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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模版1编制说明1.1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劳动部令第3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3、劳动部劳安字[1992]1号《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技术措施验收办法》4、国家安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安全评价通则》5、国家安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6、天津市安管局津安监管字[2002]84号《天津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7、SJ30002-92《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8、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标准(详见附件1)9、建设单位提供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的相关资料。10、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泰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合同书。1.2评价目的及评价范围1、评价目的及评价内容1)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2)安全验收评价内容①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②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2、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书的规定内容,经与建设单位商定:对中芯天津芯片生产厂房、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以及变配电站、锅炉房、油库、空压站、冷冻站、水泵房的设备、设施进行劳动安全验收评价。由于公司对工艺及产品生产技术保密且芯片生产线工艺设备自动化程度高,人、机分离,安全性能高,据同行业生产实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小,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劳动安全验收评价结果影响较小,应公司的要求,在芯片生产厂房劳动安全验收评价中,在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仅对其危险性大的芯片生产的辅助设施进行劳动安全验收评价。3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分析1、物质的危险危害芯片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化学物品,厂区内设有储存这些化学物品的化学品库,化学品种类达80种。按照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中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该项目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有毒品、腐蚀品等类别,这些物质的主要危险危害为:1)有毒有害气体(如AsH3、PH3、SiH4、CO等)如泄漏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易燃爆,有的可在空气中自燃,有的可致人中毒、冻伤、窒息、直至死亡。2)易燃液体(如丙酮、异丙醇等)如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明火、热源可引发火灾爆炸。3)氧化剂(如过氧化氢等)如泄漏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可引起火灾爆炸。4)腐蚀品(如酸类、碱类等)如泄漏与人体接触可引起化学灼伤。这些危险有害因素的主要物质理化特性,以及化学危险品的贮存、使用的危险性分析详见化学品库单元.2、设备设施的固有危险危害生产设备多,且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多。电气设备有110kV和10kV变配电站的变压器、配电柜、以及各厂房内用电设备及控制系统;特种设备有燃气锅炉、空压设备、冷冻设备、压力容器及多种气瓶和厂内机动车辆;储存设备有储气罐、液氮罐、液氩罐、贮油设备、硫酸罐、氢氧化钠罐等。其主要危险因素有:1)火灾爆炸油罐如本身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或管理不善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爆炸危险。锅炉使用燃料是天然气,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当天然气与空气混合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点火源可引发爆炸危险。2)物理爆炸锅炉、压力容器(蒸发器、冷凝器、储气罐)设备、气瓶等,如设备有缺陷或超压安全附件失效或使用不当,可引发物理爆炸。3)触电危险变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如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因运行不当、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或设计、安装不规范,安全净距不足,或违章操作,均可能引发触电危险。如出现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也可引发电气火灾危险。4)静电危害如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内设备、管路防静电设计或施工不规范,或在使用、输送、贮存易燃易爆物质时所产生的静电电荷不能及时消除,或使用有火花工具、穿用不防静电的鞋、服装而产生静电火花,均可能引燃易燃易爆物质,造成火灾、爆炸。5)高空坠落危险凡2m以上各类高空作业点位,其梯、台、道、护栏等常规性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损坏,可引发高空坠落危险。6)车辆伤害厂内各类运输车辆如车辆本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误操作可引发车辆伤害。7)机械伤害空压站、冷冻站、水泵房、锅炉房的旋转、传动设备如无防护罩或损坏,可引发机械伤害。8)灼伤高温设备、蒸气管路等表面,保温、隔热效果不好,易形成烫伤事故。各类使用激光源、红外线光源的设备、机台上,如因光源密闭性不好或损坏或操作不当,致使光源直射观察者眼睛,将会造成眼灼伤。9)噪声危险空压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在运转时可产生噪声危害。4评价方法的选取和评价单元的划分4.1评价方法的选取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已做劳动安全预评价的实际,安全验收评价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安全检查表(SCL)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规定及技术标准,针对本工程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编制安全检查表,以查验项目在设计、施工、交付生产使用时,所采取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技术措施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并据此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2、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邀请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配合)。4.2评价单元的划分依据已确定的评价范围及建设内容的实际,本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划分如下评价单元。1、总平面布置及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单元2、生产工艺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评价单元3、化学品库安全评价单元4、超纯水制备设施系统安全验收评价单元5、锅炉房安全验收评价单元6、油罐区、冷冻机房、空压站、水泵房安全评价单元7、污水处理站安全评价单元8、供配电安全评价单元9、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评价单元5.1.2安全检查表依据GB50187-93《工厂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SJ30002-92《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相关法规、标准及现场状况编制总平面布置及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检查表,检查项目及内容见表5.1.2-1。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表5.1.2-1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法规检查结果备注1厂址选择1.1厂址选择在全面考察,其自然和社会环境应优先选在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交通便利,协作方便,环境较为清洁的地区。SJ30002-922.2.2√符合要求。1.2厂址应位于生活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避免建在已建工厂烟囱主导风向的下风侧。2.2.4√1.3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需要电源和给排水条件。GB50187-932.0.5√满足要求1.4厂址应与交通线路、车站、港口顺捷合理联接,厂所区尽量靠近公路干道。GB50187-932.0.4√交通便利。1.5地震断层和设防烈度低于九度地震区。GB50187-932.0.11√七度设防。2总平面布置2.1厂区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按功能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厂前区、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仓库区和动力区。SJ30002-922.3.2√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公用工程区、预留区。2.2由厂部办公楼、多层厂房、厂区主入口等组成的厂前区,宜置于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SJ30002-922.3.5√2.3布局应满足生产加工过程流程。GB50187-93√流程顺畅。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法规检查结果备注2.0.112.4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低、环境清洁地段。洁净厂房的布置应符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规定。GB50187-934.2.2√符合要求。2.5变配电站宜位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不受粉尘、水雾、腐蚀性气体影响。对于大容量的总降压站,尚应在其周围加设围墙。SJ30002-922.3.15GB50187-933.4.4√总降变设在厂区西南角。各10kW变电站靠近负荷中心。2.6空压站应位于空气洁净地段,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的粉尘等场所。GB50187-934.3.4√2.7锅炉房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GB50187-934.3.7SJ30002-922.3.13√2.8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靠近污染源,远离水源构筑物及空调空气入口,四周留有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SJ30002-922.3.16GB50187-933.4.2√2.9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的布置,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与耐火等级为2、3级厂房距离分别为20m、25m,与厂内主干道距离15m,与次干道距离10m。GB50187-934.6.5GB50074-20024.0.8∽油罐区距锅炉房西侧外墙15.2m,距厂内道路6m。2.10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地区,应远离火源,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防火间距不应少于30m。SJ30002-922.3.12√基本符合有关规定。2.11工厂主要建筑物宜呈南北向布置,建筑物的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SJ30002-922.3.3GB50187-932.0.1√条件良好。2.12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人流出入口与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GB50187-934.7.4√三个出入口,人、物分流。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法规检查结果备注2.13厂区应进行绿化,应在道路及围墙沿线植树,空地上种植灌木,乔木和草皮,厂前区布置花坛,水池以及厂标、雕型等建筑小品。SJ30002-922.3.20√3厂区道路3.1运输线路,满足生产要求,物流顺畅,线路短捷,人流、货流组织合理。GB50187-934.1.8√人流、货流组织合理。3.2道路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主要生产厂、仓库区、动力区的道路应呈环形布置。厂区尽头端式道路应有足够的消防车回转场地。SJ30002-922.3.17GB50187-935.3.1√呈环形布置。有回转场地。3.3厂区主干线双向行驶路宽≥5m,单向行驶路宽≥3.5m;并有单向行驶标记,且能形成环形通道;人行道0.75m;沿主干线人行道1.5m。GB50187-935.3.55.3.6√厂区道路21m、15m、12m、7m。有人行道。3.4职工上下班时间内,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应停止行驶货运和机动车辆。GB4387-945.1.8√3.5易燃易爆区、储存库区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标志。GB4387-945.1.4×油罐区、化学品库道路未划分限行路段。无标志。3.6厂区道路在弯道交叉路口的横净距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GB4387-945.1.10√3.7厂区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GB4387-945.1.3×无交通标志。3.8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GB4387-945.1.1√良好。3.9有完好的照明设施。GB4387-945.1.1√完好。4常规安全防护设施4.1架空平台、走道、钢梯应符合国家现行《固定式工业平台、工业防护栏杆、钢直梯、钢斜梯》等标准的规定。凡采用直梯的场所,应采取防护措施,相邻两层的直梯宜错开设置。SJ30002-922.6.72.6.8√厂区平台、钢梯基本符合要求。4.2厂区各种井、沟应有盖板。SJ30002-922.6.10√有盖板。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法规检查结果备注4.3道路上部管架和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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