办公室购月票,凭月票乘车。没有月票的员工乘车时自觉投0.5元到收费箱。2.10.6员工乘车对号入座和投票情况由班车司机负责监督。3司机管理3.1司机行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的规章规定。3.2司机应及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等部位)。3.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加油。3.4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3.5司机要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3.6如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3.7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违章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3.8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3.9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自己不能单独完成时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由其安排车队维修技师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外维修。3.10司机要热情、礼貌待客,对乘车人的谈话保密。3.11领导专车和员工班车的司机,要准时出车,准确到达指定接送地点。3.12司机要注意晚间休息,保持足够睡眠,以防疲劳驾驶。3.13司机对车队队长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派车命令,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特殊情况须出具相关证明),否则第一次违者罚款元,第二次违者罚款元,第三次违者扣除当月奖金50%,第四次违者公司或分公司予以除名。3.14司机接到派车命令后,原则上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0分钟)必须到位。3.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队长并说明原因。3.16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不准串岗、脱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向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3.17司机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将自己负责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3.18司机要妥善保管好所开车的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或被他人盗配。3.19车队队长负责对司机进行行车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4报销规定和费用核算4.1司机的误餐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经用车人在票据背面署名后,方可由司机进行报销。4.2委托司机代办业务的部门,在车辆返回后,有关费用票据由委托人署名后方可报销。4.3司机单独出车(接送领导)的费用,由司机本人进行报销。4.4各部门共同用车所发生的费用由提出申请单位负责报销。4.5车辆使用成本费用由车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成本会计进行核定。4.6每月日前车队队长统计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和油耗对每辆车的费用进行统计分析。4.7每月26日前由成本会计将各部门用车里程折算为用车成本费用,经用车部门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进行核算。5交通事故处理5.1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须迅速通知车队队长,并在两天内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行政总监。5.2当事人尽量寻觅目睹交通事故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3交通事故报告应填具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尤应注意:5.3.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5.3.2肇事原因。5.3.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5.3.4驾驶者(包括对方车)姓名、单位、住址。5.3.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的损失)。5.3.6伤亡人员姓名、住址及救护情况。5.3.7公安交通部门处理情况。5.3.8现场保护情况。5.4事故原因查清后,在交管部门做出处理意见后,公司可对责任司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5.5肇事责任的处分:5.5.1经鉴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司机负担。除此之外,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具体规定如下:A.公司付交通事故平等责任,司机承担超出保险金额的50%,并写出书面检查。B.公司付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司机应承担超出保险金额的70%,并写出书面检查,交回本车钥匙,等候处理。C.公司付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机应承担超出保险金额的90%,并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5.5.2肇事后经法院判决应付刑事责任者,公司予以辞退。5.5.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缉办,并给予开除。6附则6.1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6.1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6.2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6.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公司车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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